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民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教学工作专人负责职责落实。
(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进修、学习计划。组织培训,定期考核,规范管理。
(三)制订教学规划、计划内容完整,有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及监督办法,及时作出评价总结。
(四)建立完善评教、评学等制度,适时检查评估教学情况作出反馈,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制订落实整改措施。
(五)建立适应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人员固定,履行职守 。
(六)建立全面系统的继续教育、进修教育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严格学术活动管理。
(七)积极开展教学活动,组织如开教学工作会议、座谈会等。
(八)配备必须的教学设施,保障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科研管理办法
医学科学研究是促进医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培养医学人才、促进医院管理现代化的必要措施。医院科研的进展、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的多寡及水平的高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是衡量一个现代医院医疗水平、学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为了有效地利用人、财、物、信息等要素,使其相互配合,发挥最高效率,达到最佳科研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的组织管理
在院长领导下,由业务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科教信息科为医院的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医院科研规划、计划,建立健全科研制度,创造科研条件,安排调配科研力量,组织科研协作,抓好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科研积极性,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科研课题的设计,鉴定评议科研成果或科研论文,论证各种科学活动方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二)科研选题和审批程序
1.选题原则
(1)要有明确的目的性;
(2)注重创新性和竞争性;
(3)符合科学性;
(4)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2.选题调研
选题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搜集准确的情报信息,避免低水平的重复。要密切与科技主管部门的联系,对国家和地方的资助形势要及时了解,要认真学习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明确当年资助形势和科研服务方向。要加强申报前的文献资料查阅和调研工作,对国内外该研究领域的技术现状、动态趋势及存在问题要及时了解并认真加以分析,根据自己的优势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要了解各种渠道科技计划的性质特点、资助方式、资助强度及资助对象,能选择合适对口、切实可行的课题进行申报。
3.撰写申请书
撰写好一份高质量的申请书,是决定申请课题竞争性强弱的关键,是对申请者科研素质的考验,是衡量和决定资助与否的重要依据。撰写申请书的依据是:
(1)选题范围大小要适当,主攻方向要明确;
(2)立论论据要充分;
(3)预期目标和研究内容要明确统一;
(4)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要先进可行。
4.课题的申报程序
要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程序,使申请工作由单一注重申报数量向提高申报质量方向转变,瞄准先进目标,把握学科前沿,强化创新意识,注重多学科联合攻关。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的课题首先由科室进行初审,全科进行讨论,并有同行专家的修改意见,符合条件的,以科室为单位向医院科教科申报,每个课题都要有科室推荐意见及科主任签字。
(2)医院科教科承担对申请课题的形式审查。审查课题是否符合资助范围、申报书填写是否规范、有否错填漏填的栏目、申请资格是否符合、申报手续是否齐全、表达是否清楚。力求申请者做到标题醒目、摘要精炼、目标明确、内容切题、经费预算合理、考核指标可测算,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反馈给申请者。
(3)医院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负责对申报课题的设计进行全面审核和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思想是否新颖、立议根据是否充分、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是否明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是否先进合理、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是否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工作基础、时间、信息、资金、实验动物、实验设备等条件有否保证,同时提出修改意见,在申请书中签署可行性意见。
(4)医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按公正、公平、综合平衡的原则,择优遴选出有重要科学意义、有明显优势特色、可望取得科技成果的课题,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在技术、人力、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科研课题的实施管理
1.落实计划,明确科研责任制
研究课题一经上级部门批准,就应迅速组织实施。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的完成负有全责,要认真做好课题组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严格掌握课题进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负责对课题进行小结、总结和汇报以及组内人员的指导与考核,建立一套组内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保证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医院科教科是课题完成的保证单位,应负责监督、检查课题履行情况及课题的验收工作,并协调解决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定期检查,掌握进度
实行医院及课题组二级定期检查制度,每年检查不应少于2次。检查分课题组自查和科教科考核检查二种。课题组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科教科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考核检查。重点检查资助课题的计划实施、条件落实及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有无学术上、技术上的关键性突破,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科教科根据检查结果,经过综合分析后找出薄弱环节,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对课题计划的执行进行有效的调控。对有明显进度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者及时给予鼓励。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进展不良者,应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对无故不完成计划与合同的,医院要冻结其经费节余部分,并将医院补助经费予以全额追回,取消二年课题申报资格,必要时追查工作责任、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凡欲撤消课题、调整课题、更换课题负责人时,均应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课题资助单位批准。
