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设备和人员安全,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2.1引用标准
2.1.1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2.1.2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5]671号;
2.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1.4 《安全生产法》;
2.1.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1.6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2.1.7 《放射性同位素工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2.1.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
2.1.9 《尘肺病防治条例》;
2.1.10 《职业病防治法》;
2.1.11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2.2 相关子系统
2.2.1 安健环管理;
2.2.2 档案管理;
2.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3 专用术语定义(略)
4 职责
4.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4.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惧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本标准。
5 执行标准
5.1各施工单位各级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在切实改善劳动条件的同时,对施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防尘防毒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5.2所有的建设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3综合计划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下达投资计划时,必须同时提出防治尘毒和安全设施的要求。
5.4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防毒、火爆源的管理办法,确保防范于未然。
5.5从事有尘有毒的工作时,施工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尘毒扩散。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时严禁从高处甩垃圾、抛物,应用纺织袋装好往下运。严禁野蛮行为发生。
5.6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其单位的主管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确保放射源的密封性达100%。
5.7储存放射源的地方应悬挂“危险”警告牌。
5.8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本单位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情况,以及储存放射源位置场所,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安生部。
5.9各施工单位要将制定的治理尘毒的技术措施与放射源的保管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安生部。。
5.10各施工单位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治理尘毒的技术措施与放射源的保管措施。
5.11各级领导要关心爱护从事防尘防毒、射线工作的员工,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法规。
6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2),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