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阻燃胶带防着火措施和管理制度
目前我矿井下使用的皮带机很多,为切实防止井下皮带机着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井下皮带机的胶带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和“产品合格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供应部门在进货时必须严格对此进行把关,查验并作好有关的台帐和记录。各皮带安装使用单位在领用胶带时,必须严格进行检查,严防非阻燃、不合格胶带入井。
2、井下使用单位的干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重视和抓好皮带机安全管理,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和本矿的各项有关皮带防着火的规定及措施。
3、由使用单位负责,在每条皮带机机头要至少备放两个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并配备至少1条25米的胶管和快速接头:由通灭部、通风队负责在每条皮带巷安设灭火水管,从机头开始每50米安设一个水咀且要保证水管经常有水,安设好后交使用队看管,使用队配上25米长的胶管并要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发现问题时汇报处理
4、由通灭部,通灭队负责在皮带机机头、转载点及沿线按“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安设齐全喷雾降尘装置,并按规定落实皮带巷粉尘冲洗工作,并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巷道,冲洗时水不能洒在皮带上,以防皮带打滑和跑偏自动下滑而损伤皮带。
5、各采掘队要在煤仓上口安装规格为300×300mm筛网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限制大块煤、石头的方法和措施,禁止往煤仓拉大块石头和木料等,以防止压带、撕带,造成皮带摩擦着火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6、采区皮带机必须用水介质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油介质偶合器,防止喷油着火。
7、皮带机头硐室,皮带巷内禁止存放废油、木料等易燃物品。更换下的旧皮带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出地面。棉纱、破布等必须存放在密封容器内,运出地面。
8、当井下在皮带机附近使用电焊、气割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写出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队干部必须现场跟班,瓦检员检查瓦斯、安检员安全现场检查。
9、皮带巷巡回检查人员严格监视皮带运输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发现异味,烟雾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通灭队要在选煤楼上也按规定装上防尘管路和喷嘴、闸门,保证防尘水的供给,选运队每周要冲洗一次。
11、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两端各20米范围,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2、跑偏和打滑保护必须完好灵敏,以防止皮带打滑和跑偏引发火灾。
13、井下各皮带机必须装设齐全防滑,防跑偏保护装置,条件具备的应设温度、烟雾、自动洒水装置。各保护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14、逐步在皮带机上推广应用软启动装置。
15、井下使用皮带必须是阻燃胶带,试验数据齐全,下井前对胶带进行检查,禁止使用非阻燃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