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扇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1、局扇要保持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2、凡因检修等原因需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制定措施,通风、生产、机电、调度、安全、通风区和服务队组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
3、凡有下列情况者,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必须及时汇报登记。
⑴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停止局扇运转,造成工作面无风。
⑵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所致局扇停止运转,造成工作面无风。
⑶局扇本身电器或机械故障造成局扇停止运转,工作面无风。
⑷临时停工的巷道没有采取钉栅栏或密闭,而停止局扇送风。
⑸虽然局扇在运转中,但风筒中途脱节,造成工作面无风。
4、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必须立即进行汇报。跟班队干或带班长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安全员向安全调度汇报。
5、瓦检员必须监督责任区内的局扇运转情况,并对局扇运转情况在班中、班后向通风调度汇报,矿通风调度要建立局扇运转日志。
6、不论什么原因,工作面停风后,停风区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独头巷道口必须设置栅栏,并挂明显警示牌;恢复停风巷道供风时,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7、对下列五种情况,按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未遂事故处理。
⑴工作面停风后,没有及时向矿调度、矿通风调度、矿安全调度以及有关领导汇报;
⑵工作面停风后,仍有人在停风区继续工作;
⑶工作面停风后,独头巷道口未设置栅栏和警示牌;
⑷恢复停风巷道供风时,没有按规定排放瓦斯;
⑸局扇正常运转,但风筒中途脱节无人处理,造成工作面无风时。
8、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处、通风科、机电科、施工队组等有关单位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