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防震与抗震管理制度
一、震前应注意库区岸坡的稳定性,防止滑坡破坏尾矿设施。
二、上游建有尾矿库、排土场或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尾矿库,应了解上游所建工程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三、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提高尾矿坝抗震稳定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下游坡坡脚增设土石料压坡;
2、对堆积坡进行削坡;
3、对坝体进行加密处理;
4、降低库内水位或增设排渗设施,降低坝体浸润线。
四、接上级指示或有地震前兆时,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库水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撤离下游或受溃库影响的周边人员及设备;救援人员及物资设备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五、震后应进行认真检查,对被破坏的设施及时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