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湿药安全管理制度
1、 应在单独专用工房内进行,每栋调湿药工序工房不得超过2人,内筒应单层摆放,单人单间操作,单栋工房药物停滞药量不得超过3kg;
2、 蘸药时逐饼进行,湿药不得溢在内筒外壁,摩擦类烟花非效果处禁止一次性多饼作业。
3、 蘸药(调湿药)间工作台,地面必须全铺橡胶垫,蘸药容器应选用质地较软材料制成,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用于蘸药(调湿药)的各类药干剂干润后不得到其刮、铲、撞击用湿法清洗。
4、 已蘸药的内筒在运送过程中药头朝上,严格控制叠放层次运输;
5、 调湿间不得进行筑药操作,蘸药(点药)时禁止存放干性药物、调药剂(防潮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