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安全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生产科必须针对工作面的情况和预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审批,经施工单位组织每个作业人员学习后,方可开工。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4、矿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施工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督促施工队按期整改。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要令其立即返工,严重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勒令停工。
5、当掘进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而作业规程中没有考虑到时,生产科要及时制定安全措施。
6、当掘进工作面前方有水害疑问时,矿要制定探水措施方案,进行探水前进,只有待水害疑问解除后,才能停止探水工作。
7、掘进巷道在贯通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产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并制定安全措施。
8、生产科必须及时把掘进巷道进行测量上图,以利于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