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送老师安全管理制度
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通知学校,跟车老师必须记录并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
6、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9、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车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0、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教职工乘车管理进行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