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统防病毒管理制度
1. 目的
计算机控制系统是现场整个热控系统的核心所在,而进入计算机控制系统内部的病毒会直接影响到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以致导致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公司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工作,必须加强现场系统防病毒管理,使公司计算机控制系统防病毒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是根据《芜湖发电公司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规程》、《芜湖发电公司dcs工程师站管理细则》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编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芜湖发电公司主机dcs控制系统、ecs控制系统、化学水处理程控系统、输煤程控系统、脱硝程控系统、灰渣程控系统等计算机控制系统的防病毒工作。
3. 规定和程序
3.1防病毒保护
个责任班组应对下列情况负责执行、监督:
3.2任何人进入控制系统系统电子间及工程师站间必须按公司及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3.3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使用工程师站、操作员站等人机接口;
3.4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工控机中使用非操作系统软件;
3.5每台系统工控机应安装规定的正版杀毒软件,防止病毒侵袭;
3.6未经测试确认的各种软件严禁下载到已运行的控制系统中使用,并在大、小修后对所有dcs系统工控机用正版杀毒软件进行检测或杀毒,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3.7 计算机控制系统工控机内严禁保存任何形式的游戏软件;
3.8每台控制系统工控机应有专用安装盘和数据备份盘(硬盘或光盘),尽可能不相互交叉使用,如必须交叉使用,应先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
3.9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数据拷贝不得使用u盘直接拷贝,应使用刻录机进行光盘刻录;
3.10未经检修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控制系统软件、硬件配置。系统软件、硬件配置的更改,应取得生技部审批后并在检修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并做好记录;
3.11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的软件进行检查和维护,即:检查系统内是否有病毒,删除微机内的软件垃圾,安装有关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微机系统保护软件,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12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它输入输出设备)未经检修部同意,任何人均无权更换、拆除、外借或拿到公司外使用;
3.13计算机控制系统工控机外送检修返回后,必须对系统进行重装,防止病毒进入系统。
4. 职责与考核
4.1责任班组负责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日常防病毒维护工作,检修部专工负责监督、检查防病毒工作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