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1. 所有分包必须持有合格的施工资质手续。
2. 进场后在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
3. 所有分包人员必须随时持有身份证,凭身份证办理所在项目部统一格式的现场施工人员胸卡,胸卡加盖项目部公章有效,人员离开工地时,胸卡收回。
4. 分包进场后,三天内将建委备案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管理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
5. 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与项目部相应的劳务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劳务人员管理职责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 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须与所用工人签订单体合同
8. 所有分包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