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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后勤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9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58

某后勤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某后勤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后勤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构和人员:

责任人: 总经理责任部门:行政部消防队长:部门经理

消防队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

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责任部门:检查督促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实。组织和健全消防机构;制定消防制度;具体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工作的学习和宣传;组织贯彻上级对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责任人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检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设备,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能随时启用。

消防队长: 发生火情时,指挥人员火速到现场,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积极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指挥无关人员疏散,维护现场秩序;熟悉各类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队员: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发生火情时听从指挥,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队员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发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电源开关的位置,根据火情断电。

3、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4、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设施应完好能用。

5、正确掌握报警方法,发生火情保卫处7110、7119。

6、要进行安全用电的宣传、检查。室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

7、员工宿舍楼内禁止做饭及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

8、楼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证畅通。消防设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楼内及宿舍内不得堆放、晾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0、宿舍内严禁拉床围、墙围。

(四)发生火情后一般处理步骤:

首先不要惊慌,听从统一指挥。视情况首先报警,保卫处:7110、7119、情况严重时同时打119。

拉电闸: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切断发生火情的楼层及上下相邻楼层的电源。

在报警、断电的同时积极灭火,尽量减少损失。并疏散无关人员、维持秩序。

第2篇 x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及《61号令》,保证大厦及各部门的安全,根据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以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2.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

3.部门经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2)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3)划分防火责任区,为各负责工作的地段。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为:配电室、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仓库等要害部门。

(5)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会议,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员工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一般灭火本领。

(2)自觉遵守物业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

(3)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会报警,积极参加灭火。

(4)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制止。

(5)认真检查巡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消防管理

1.维修工作用火、电气焊,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派专人负责。

2.生活用火、锅炉用火,距可燃物应大于1.5m。

3.仓库、机房、配电室动火,必须符合用火规定。

4.仓库、机房、配电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烟。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够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第3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0、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11、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小区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2、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3、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4、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5、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16、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8、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19、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20、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21、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安保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4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 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 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5篇 物业工程部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增强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须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3.2工程部人员须及时通知安管部灭火,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安管部进行灭火工作。

3.3安管部须认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与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内容

4.1在中央保安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4.1.1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钮和警铃位置,消防栓和喷淋系统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喷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明确表示各防火卷闸、防火墙、防火门、消防电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

4.1.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之备件清单。

4.1.4一套完整的排烟通风图。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管道分布图及阀门位置图。

4.1.6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

4.2所有吸烟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4.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专业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4.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过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动向。

4.7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4.8任何用户的二次装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须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安管人员灭火。

4.10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经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4.10.2迅速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4.10.3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4.10.4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4.10.5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安管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4.10.6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4.10.7专业工程师职责:

4.10.7.1立即通知小区冷水机组房和配电室发生火警警报,关闭冷水机组。

4.10.7.2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4.10.7.4通知与消防操作无关的工程人员在工程部或本岗位候命。

4.10.7.5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4.10.7.5.1开启适当位置的排烟系统

4.10.7.5.2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之楼层、其上两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闭,以防止浓烟蔓延。

4.10.7.5.3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停止客用电梯和手护电梯。

4.10.7.5.4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开启或停止消防系统水泵运行。

4.10.7.5.5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关闭正常照明,保证应急照明。

4.10.8在冷水机组房的员工应:

4.10.8.1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冷水机组房。

4.10.8.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闭冷水机组,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离开现场。

4.10.9当值工程人员发现所属区域发生火情时职责:

4.10.9.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

4.10.9.2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尝试把火扑灭。

4.10.9.3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

4.10.9.4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4.10.10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4.10.10.1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防、喷淋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须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动。

4.10.10.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相应区域信号闸阀,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设施,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4.10.10.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10.10.4尽快写出报告连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总物业经理。

5相关记录

《事件报告》 hd**-gc-043-a-01

第6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物业项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

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7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

1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管队是消防安全的管理单位;

3.2维修班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3.3管理处主任负责监督实施本规程要求;

4、实施程序

4.1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江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本小区的消防安全。

4.2对新上岗的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每名员工进行一年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对义务消防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一年不少于四次。

4.3管理处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管理层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安管部应制定详细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演练,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组织业主/业主/用户参与,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本小区各单位应支持和配合管理处组织的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演练。

4.4 管理处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本小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

4.5管理处负责组织本小区各单位开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管理处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将提前通知本小区各单位加强防范。

4.6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7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经业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管理处及时通知本小区各单位加强防范。

