木工安全管理制度
1. 工人新进场参加“三级”安全教育。
2. 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自觉遵守。
3. 每个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工地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
4.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这安全“三宝”。
5. 施工前先熟悉场地周围情况,弄清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报告工长。
6. 支模时,架体间距符合交底工求,且应有必要的斜撑杆和挡地杆,扣件应上紧,基础应稳固,以免发生跨塌等重大质量事故。
7. 拆除前,作好必要的拆除防止物体从高处坠落。
8. 拆模时间和顺序应按工长要求,严防自其事,造成垮塌。
9.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件。
10. 吊运材料,不得长短料混吊。吊运扣件、可调座等小型和件时应吊篮,严防散落。
11. 对工地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有必要拆除的应报告工长或安全员同意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