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值长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违纪,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发动员工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2、职责:安全值长对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负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共区域的违章违纪有监督、举报的权利。
2.1安全值长应在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值班期间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贯彻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检查的执行落实情况。安全值长在业务、工作上受本单位安全员的指导,有权直接向本单位负责人反映问题,汇报工作。
2.2负责值班期间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并做好记录;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上报单位负责人或调度员,并做好记录。
2.3负责值班期间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各类检维修作业的票证检查工作,负责检维修工作的安全措施监督落实。
2.4负责值班期间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安全器材、防护器材的监督检查工作。
2.5配合班组或工段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工作。
3、实施内容
序号 | 成立安全值长的单位 | 月定额数 | |
1 | **部(独立部室) | 各1名/月 | |
2 | **车间 | 各工段或班组(人员较多) | 每班次1名/月 |
3 | **车间 | 各工段或班组(人员较少) | 每班次1名/季度 |
3.2具体要求
3.2.1安全环保部负责下发安全值长袖标,每位安全值长工作期间必须佩戴,月末由车间收回交至下一名安全值长佩戴,要认真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
3.2.2每位值长应将每日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认真记录,记录样本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发放。
3.2.3安全值长活动实行每月轮值制度(所在工段班次人数或部门人数少于5人的每季度轮值一次),管理人员、学员不担任安全值长,其他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值长活动。各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安全值长名单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3.2.4每位安全值长每月需查出安全隐患不能少于2条,予以考核的违章违纪不少于1人次;所在工段班次人数或部门人数少于5人的,每季度需查出安全隐患不能少于2条,予以考核的违章违纪不少于1人次。
3.2.5安全值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时,不能影响其本职工作。
3.2.6各部门、厂(车间)应把安全值长监督检查记录进行汇总归档,并于每月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值长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于每月5日前进行张榜公布。
3.2.7安全值长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除督促立即整改外,应按规定填写《检查考核通知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或工段长、车间主任签字后执行,并做好记录。
3.2.8安全值长对本岗位员工的违章违纪、安全班组活动及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违纪员工不听告诫、态度蛮横的,直接上报车间处理,车间应将处理结果上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备档。
4、相关记录
4.1安全值长检查记录
4.2安全值长安全检查考核通知单
5、考核细则各企业可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