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做私活、打瞌睡。
2.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
3. 不准无故压样,拖延化验时间。
4. 分析样品,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化验主管汇报。
5. 分析样品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6. 进出厂样品必需有三名以上的化验员分析。
7. 进出厂固体样品保留三个月,其它生产固体样品保留一个月。
8. 每槽新液留样,保留三天,其它水样分析数据不正常时,必需留样。
9. 化验结果要及时、准确报告相关单位。
10. 抄写化验单字迹工整、规范,不准任意涂改化验单,一律由化验主管审核。
11. 对外不准泄露化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