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棚安全管理制度
一、木工棚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防火标志。
二、木工棚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三、木工棚内不得存放,超过一日的使用量木材,成品应当日运往指定地点。易燃废品(碎木、刨花、锯末等)要做到日产日清,活完料尽场地清。
四、木工棚内的机械必须安装平稳、固定,场地条件满足锯、刨料安全操作要求。
五、圆盘锯必须有防护罩、分料器,传动部位有罩、盖防护。
六、平刨口有防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七、木工棚内的电源线路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随意拖地使用。
八、木工机械禁止安装倒顺开关。
九、木工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旧木料一定要经过检查,起出铁钉等金属后,方可上电锯。
十、非木工严禁动用电锯电刨。
十一、工作完毕后离开木工棚时,要拉闸断电,并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直机关复兴路工程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