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中途须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月集中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回顾一月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才能驾驶车辆。
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能有'只交钱不保养'的现象发生,严禁'病车'上路驾驶。
四、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五、车上必须配备消防设备,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中途须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九、必须及时、多险种、足额的参加车辆保险。
安全会议制度
一、成立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且小组要承担安全员的职责。
二、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回顾过去安全上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主要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四、通报过去的交通事故情况,总结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天按时如实填写安全行车记录,对每天行车时间以及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
二、公司每天抽调1-2名安全员对公司车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营。
三、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组织业主分析安全形式,发现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四、每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对个别安全意识差的驾驶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培训。
五、公司对安全意识差的驾驶员违反'三超一病'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罚,对交通事故车辆,公司将实行责任制倒查制,对责任人按过失大小进行处罚,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六、为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公司建立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各业主必须配合提供资料以完善档案。
七、领带责任明确:
1、安全委员会主任要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和监督,并对交通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2、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姚配合主任工作,把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实行。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公司领导必须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作出检查,由政府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作出降低资质等级、限期整改的处理。
二、凡发生一次死亡3-5人特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查明原因后,追究公司经理和负责该车的安全员的责任。
三、凡发生一次死亡6-10特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查明原因后,追究公司经理和负责该车的安全员的责任,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人员的,对处罚不改的,对负责的安全员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活动制度
一、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
二、每周组织安全活动日一次。
三、安全活动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四、安全活动要有记录。
投诉(举报)制度
一、公司指派专人受理旅客投诉举报。
二、因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受到旅客投诉举报、受理人应做好受理记录,及时通知该工作人员,并进行批评教育,是该工作人员认识到错误,尽快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三、公司严格执行物价、交通部门的收费标准,因工作人员违反价格规定而受到投诉(举报),公司及时调查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调查及整改的结果向物价、交通部门汇报,将违反票款退还给旅客。
四、因驾驶员违规操作车辆,违反'三超一疲'的规定,给旅客的生命财产构成危险而受到投诉(举报)的,公司及时对该驾驶员进行停业整顿,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对投诉(举报)的情况不能进食处理的,应及时向安全委员会报告,由安全委员会处理解决,处理后应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上岗证》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止驾驶员随意顶班,公司特制定《上岗证》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所有车辆的驾驶员实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核发公司统一制定的《上岗证》,《上岗证》注明驾驶员及所驾驶车辆号牌。
二、驾驶员取得《上岗证》后,只能驾驶上岗证上核定的车辆,驾驶员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互相顶班,如经公司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驾驶员如有特殊情况需顶班,必须提前报告公司,经公司安全负责人批准,方能顶班。
四、驾驶员在车辆运营期间,必须佩带《上岗证》,如未按规定佩带,一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五、《上岗证》实行一人一证,不能互相转让,驾驶员调出本单位应交回《上岗证》。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反违章、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各驾驶员有义务对营运车辆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行车安全提供保障。
四、公司结合实际,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在'五一'、'春运'等重大节日前,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发现无三防设施、超员、超速、所持驾驶证与车型不符等违章行为,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并提出警告,如发现两次以上违章行为,将以双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停班整顿。
五、对路查路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通知驾驶员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
安全学习管理制度
为严格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做到管理制度化,教育经常化,防范群众化,制定安全学习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的安全会,无故不到者,每次处罚100元,因班次限制,外出执行客运任务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必须在本月内由安技科科长补课,领会会议精神。
二、安全学习会是以安全为主的综合大会,公司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每次处罚50元。
三、学习内容: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教育材料、公司相关文件;研究解决运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行车事故原因,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经验。
四、对于行车中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五、本着'帮教一人,教育大家'的原则,肇事驾驶员和违章操作人员必须书面检查,并交纳事故罚款,承担事故经济损失。
六、书面检查和会议记录、事故档案由安技部备案存档。
安全例会制度
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在区境内驾驶员中,实行交通安全教育例会制度,以此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
一、公司法人代表为本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公司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一名领导主抓交通安全工作。要建立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对交通安全教育例会制度认真加以落实。
1、公司每月召开1次安全例会、2次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对车辆进行检验,对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参加例会的驾驶员须在签到簿上签到,接受教育后,由本单位主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在例会卡上盖章确认。驾驶员安全教育例会签到簿和会议记录要保存一年。
3、例会卡由驾驶员随驾驶本一起保存携带备查。
三、公司要建立相应的例会奖惩制度,对积极参加例会的驾驶员,给予适当表彰或奖励。对未参加例会的驾驶员,除按要求进行补课外,还要根据本单位奖惩制度给予处罚,补课要有记录。
四、安全领导小组要对例会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处理意见。
五、每月1~24日,组织对驾驶员例会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无例会卡、不按时参加例会的驾驶员,要做详细记录(车号、驾驶员姓名等),提出口头警告,并按奖惩制度加重处罚。
gps管理制度
一、建立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并落实专人负责gps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保证平台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二、监控人员每日上班时间检查监控平台在线情况,发现问题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监控人员要定期向上级反映车辆的监控情况,并做好相关资料台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驾驶人员要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保持好gps车载终端,使之始终处于工作正常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企业反映,及时进行维护。
五、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
六、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
七、gps监控人员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无故损坏设备设施或擅自关闭设备或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将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除名。
八、公司车辆必须保持在线路牌规定的线路上行驶,如未经公司同意发现车辆外出包车或者串线运营,公司将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咨询服务制度
1、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2、接待旅客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准确迅速,为旅客乘车提供旅行咨询。
3、掌握班次、时间及其变化情况,增减班次及时向旅客发布公告。
4、熟悉本地主要宾馆、医院、厂矿、学校及名胜古迹的地理位置和乘车路线。
5、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开办电话预订客票业务。
6、虚心听取旅客意见,努力改进服务工作。
驾驶员守则
1、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
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安全管理制度》。
3、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微笑服务、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
4、对旅客一视同仁、不挑客、不宰客。
5、熟悉本县乡镇、线路、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情况,便于旅客的咨询。
6、服从管理、调度、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