4.8严格控制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停放,特殊情况下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9小区各单位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制度,严禁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4.10小区各单位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制度,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11严禁封闭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4.12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4.13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有权制止或向业主有关部门报告。

4.14、实行每日巡查制,对物业辖区所有部位进行安全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二次装修现场的消防安全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5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通过对讲机、消防电话等方式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6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安全安管部组织实施,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

4)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质的防火安全情况。

7)中控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17防火检查中存在的消防隐患应由安管队长以内部派工单的形式交管理处负责人签发至相关责任部门整改,系业主/用户方的派发工作联系函至业主单位或租户,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签收通知书。

4.18重大节假日前,应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及管理处负责人及其它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各物业进行全面彻底的防火检查,并在节假日前消除一切火灾隐患,隐患在整改过程中,应加强监控,指定专人管理并制订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4.1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各安全出口门严禁上锁封堵,如遇通道被杂物堵塞,应通知保洁人员将杂物清理,并跟进全过程。

4.20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按临时动火管理制度(详见《装修管理规程》)作业。

4.21管理处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应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制度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2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电梯机房、强弱电机房、中控室、停车场;各楼层的强、弱电井;消防通道、档案室、机要室、财务室等。

4.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或者通过宣传使公众知道具体方位。对客户的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宣传专栏、消防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各类宣传活动每半年至少一次。

第8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九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九)

一、预防、报告消防隐患,扑救灾害事故,是公司每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专职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技术,熟悉大厦内消防设施分布。

三、向所有员工、大厦业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整体消防意识。

四、维护消防设施。不得损坏和挪用消防设备,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泵,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五、专职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消防器材,及时维修和补充消防装备。

六、严禁燃放烟花炮竹,严格执行用电规则,不得玩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厦。

七、发现火警火灾立即扑救,根据火势大小,报告上级或拨火警电话'119'。

八、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违反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9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10篇 物业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切实加强____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____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____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____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

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

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

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

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 。

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

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

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

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

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

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

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

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

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 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

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

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

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

三会(会报警1

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

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

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____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

并发文至____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____社区征求指导意见。

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

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争取在2023年10月1日前正式实施。

第11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 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 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 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 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 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 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 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为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隐患、火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报请安全消防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止。住户需要更换责任应该办理转签消防安全责任书,否则将由原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住户、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名):

联 系电话:

年月 日

第12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3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物业的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第三条 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用户应尽的责任。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写字楼、商业用房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机构的防火委员会实施监督。

二 管理责任

第一条 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上级防火委员会、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第二条 物业各用户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条 各用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门和物业保安部的防火检查。由物业管理机构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物业保安部。

第四条 物业内各用户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第五条 防火负责人职责:

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 防火设计与施工

第一条 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 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保安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第四条 办公楼、裙楼等场所经营或使用单位的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条 用户装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制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四 火灾预防

第一条 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公司保安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二条 办公楼、裙房等对外营业场所,严禁超员营业。

第三条 物业区域内禁止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四条 物业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在电梯、写字楼走廊、配电室、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仓库、地下停车场等地禁止吸烟。

第五条 物业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在公共阳台、消防通道、前室内严禁摆放办公设备、杂品废物,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六条 用户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物业出入通道。

第七条 用户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用户在离开物业办公室、工作场所、公寓房时应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第八条 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应关闭开关。

第九条 物业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五 火灾扑救

第一条 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畅通有效。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第三条 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第四条 用户的防火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第五条 物业服务台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六 消防设备

第一条 用户在物业内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固定的消防设施。下列部位必须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

1. 办公室、会议厅、商务中心、商场等公共场所;

2. 消防控制室、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

3. 停车场、库房等重要部位。

第二条 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第三条 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物业内任何消防设施。

第四条 消防给水系统需要停水维修,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五条 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养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七 奖惩

第一条 消防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用户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2.模范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抢救物业内财物和保护人身安全表现突出者;

4.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5. 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6. 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

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2. 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3. 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4. 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八 附则

第14篇 w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 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 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 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 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 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 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 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 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 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 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 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 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 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 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 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 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 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 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 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 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 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 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 疏散与逃生 (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 消防指挥 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 消防管理人 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 火灾报警按钮 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 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 太平门出口 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 防火门 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 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 大厦消防广播系统 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 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第15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危害,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每个部门都应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自救扑灭,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组织力量扑救。

第三条凡消防重点部门,要做到:防隐患清,防火责任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和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器材落实,灭火应急措施落实;

