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八一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药剂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抗感染药物使用率的监测统计,并定期向全院公布。
2、药剂科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3、检验科和药剂科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4、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涂片、培养),深部感染应送厌氧菌培养,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5、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伍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准确留取各种标本及时送检。
6、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菌药物,医院感染管理科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第2篇 诊所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诊所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一、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三、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五、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七、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八、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