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为规范爆破物品的规范专用,减少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爆破物品要定人审批后才能领用,未经过审批的人员不得领用爆破物品,冒领或没有凭证发放,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为做好爆破物品的专用管理,做到即领即用,用完退回,不得将爆破物品乱扔乱放,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领用要做好各项进出登记。
三、各项登记要与实际相符,爆破物品保管员要做好发放前的审核检查及退回时的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四、爆破物品保管员不得发放有问题的爆破物品给领用人,对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要与其它完整的区分开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爆破物品的去向登记,发现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要及时终止或制止使用,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