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采初放及回收管理制度
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工作是事故多发环节,为切实搞好单体长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回收的管理工作,保证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由生产副井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副井长担任。
组 员: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和生产、技术、安全分管采煤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负责初采、初放及工作面回料期间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回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四、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
1、工作面回采前,生产井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范围内的巷道及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移交生产。
2、开帮刷面必须挂线扶柱,装面棚柱不少于二排。
3、单体支柱面安装,应自下而上安装,若自上而下,必须有可靠的防倒防抽冒措施。
4、回采面严禁倒扒回采,顶板为中砂岩且边切眼顶不空不冒,采用3、4排管理顶板时,可反推两档,切眼顶空或有高冒点时,不准反推。
5、从切眼刷面,进入煤壁第二排前,要采用手镐落煤或以炮助镐。
6、初次放顶前,生产井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会审,工程质量及安全措施落实达标后方可允许放顶。
7、初放期间,跟班干部现场指挥,小组人员分三班现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管理。
8、初放期间,采煤技术员要及时掌握采面顶板情况,作好初放记录,必要时要及时修改措施。
9、工作面初放、收尾由组长组织现场小组,每班不少于三人,调度室、安监科、采煤队带班队长跟班到点,现场交接,直至工作面收尾或初放结束方可结束小组活动。
10、各单位要专列记录台帐,跟班小组成员上井后要作好现场记录。
11、从切眼刷帮起,对支柱的初撑力必须班班监测,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于柱子全高的85%。
12、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若悬顶跨度超过初次垮落步距时,必须加强支护并采取强放措施。
13、初次放顶必须经矿组织相关科室技术人员现场会审并签字批准。
五、工作面的收尾:
1、工作面收尾应尽量避开断层、老硐、高冒区,顶板破碎带、周期来压区。
2、收尾时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3、停面时必须保持最小控顶距,采高控制在支柱长度的85%。
4、回料前,必须把工作面内浮煤、杂物、多余的支柱材料运出。对运料巷道进行清理维护,保证回料路线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