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明火管理制度
各级石油库,都要加强明火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应坚决贯彻执行。
1明火管理范围
凡是明火作业或在作业时有可能发生着火、并有可能危及油库安全的都应列入明火管理范围。
1.1使用电焊、气焊、铅焊、锡焊等;
1.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及其它明火照明等;
1.3烧烤煨管、铸、锻工作,熬烧沥青、炒沙子等;
1.4在油罐区、轻油储存区,轻油装卸作业区,使用临时电源,临时电线(包括使用电钻、砂轮)等;
1.5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含电瓶车)和挂铁掌的畜力车进入轻油储存区吸收发油区等;
1.6在距油罐区防火墙(无防火墙按防火堤)300米以内使用雷管、炸药进行爆破作业等;
2明火作业的一般要求
2.1凡是经常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在固定地点进行,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要有监护人和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措施,做到人离去,火熄灭,切断电源。
2.2明火作业与非明火作业,如果设置在同一个室(车间)内,应予以隔离开。
2.3明火作业间建筑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的有关规定。
2.4凡是在非明火作业区动用明火时,必须按本制度的动火安全程序办理。
2.5各级油库,对在非明火作业区动火,要从严掌握。凡是能够用其它办法修理、补漏的,不要动火修焊;凡是能拆开移动的,一定要拆下来搬到固定动火区。(应由油库申请,经公司保卫和当地防火部门审查批准)动火修焊。
2.6非明火作业区的明火修焊作业,应尽量选择在有利条件(如有利的风向,低温等)下进行。
2.7凡是油库的基建、维修工程由外单位承担,须在非明火作业区动用明火或涉及到明火管理有关规定的,由油库的工程管理部门办理用火申请手续。
2.8对外单位在油库围墙以外,但距油罐区防火墙距离300米以内地点进行爆破作业,应与之交涉劝阻,或申请公安消防部门出面解决。
3石油库动火安全程序
3.1动火级别
凡在非固定火源处进行明火作业的,根据所在区域的危险程度,将动火分为三级。
3.1.1一级动火
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见《石油库安全用电规程》用电区域划分。
3.1.2二级动火
凡在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3.1.3三级动火
凡在一般用电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3.2一级动火安全程序
填写动火审批书
处 理
分 析
审 批
动火证复核
现场检查
动 火
完活现场检查
收 工
3.2.1填写石油库动火审批报告书
由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共同填写
“填报单位”栏应填写用火申请单位名称,如:×××油库。
“负责人(签字)”栏应由行政一把手亲自签字。
“用火级别”栏应根据用火危险程度注明当次用火的级别,不得随意降低用火级别。
“防火人(签字)”栏必须为各用火单位责成的熟悉动火现场情况、熟悉工艺流程以及责任心强的人亲自签字。在动火前该同志仔细检查各种防范措施,并掌握用火现场情况,在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安全稳妥地解决,或有权制止用火,以防发生事故。
3.2.2处理
处理包括隔绝法、清洗法、置换法和清除四周易燃物法。
3.2.2.1隔绝
(1)隔绝理由:阀门在长时间使用后,受油品冲刷和化学腐蚀作用,严密性会减弱,出现内漏,漏出的油品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就会爆炸,所以检修时,必须与其它设备完全隔绝,切断易燃易爆中毒介质的来源。
(2)隔绝方法:隔绝包括盲板法和拆除管线法,绝对不许用水封法和关阀门法隔绝。
(3)安全要求
a盲板的材料用铁(钢)板制成,不得用塑料、石棉、胶板等,它分高、中、低压三种,有技术人员把关。
b堵油盲板工作要建立台帐,盲板按工艺顺序编号,注明时间、地点盲板规格、堵油人员姓名。盲板部位要挂上醒目的标牌,以防漏油,输转作业时发生事故。
3.2.2.2清洗
(1)清洗理由:油品虽经放空,但仍有一部分吸附在设备、所以必须用水、蒸汽或其它非易燃溶剂来进行清洗。
(2)清洗方法:
a容器壁上的污物,需用木质,黄铜、铝质等软质刀、刷、钩、铲等防爆工具刮除,然后清洗。
b油品设备、管道用氢氧化钠溶液(每公斤水加80~120克氢氧化钠)清洗几遍或通入蒸汽加热清洗,或用蒸汽吹扫,不少于2小时。
(2)清洗安全要求
a清洗时,溶液有进有出,注意弯头和死角部位。
b动火点四周的明沟、地沟、管沟和下水井也要细心洗清及隔绝,防止金属撞击时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c冲洗用的胶管,可装上铝质、铜质的管头,不得用铁管头,以防金属撞击时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d清洗人员应认真负责,进行必需的油气测试,做好记录。
3.2.2.3置换
(1)置换理由:设备、管道里有油品、油气时,动火过程中,能引起中毒、着火、爆炸。所以必须进行彻底置换。
(2)置换方法
a惰性气体置换法,用含量为98%的氮气,或含量为96%以上的二氧化碳做置换介质至合格为止。
b用水做置换介质,将设备、管道灌满水确认有无设置换到的死角,至分析合格为止。
(3)置换安全要求
a制定置换方案,画出置换流程,向参加置换人员讲清楚。
b置换系统与正常作业系统在连接处要加上盲板,切断来液来气等。
c置换完的容器放空阀要开着。
d在设备、管道内部动火时,除了防爆外还要防中毒,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在最高允许浓度范围内。
3.2.2.4清除四周易燃物质
(1)清除理由:设备内、管道内易燃物清除以后,动火点及四周仍有易燃的气体、液体和固体物,极易引起火灾、爆炸。所以动火点及四周的易燃的气、液、固体物,也必须予以清除。
(2)清除方法
a工作现场15米范围的可燃物移走或清除。(丙类油品可缩短为6米)。
b对清除不了的易燃物品和有易燃介质的设备、管道应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3)清除安全要求
a氢气瓶与乙炔气瓶不能近于7米,两者距动火点不小于15米。
b周围不能清除的可燃物,应该用水喷湿或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湿麻袋等隔绝火星。
