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辖区内机房管理制度
辖区内机房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工程管理部所管辖的机房、管道竖井、电气竖井、楼层设备机房的管理,适用于工程管理部日常运行工作。
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分别由各专业负责巡视检查与管理。
2所有机房、设备竖井均应设专人负责。不准乱堆杂物,保持通道的畅通。保持整洁,各设备表面应干净无杂物。每年要对高处及死角进行一次全面清扫。
3重要机房:配电室、热力站、制冷站在运行期间应设专人值班。
4一般机房:有线电视机房、热力站、楼层设备机房应每班安排巡视。
5无人值守机房:管道井、风机房、电气间等应每月至少巡视一次。巡视后要在现场填写《工程管理部巡视签到表》。
6严禁在机房内用餐、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批准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8机房的电话为值班专业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9机房的设备由值班人员负责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及巡视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10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填写《工程管理部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
11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记录
《工程管理部巡视签到表》
《工程管理部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