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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附属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执行《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
2、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保障收费票据的保管供应工作。对所购的票据进行分类、排列,保证清洁、整齐。
3、做好票据的定额管理。凭领购证向当地财政部门领购、核销,并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如有遗失,向核发收费票据的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并声明作废。
4、每年及时注册年检,如遇合并、分设、撤销时,应向财政部门缴销收费票证和领购证,对收费资金做好'专户储存'和'及时解交'等记录工作。
5、认真填写收费票据,注意票据的种类、数量和使用范围。不得转借、代开或违章填开。
6、票据专管员应做好实物账,保证账务清楚、账实相符。对收费人员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应及时核销,保证收款金额及时、如实上交医院账户。票据专管员调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7、保证收费票据的安全。注意防水、防潮、防霉、防虫和防盗。
8、收集各科室对票据的式样、质量的使用意见,及时向票据的核发部门进行信息反馈。
第2篇 医院有价证券收款票据的管理制度
医院有价证券、收款票据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有价证券、收款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的审批、印刷、保管、登记、销号工作,防止发生错收、错发等差错现象,堵塞漏洞。
二、任何发票只限于财务科有收费职能的岗位人员领用,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收款票据,票据的领用数量一般按收费人员七天的用量控制。
三、建立票据购入、领用、销号登记本,有价证券、发票的领用按使用人员分别进行登记并签名,逐日对已使用的发票,有价证券进行回收注销登记,并与门诊收费日报表进行核对,是否正确无误。
四、逐日对收回的收据票据查看是否连续编号,有无漏号、缺号现象,有价证券、发票、收据存放在固定的仓库内,避免烧毁、遗失或被盗。
五、有价证券、收款票据的移交当面点清,防止差错发生。
六、医院的发票和收据只限本院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代其他单位开发票,不得折本使用,每月应及时到财政局结报中心办理票据结报手续。
七、内部发票是根据内部财务管理需要而设置的一种代用发票收据,不得在医院以外使用。发票的领用登记本和发票的存根应保存十年,并列入会计档案一同保管。
八、如发现发票遗失,应立即向主管财政、税务机关书面上报,如果保管不善遗失发票及收据,发票保管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3篇 三民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医院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完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燃,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分为统一收款票据和专用收款票据两大类。
1、统一收款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费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收款票据是指统一收款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等)。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费票据
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费票据是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并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票据(如:内部收据)。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款票据的购置
1、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以及门诊电脑收费票据、门诊电脑挂号就诊卡、住院处电脑收费收据、住院预缴款收据须由财务科指定的票据管理员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单位核批盖章的票据印制申请表,向市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费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制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领回盖有省财政厅票据监制章的收费票据后,须由财务科票据管理员验收入库,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数量及金额。
2、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费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按人设分户账,按票据种类分别进行登记。
3、行政事业性统一收款票据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的退费、作废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
(1)退费时要求收回原收款收据(药品退费可以退药单代替统计联)、相关科室退费凭证及医生、相关科室签名作为退费凭证依据。
(2)退费前须核对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证明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原收款收据等是否相符,并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先按上述操作流程,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然后补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2、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说明作废原因,并由其他当班人员签字证明。
3、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
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要求就诊联、报销联齐全,并且必须是与当天挂号收据、号码、姓名保持一致,同时将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4、收费票据的退费、作废及挂号就诊卡的作废、退号的单据号码必须与收款收据日报表所列项目的区间号码保持一致。
5、收费票据定位错误的收据,要求一式二联齐全,注明作废的原因,同时将号码手工补写于收款收据日报表,以免漏销。
(四)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费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或记账联)的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经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及账单(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区间号码及结账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账联金额逐张核对。
2、医院自制收费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联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凡领用收费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领用人必须按收据顺序号启用收费票据,若发现有跳号使用的现象,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票据的管理
(一)收费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购置、验收、保管、核销。出纳不得兼任收款收据的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仅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或出售。禁止私印、伪造、变造收费票据。
(三)票据管理员对票据的库存数量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费票据明细报表。领、发、存账表按规定存档。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部门,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票据管理员报告,由票据管理员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应收回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