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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县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加强业务和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每月一次做好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半年对全院紫外线灯管进行一次监测。每季度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经济管理方案。
三、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四、对医院感染暴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调查,分析原因,迅速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并向院长及主管院长请示汇报。
五、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的调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六、督促检查一次性医疗器具的购进和回收处理工作。
七、定期将医院感染信息反馈到科室,认真落实医院感染在职教育计划,协助科室逐步落实抗生素的管理措施,定期向临床提供药敏结果。
第2篇 y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院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三级监控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研究改进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应根据医院感染监控制定方案,每半年1次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测,每月进行1次医院感染发病调查,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四)科室应指定医师或护士长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了解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掌握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二、医院传染源管理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四、医院感染防范制度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3、冲洗、雾化、激光、微波等治疗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灭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试)(含氯消毒剂),冲洗用药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空气中,病人治疗完毕及时整理。
4、开启的无菌溶液需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液不得超过24小时注明开启时间。
5、置于容器牛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时毁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浸泡处理后,装黄色垃圾袋送指定地点。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打扫。
8、持物钳干燥存放,打开后写上打开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油膏缸上写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开启时间,盛放盐水棉球打开后24小时更换,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周更换二次。
9、紫外线照射每天半小时,并有记录,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
管每周一次用95%的酒精纱布擦拭,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0、每周大扫除一次,彻底打扫门窗、墙面、地面及物体表面。
11、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一般灭菌物品不得超过一周。
12、非治疗物品不得入治疗室。
五、抗生素使用制度
(一)医院定期调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二)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指证,并应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外用抗生素应从严掌握。
(三)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先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体液送细菌培养后可初步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山来后,再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用药。
(四)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五)细菌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及时停用抗生素。
(六)一般情况下,抗生素不作为预防用药,特殊情况可作为短期预防用药或一次性预防用药。
(七)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掌握配药禁忌、浓度,滴注速度,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
(八)药剂科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并定期上报临床使用抗生素的情况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