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管理制度
1、充电工负责煤矿矿灯电瓶充电工作,在矿长、技安员(管厢)的领导下工作。
2、充电前必须对职工所用电瓶认真进行检查清理,对每天的充电情况登记入册。
3、充电前发现有失爆、损坏现象应及时告诉本人,修理完好才予以上充电架充电,避免影响充电质量。
4、充电时必须检查变压器输入的电源是否符合充电电压,充电架连接是否坚固,充电插头是否稳固,待各部位检查完后,才能将矿灯挂上充电架。
5、必须坚持上班制度,保证职工随时能调换电瓶。
6、当天职工领用电瓶后,应对充电设备进行一次完全清理检查保养,做好下班充电准备。
7、对充电用硫酸应妥为保管,对稀释硫酸应符合浓度,确保瓶的使用寿命。
8、必须对充电设备严加爱护,保证每个职工电瓶都能充上电,随时注意安全。
9、必须对厂方的备用电瓶认真保管、保养,做好出租、出借登记。
10、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11、以上各条款与工资挂钩,如有违反,根据情况处罚5—2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