3.按期结题,及时总结与验收
课题按规定时间结束后半年内,科教科应督促课题负责人认真撰写出课题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概况、研究内容及研究简要经过,取得的主要成果及意义、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和建议、完成论文论着目录、经费使用决算等,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超过原定计划合同一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的,将不受理其验收申请。课题结题后科研资
料交科教科负责进行整理和归档。
4.科研经费管理
(1)科研经费的筹措:
采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筹措办法。主要经费来源有:国家预算拨款(包括科技重点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部委局科研拨款)、地方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经费、国际合作经费以及医院根据有关规定资助的科研经费。
(2)经费使用原则与监督:
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财经纪律以及医院的财会制度,做到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必须遵循先计划后开支、严格审核、勤俭办事原则,科教科和财务科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财务政策规定的行为应予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交院务会讨论决定。医院从项目经费总额中提取10%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①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的来源:
a.从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经费总额中提取的10%;
b.项目结题后经费结余部分(二年内无新立项课题);
c.被中止、撤题项目中的结余经费和向原项目责任人追回的不合理开支的经费。
②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
a.科研项目的立项检索、申报及评审;
b.自筹科研项目的资助;
c.医院学术委员会的有关活动;
d.科研项目管理责任人的奖励。
③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a.仪器设备费:包括仪器的购置、运杂包装费、安装费和维修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
b.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运输包装费;
c.科研业务费:实验用动植物购置和种植、养殖费,计算、测试、分析费;
d.实验室改装费:根据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改善实验室条件所进行的简单装修费;
e.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者承担项目研究工作所需的经费;
f.管理费:指直接用于管理工作的全部实际消耗支出。该经费从项目经费中提取;
g.其他费用。
下列支出不属于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a.非本课题需要的其他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折旧费;
b.非科研的公用水电燃料费;
c.研究室和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离退休科研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及其他津贴。;
d.上缴税金,指科研单位从科研经费中上缴国家财政的各项税金;
e.不宜由科研经费开支的项目。
④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均属医院财产,应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和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验收手续,由医院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⑤课题结题后遗留经费的处理:
上述经费开支处理后遗留的科研经费,作为下一轮科研课题的资助,如二年内无立项新课题,将其经费转入医院科研项目管理经费中。
⑥科研经费配套、组织实施规定及科技成果的奖励按《关于我院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及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1.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主要针对目前国内外亟待解决的医学临床和疾病预防方面的问题以及具有重要科学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理论研究。
(2)学术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性,目标明确,结合医院发展的趋势,且有一定的研究水平。
(3)起点高,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能力,近期内可望取得成果。
(4)课题设计合理,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5)技术或项目的开展,具备人员、时间、设备等条件的保证。
(6)已有明确结论的科研不再立项,防止低水平的重复。
2.申报:
第2篇 市人民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进修教育的规定
根据《浙江省医学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毕业后教育(是对大中专毕业、取得师士级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1、制度化培训。医学院校毕业学生和当年晋升医师的临床住院医师,必须参加五年为一周期(大专7年)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它专业的师级卫技人员(包括护理专业)的临床住院医师,每年必须参加72小时的专业班培训或学分制医学教育。
2、补缺教育。对没有受完高等医学教育的卫技人员,年今在30周岁以内(含30周岁)者应参加医学函大或电大学习,年龄在30周以上者应参加医学大专《专业证书》教育。对没有受过中等到医学教育的卫技人员,应参加成人中专,医学自学考试或电教中专学习。
二、继续医学教育:即中级及以上卫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教育。
卫技人员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卫技职务之日起,须参加五年为一周期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必须获得ⅰ、ⅱ类学分25分。
三、岗位培训
对麻醉、放射、病理、特检、核医学、康复医学等专业卫技人员在转岗和上岗前必须参加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和业务单位举办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培训班学习,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对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补课。
四、进修教育
