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安全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各级行政机关对公司实施安全监督的有效方法,也是公司自身安全管理的需要。
2公司除迎接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自身也要组织好安全检查。
3公司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3.1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3公司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4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在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5定期安全检查重点:(1)季节性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房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风为重点;秋季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2)节日前检查:针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作业准备等进行检查。
6专业性检查。每年对装车机、电气设备、储存设备、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雷防静电等方面进行专业性检查,必要时聘请具有安全检查资质的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7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公司能解决的,按照“四定”原则,应限期抓紧整改,明确时间、措施和责任人,并要记录在案;公司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8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建议书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由于整改不力,出现事故,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账保存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