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1.1、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是确保船舶进出港及靠(离)泊的安全和生产作业顺利进行的安全保障。
1.2、船舶进出港的计划管理工作旨在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及时,确保港口生产能够有计划、有秩序地正常进行,保证全港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1.3、船舶进出港计划由调度室编制,值班调度员负责组织落实。调度员要全面地掌握船舶技术状况,货物集疏情况、生产进度等信息,编制切合实际的计划。
因其他原因船舶不能按时进出港时,调度值班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出变更计划的通知,以便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4、船舶进出港时,值班拖轮,系解缆人员必须按计划时间提前10分钟到位做好准备。
1.5、进港船舶,必须按调度值班室指定的泊位靠泊。系解缆人员及码头有关工作人员,
在船舶靠离码头过程中,必须服从引航员(或船长)得指挥,系解缆人员必须穿标志服上岗。引航员(或船长)根据调度值班室指定位置,准确、安全的操纵船舶靠离码头。
1.6、调度室按计划做好门机吊调整定位工作,确保门机吊的停放位置,不影响船舶靠离码头。
1.7、拖轮在执行引航、拖、顶船任务时必须服从引航员的指挥,引航员要掌握拖轮性能,正确安全使用拖轮。拖轮船长影掌握好拖轮操作,充分发挥拖轮的各项性能。
1.8、
船舶进出港必须用无委会批准的频道向调度值班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出港。未经允许,任何船舶不得擅自进出港或靠离码头。
1.9、引航员(或船长)执行进出港驶出航道(以船尾过最后一个浮标)或靠泊完毕,必须向调度值班汇报,以保证其他船舶及时安全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