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a医院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和运动员用药安全,做到依法管药,特制定本标准。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反兴奋剂条例》。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含兴奋剂药品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2、药房人员及各科医生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四、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对购进特殊管理药品的有关规定。
2、制定本院含兴奋剂药品目录。
3、含兴奋剂药品的验收除按规定逐项对品名、规格等各个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外,同时应检查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上标示'运动员慎用'的标识,没有该标识的药品不得采购。
4、在药房设含兴奋剂药品专柜,并有明显标识。
5、含兴奋剂药品按处方药进行管理,注册运动员及其运动员辅助人员只有凭依法享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持有这类药品。
6、医生开具处方前,应询问病人是否具有运动员身份,医生应根据运动员的病情尽量在兴奋剂目录之外选择不含禁用物质,又对该病人确有疗效的药品。
7、如确实没有替代药品,或者经临床证明替代药品对该病人无效的,医师方可为该注册运动员开具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的处方,但在开具此种处方的情况下医师还必须将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告知运动员。
8、负责药品调剂的药学专业的技术人员须执行《xx医院处方调配制度》,并应将含兴奋剂药品的性质和使用后果告知病人。
9、积极开展《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第2篇 附二医院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对含兴奋剂药品的使用,切实保证含兴奋剂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加强对我院含有兴奋剂药品的管理,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院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1.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由药剂科制定我院含兴奋剂药品目录,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调整。
2.成立我院含兴奋剂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科室制度的落实情况。
3.药剂科在购入含兴奋剂药品时,应按规定贴有'运动员慎用'字样,否则不予购入和销售使用。
4.医师为运动员开具处方时,应当首选不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确需使用含有这类药品的,应当告知其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并按规定让运动员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处方上注明'运动员'字样。
5.药剂科药学人员在为患者发放含兴奋剂的药品时,也应当注意核实其是否为运动员,防止运动员非法使用兴奋剂。
6.为患者开具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处方应保存两年。
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院内通报批评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