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发展要求,在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每年按排1―2名卫技人员进行进修培训。
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进修教育具体细则
根据《浙江省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要求,学分的计算以五年为一周期,五年应获得ⅰ类学分25―50分,ⅱ类学分75―100分,每年必须获得ⅰ、ⅱ类学分25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分,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两类学分不能互补。、
(一)ⅰ类学分
1、中级临床医师五年中必须参加一次主治医师知识更新班。
2、高级临床医师五年中必须参加一次高级医师知识更新班系列讲座。
3、除上述二次学习已获得当年ⅰ类学分外,其它四年ⅰ类学分可按自己要求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通过自学和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获得方法按浙江省继续教育委员会(1997)2号文件中《学分授予试行办法》的规定授予学分。
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临床住院医师培训时间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五年,专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七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培训为二年,七年制毕业生培训为三年,其它临床住院医师按其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年份起培训五年。
包括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两部分;
(一)临床实践的方式,学分要求及考核办法:
1、临床实践分两阶段,第一阶段相关科室轮转2年,第二阶段为专业培训阶段3年
2、实践的学分要求:
3年应达到120学分,平均每月2学分,每年24学分,如脱离临床工作(如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每月累计在15天以上者按月扣减2学分(法定假期例外,如探亲假,寒暑假,年休假,产假,婚假)。5年累计不足120学分者则适当延期完成。
3、临床实践考核:
(二)理论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临床技能,临床决策能力等。
(1)考核方法:轮转的每一阶段科室轮转结束后由科主任主持考核,专业培训阶段由科主任组织主治医师,护士长,高年资住院医师进行综合考核。
(2)理论学习,统一由台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
教学工作制度
1、每年制订教学相关计划,包括安排实习计划、学生课余活动计划、全院性理论讲课计划。
2、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每年两次以上)。
3、对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包括教学查房、小讲课、病历讨论、各级教学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4、每月抽查一次学生出勤情况。
5、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实习生情况,对每届学生的实习情况都应作书面总结。
6、每年整理或更新一次教学人员、学生的教学档案。
实习生请假制度
1、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制度和医院职工一样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课)。
2、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包括星期日)应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除春节假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积休。
4、实习生的病假应有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开。
5、实习期间一律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先到医教科申请请假单,并转实习科室同意,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一天由科室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医教科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实习医院领导批准;五天以上者经医院同意后,再报学院系批准,教务处临教科备案,假满后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6、凡不经请假(含未批准离院),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六节学时课算,累计学时按学籍管理处理。
人才培养制度(试行)
1、人才培养立足以院内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
2、加强学历教育,以自学为主,建立在职研究生培训基地,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3、三年内的医护人员按《浙江省医学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浙江省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行规范化培训。
4、市拔尖人才、“211人才”第二层次、(后备)学科带头人选送国内外研修,“211人才”第三层次的培训采取国内学习研修,学术经费敞开使用。
5、开展院内各种学术活动,调动学习积极性。
6、优秀带教老师可参加各类培训师教
学讲座,提高自身带教水平。
7、增加人才培训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区市省级科研立项项目按比例给与资助经费。
8、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地选一些优秀青年医师、优秀护士送出去进修培养,在技术上能够快速提高。
9、加大引进硕博士的力度,凡来院者,使用三个月合格,符合人才条件,博士生给予二十万或住房一套(所有权归医院,使用权归博士)。
人才梯队建设制度(试行)
1、造就一批中青年的学科带头人,营造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学术氛围,形成配置合理,学术背景互补,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充满生机、勤奋进取、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团队。
2、梯队成员的年龄配备要力求使之呈现承接有序的最佳状态,比较合理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大致呈三角形或梯形结构。这种结构可以使学科梯队保持正常的新陈代谢和使学科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引进高学历人才,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培养优秀年轻学者、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同时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基础人才。
4、梯队成员的职称层次按照高、中、初,结构趋向合理,使医院拥有实力雄厚、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的人才。
5、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和选拔、淘汰机制。
6、对青年中重点后备人才,可放宽技术职称要求,或低职高聘,采取压担子委以重任,全方位锻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