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装卸运输制度
1、押运员将炸药、雷管运到指定地点卸药,药库人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填写产品入库台账,搬运火药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一箱,不准扛运。
2、炸药和雷管必须用专车分装、分运,炸药、雷管在矿车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
3、炸药、雷管在平巷运输时,不得在同一列车运送,应用空车隔开,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二、储存保管制度
1、炸药储存保管必须符合安全规程,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方可上岗。
2、炸药的储存量按规定和设计要求,总量不得超过3吨,雷管2百发,摆放整齐,分开存放。
3、炸药库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不得随意脱岗,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4、除炸药库管理人员外,其它人不准擅自进入,检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炸药库管理人员陪同进行检查。不得带矿灯入库,否则拒绝入库检查。
5、入库存放的炸药、雷管,必须有厂家验收合格证、生产厂家及生产批号,药箱要用双绳捆好,摆放整齐。
6、炸药入库必须建账,手续齐全,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发放完好,做好报表。
7、入库的炸药、雷管储存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和失效,炸药和雷管下边要加木垫,上盖防潮布存放。
8、失效报废的炸药、雷管要单独存放,建账在交接班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人员。
三、发放清退制度
1、使用炸药的班组,要依据当班的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的需要用量,持爆破员证,填写领料单,方可领取。
2、爆破员领到炸药、雷管,必须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带运,直达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当班的炸药实际用量,由爆破员核实,并填入领退记录本,余数全部退回药库,不得带到其它地方存放。
4、退回的炸药和雷管,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栏内,填入备注栏内,单独存放处理,失效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5、爆破器材实行批号管理,发放炸药和雷管应采取先进先发的原则,保质保量,防止受潮变质,不合格的炸药、雷管不得发放使用。
四、防火警卫制度
1、炸药库管理人员要正确理解,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2、任何人不准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持有效证件的检查人员,登记后,在库管人员的陪同下进库检查,其他人不准入内。
3、炸药库设1个沙池,1个水池,2个灭火器,并定期补充沙子和每季度检查一次灭火器情况,失效及时更换,保持良好的状态。
4、一旦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灭火,同时进行报警,汇报主管负责人。
五、销毁处理制度
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销毁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组织放炮小组进行销毁。
2、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
3、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化,杜绝私人使用。
4、销毁雷管埋在土中引爆销毁。
5、销毁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规定要求,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销毁处理完后,写出处理报告,存入销毁炸药档案中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