第二章 防火责任制

第一条在公司防火责任人领导下,拟订消防工作计划。

第二条防火责任制部门为公司保安部,熟悉本公司的服务性质、特点,掌握有关消防常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第三条监督部门、管理处落实做好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第四条经常性进行防火检查,对防火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按生产性质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学习和训练。

第六条 对本部门的火灾、火警等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自救,协助防火责任人查明火灾原因。

第三章岗位消防责任制

第一条担任电工、电梯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电工安全安装规程》、《电工操作规程》、不准乱接乱拉临时电线,随意增设电器设备,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供电设备和不符合规定的供电设备,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第三条经常检查维护责任区内的各供电设备,设施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线绝缘层老化、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四条在处理电器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同时挂上警告牌,如必须带电操作时,要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第五条更换熔丝(保险丝)应根据额定容量计算安装,不得任意加大。

第六条经常保持工作场所清洁,不得在配电房内进餐、堆放可燃物。配电盘下面、电动机周围要保持清洁。

第六条懂得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电气火灾的扑救知识。

第四章 消防管理知识

第一条火源管理制度

1、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配电房、机房等重要地点,

一律禁止烟火,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2、场地上的可燃物,每日要清除,集中处理,做到文明生产,夏令高温季节,严禁在中午动装、领发易爆品;

2、部门领用的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转借,并有消耗记录。

第二条电源管理制度

1、公司室内外电器线路、设备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和无'电器安装技术考试合格证'的电工拆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2、严禁配电线路超负荷运行和电器设备带病运转,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使用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电工及领导,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3、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要求,电线装置在硬质套管内,线路灯具装置在道路上方,开关应设在库外,下班切断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各部门要安装临时线路,要改线、增容、减容,需经物管部批准,临时路线要定人安装,限期拆除;

5、集体宿舍宿舍一律不准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用灯泡取暖。

第三条消防器材维修养护和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2、除抢险救灾外,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3、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保养,按期换药、充气,要放在便于取用的规定地点,要防止阳光曝晒和雨淋酸碱腐蚀,泡沫灭火器冬季注意保暖;

4、消防泵要经常检修,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的地点,不得遮盖或在上面挂搭其它物品;消防栓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并保持道路畅通。

第五章 奖罚条例

第一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00-500元。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措施落实,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着的;

3、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章行为,事迹突出的;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5、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改进防火工作获得良好效果的;

6、对发现火警及时扑灭,避免事故发生的;

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第二条违反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100-500元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违返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2、在明令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场所内吸烟、用火的;

3、违反用电管理规程,经提出仍不改正的;

4、对消防监督部门提出整改的意见,有条件而拒绝整改的;

5、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工具的;

6、擅自将消防器材、工具挪作他用的;

7、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者失职的;

8、不按规定装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

9、违反其它消防管理规定的。

第六章 防火责任网络图(略)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属公司综合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6篇 z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

二、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干部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全体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消防骨干。建立和修订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要做到人人都知道如何打报警电话:119。

三、保障管辖区域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消防主管单位汇报。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防火安全。

四、教学楼、办公楼等安全通道标志能正常显示,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畅通。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区域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人走断电关水。所有员工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离开房间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七、消防值班员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高度警惕,及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火情能处置则要当机立断处置。必须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常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职责》《消防控制室报警处理程序》,掌握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九、教工二楼消防值班员要定期张贴通知,清理楼道易燃物品,每天在饭后要认真检查楼道灶具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员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十二、每年集体和个人的各种评优活动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由于工作责任及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或重大火灾险情的,本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活动。

十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酌情予以处罚。

十四、每年定期对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管理员负责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十五、凡是辖区内任何单位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前,动火单位必须持证明到公安处办理动火证,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

第17篇 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及《61号令》,保证大厦及各部门的安全,根据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1.建立以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2.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

3. 部门经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 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2)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3)划分防火责任区,为各负责工作的地段。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为:配电室、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仓库等要害部门。

(5)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会议,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员工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一般灭火本领。

(2)自觉遵守物业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

(3)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会报警,积极参加灭火。

(4)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制止。

(5)认真检查巡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消防管理1.维修工作用火、电气焊,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派专人负责。

2. 生活用火、锅炉用火,距可燃物应大于

1.5m。

3. 仓库、机房、配电室动火,必须符合用火规定。

4. 仓库、机房、配电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烟。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够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第18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详细版)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

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19篇 w物业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切实加强xx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xx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xx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xx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 。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 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三会(会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xx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并发文至xx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xx社区征求指导意见。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争取在2023年10月1日前正式实施。

某后勤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9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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