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估报监报表管理制度
1、各工程项目部应在其所施工工程开工前,按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开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手续,并及时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各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对项目的阶段安全评估(安全核验)工作,做好对项目安全达标及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
3、各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对所分包的内容应如实向公司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实施前应按公司规定要求及时、如实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准入相关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的检验证、类似工程经历资料等) 上报给公司工程部审查、备案。
4、各工程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报表。
5、公司工程部应协助、指导、督查各工程项目的安全报监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