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验收挂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预防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坍塌,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发生,加强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控制环节,确保质量安全责任得到落实。石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验收挂牌制度。
2.编制依据
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临时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等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并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0〕200号)的规定执行专家论证、监理审批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管理。
4.职责
4.1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完成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按规定执行。
4.2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项目部必须每天组织现场技术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认真严格检查,搭设过程是否按批准的方案进行。
4.3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需派人对整个搭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完工后进行验收检查。
4.4施工单位对通过专家论证、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搭设完成后实行验收挂牌接受监督。
5.支架(脚手架)检查验收挂牌
5.1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所使用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在进场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外观、防锈、防腐等指标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5.2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等规范要求,对地基稳定性、承载力、硬化、排水措施等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搭设。
5.2.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2.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5.2.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5.2.4脚手架基础完成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5.2.5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5.2.6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7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8 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5.2.9 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5.2.10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5.2.11 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3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设计方案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并填写《施工脚手架安全质量验收表》(详细内容见附表)。高支架需分段搭设时,每段必须进行验收。
5.4支架验收合格,在醒目位置悬挂“验收合格”铭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铭牌中应公示“验收时间,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现场技术员、现场安全员、监理单位验收责任人,核定承载重量,核定上架人数”等信息(样式见附图)。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
临时用电工程架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临时用电编制者、审核者及电工参加检查验收。对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配电线路及线路架敷设、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现场照明、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6.1架空线路:检查导线型号、截面及接头,电杆材质和规格,进户线高度与导线弧垂距地高度。
6.2线路架设:检查导线型号、规格及距地高度,导线是否采用瓷瓶和瓷夹,导线截面是否满足规范的最低标准。
6.3临时用电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系统。
6.4变压器位置四周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是否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6.5配电室的防火等级是否达到三级,室内是否配有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设备。
6.6配电箱、开关箱、线路周围是否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请勿靠近、停电标志”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6.7设备安装:
6.7.1检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位置、距地高度和动力、照明系统是否分开设置。
6.7.2检查箱内开关、电器固定、箱内接线、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的端子是否分开设置。
6.7.3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是否有效,特别是非常潮湿的场所。
6.7.4接地接零:检查保护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接地电阻的电阻值,机械设备的接地螺栓是否紧固;检查高大井架、防雷接地的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做法。
6.7.5电气防护:检查高低压线下方有无生活设施、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检查架子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塔吊旋转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的距离。
6.7.6照明装置:检查照明箱内有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检查零线截面及室内导线型号与截面,室内外灯具距地高度,螺口灯接线、开关断线是否是相线:检查开关灯具的安装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