c检查现场周围有无水封井、明沟、暗沟和管沟。应进行处理和油气测试,采取可靠的遮挡措施。
d高空动火,要有接火盘,设石棉布、铁板等围栏,捕集熔渣防止火星飞溅。五级风应停止作业。
3.2.3动火分析
3.2.3.1动火分析理由:需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及动火周围现场,经过处理后,油气浓度是多少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审批人员根据有关数据做出可否动火的判断。所以动火分析是防火防爆的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3.2.3.2取样、测试
(1)取样测试地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作为取样点,如:低洼处,防止在死角处取样。(见油罐作业油气测试记录)
(2)取样测试人:要由有分析合格证或参加过有关培训的人取样,测试,并做好记录,不能由徒工或其他操作工人取样。
(3)测试仪器:测试仪器必须采用两台以上相同型号规格的防爆测试仪器,且该仪器必须在有效定期内。
(4)取样时间:动火前三分钟之内进行,如果动火中断30分钟以上,则必须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3.2.3.3分析
(1)现场测试后即应进行分析,分析人员工作应认真负责,数据要准确可靠。
(2)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以下为合格,可以动火。
(3)对设备、容器、管道内动火,有毒气含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高允许浓度,氧气含量在19~22%为合格。
3.2.4审批
3.2.4.1审查
(1)审查的理由:防止为省事、打假报告、简单处理等,不安全要求办事,堵塞不安全漏洞,所以必须审查。
(2)审查的内容
a隔绝、清洗、置换和现场清除易燃物等处理是否合格。
b分析数据是否合格
c监护人是否合适
d动火人是否合适
(3)审查顺序
a先由油库安委会审查。
b后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查
3.2.4.2
批准是指签发动火证,一级动火应由公司安技部门、保卫部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公司备案。
(1)动火证的作用:是施行“动火”的“指令”。
(2)办动火证的意义:办理动火证的过程,是具体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的安全过程。所以办动火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措施。
(3)审批动火证时,对已提出的安全措施加以充实,没提出的必要安全措施应加以补充。
(4)动火证的使用和保存:
a、动火人要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严格按“指令”中要求执行。
b动火人把动火证随时代在身边或交给助手保存。
c、动火证是动火原始凭证,要保存好,以便检查、总结。
3.2.5动火证复核
3.2.5.1复核的部门:安技部门审批时,保卫部门复核,或者共同复核。
3.2.5.2复核的要求
(1)动火证填写对不对
(2)防止开证人业务不熟,或思想不集中等原因造成的失误。
(3)测试数据是否符合动火条件
(4)动火安全措施是否合理,有无遗漏。
3.2.6动火现场检查
3.2.6.1监护人
(1)监护人职责:动火前后检查措施妥当否动火中现场监护。
(2)对监护人的要求
a监护人对动火现场的工艺、设备、任务等必须熟知。
b必须会灭火(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c监护人不能进入设备、容器内。
d身体健康。
e对监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
f严禁脱离动火现场。
3.2.6.2现场检查
动火现场检查,动火人和监护人都得参加,监护人对动火人要负责任。检查内容是:
(1)与生产系统隔绝情况
(2)动火现场可燃物清除情况
(3)动火证手续健全否
(4)架子走梯等是否牢固
(5)动火现场道路是否畅通
(6)灭火器材备好没有
(7)动火人有无合格操作证
(8)动火人身体、精神是否良好
3.2.7动火
严格按拟定好的操作程序进行,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消防车保护。
3.2.8完工现场检查
3.2.8.1完工现场检查人:完工后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对动火现场进行反复检查。
3.2.8.2完工现场检查内容
(1)任务完成是否符合要求
(2)遗留下火种没有
(3)没留下火种,方可进行清理。
3.2.8.3动火现场清理
经检查无火种留下,施工人员对动火工具,加工件、材料等要加以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齐洁净、道路畅通。
现场清理过程,是对动火完工现场的进一步检查。
3.3二级动火安全程序
分 析
审 批
主任复核
动火现场检查
处 理
监护
收 工
完活现场检查
动 火
灭火器
3.3.1说明
二级动火由油库有关部门审批,并应将动火票报分公司和有关部门备查。
二级动火的审批,由油库安委会负责。
二级动火的复核,由油库主任负责。
二级动火安全程序经八步。除审批、复核外,其它步骤及需求跟一级动火安全程序相同。
3.4三级动火安全程序
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会同动火单位负责制定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票报送油库安全委员会进行检查批准。各油库可参照二级动火程序制定实施细则。
附录1.爆炸危险区域
易燃油品和闪电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油品生产作业区及其周围的有限空间;分为0区、1区、2区。
0区:凡是释放出危险源的油罐、呼吸阀、敞开口的量油口、铁路槽车罐口、汽车油罐口、真空管排气口、发油鹤管口、消气器等管口均为0区。
1区:凡是具有汽油、煤油、(-35#、-50#)柴油等易燃油品的泵房、灌油间、桶装库房、复土罐的附件室、罐室、阀室、氧气仓库、桶装库房等均为二区。
附录2.火灾危险区域及一般用电区域
火灾危险区域:石油库经营的柴油(-35#、-50#柴油除外)、变压器油、润滑油(脂)等可燃物油品的生产作业区。
一般用电区域:除上述场所外,其它场所为一般用电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