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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2篇南三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第3篇k医院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第4篇医院病房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精神病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6篇八一医院隔离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7篇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第8篇医院观察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9篇精神病医院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第10篇南五医院普通病房管理制度 第11篇医院管理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第12篇x大学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13篇西区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14篇西区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第15篇医院管理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第16篇y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17篇八一医院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18篇南五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第19篇附二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第20篇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病房管理的内容
病房管理不仅包括医疗、护理等技术工作的组织实施,特有行政和生活等管理。是一项细微而复杂的工作。加强病房管理工作的目的,主要在于是病房保持一个有利于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环境。病房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病人的住院管理、探视与陪护管理、膳食调配管理、卫生隔离管理、病房物资装备管理、医疗护理技术管理、医务人员的工作组织管理、病房环境管理等。
1.病房工作人员管理。
为了是病房工作能正常运转。首先必须将病房医、护、工各类人员进行合理的非分工和排班,使各项工作紧密配合,有分工、有合作。对护理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定期检查、考核和评价。
2.病房管理。
病房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病房住院,协助病人熟悉环境。护士应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密切护患关系,鼓励病人建立与疾病做斗争的信心。有护士长负责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疗、护理、饮食、服务态度的意见。
为了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使病人能得到充分休息与及时治疗,严格执行陪护制度,教育家属和亲友遵守探视时间和要求。
3. 物品、器材、药品管理。
为了适应医疗、护理业务的管理,病房内要经常保持一定数量的物品,如精密仪器、器械、药品、家具、被褥、餐具、医疗表格以及一般生活用品等。要求供应及时、方便医疗抢救,减少忙乱和浪费,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物品管理。物品要有计划领取,即保证需要,又做到不积压、不浪费、不丢失、不损坏,保管人员要掌握物品管理方法,加强库房管理,建立进出登记本,物品摆放整齐,防止虫鼠咬坏。
(2)医疗器械管理。仪器设备要由专人保管,因防止在固定位置,定期检修,并设有仪器档案,要经常保持性能完好,以适应紧急需要。
(3)药品管理。病房内常备药与剧毒药要分开管理,专人保管,固定数量和位置,有标记、有账目,发放药品要建立查对制度,准确无误。
4. 护理技术管理。
护理技术管理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其核心是护理业务质量。护理业务质量直接影响医疗效果。有了良好的护理技术管理才能保证护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护理技术管理内容包括:制定护理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疾病护理常规,各项规章制度,新业务、新技术的管理方法和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以及护理资料档案的管理等。
病房管理的方法
1. 制度化管理。
它是运用各种病房制度进行管理的一种方法。规章制度是用文字形式对各项劳动操作提出要求的规定,是人们在共同劳动中行动的规范。病房管理制度是对医护人员的医疗护理行为的规定;对病员及其家属的要求;诊疗全过程中可能出现医疗事件的防范,以及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等,对关键性制度如病历书写、急症抢救、手术前讨论、查房、会诊、查对、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消毒、隔离制度等严格执行并应经常检查实施情况,使管理制度起到维持医疗工作正常运行,规范人员行为的作用。
制度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加强教育工作:让医务人员充分理解执行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奖惩分明,持之以恒:各项护理工作要做到有章必循,按章办事,一丝不苟,严加管理。并要经常开展检查评比,做到奖惩分明;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任何一项制度只有相对稳定,人们养成习惯,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而频繁变更,即使是合理的制度,也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如果经过一段实践,随着情况变化,出现不完善的地方还是应该修改的。
2. 规格化管理。
良好的诊疗环境,便利工作的各种设置,使医护、病人共处在能调解双方情感,利于诊疗的气氛中是诊疗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规格化管理就是病房的房间布置、设备、床位和室内物品用具等均按照统一规格、统一陈设要求设置和安排,做到设备、物品四固定(固定规格、数量、位置、负责人),具有整齐划一、便于工作,减少事务、杜绝浪费、医护协调和提高效率等优点。规格化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筑设计统一
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处置室、换药室、专科仪器检查室、隔离室、实验室、配膳食、浴室、洗漱室、物品库、厕所等应统一规格。新建医院应在建筑设计是进行统筹规划,已建成的医院要进行设方面的改造。
(2)病房设备统一
病房所需器械柜、药品柜、处置台、换药车、服药车、治疗车、病例车、办公桌、椅等设备的数量、样式、规格要统一,位置要固定。
(3)病房物品统一
病房内的床铺、床头柜、小凳、窗帘、呼唤灯、水壶、饮水杯、脸盆、拖鞋、痰盂等物品的装备数量、式样、规格要统一,陈设摆放位置要统一,床头牌及编号要统一。
3. 程序化管理。
住院诊疗过程是对人体实行诊疗,其本身具有侵袭性,在解除病人病疾的同时也带来损伤,治疗同时也有某些副作用,个人诊疗行为差别较大,某些诊疗措施还具有盲目性,诊疗判断标准掌握的也有随意性,因此必须规范医疗技术标准,减少随意性,提高自觉性,保证医疗质量,实现医疗安全。程序化管理就是按照医疗、护理工作的程序进行病房管理。特是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正常运行,减少随机调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有效方法之一。医疗技术方法标准多为原则性规定,如各种疾病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操作标准,是实际技术操作的程序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各科通用的技术操作常规,各专科诊疗技术操作常规等。医疗技术规范应结合本院实际及操作中关键环节做出明确清楚的程序规定。
制定各项工作程序应包括从主任医师至实习医师,从护士长至实习护士、护理员和卫生员等不同职别人员每周、每日工作程序。如临床护理程序有:收集资料、评估护理需要、制定护理目标、执行护理计划、评价护理活动的效果。集中病人抢救如能按照程序进行,则能减少忙乱,提高抢救效率。
4. 病房标准化管理。
医疗、护理工作要有科学的标准,按照标准工作就能减少随机性,保证医疗、护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如制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标准,出院标准、转归标准、手术分级标准,护理级别标准等。
第2篇 南三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
9.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9.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9.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9.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蓝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9.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9.5如遇必要时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生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瓿。
10.高危药品的存放有规范,在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志,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11.对夜间、节假日的临时紧急用药应能及时从药学部门获得。
第3篇 k医院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科负责医师积极协助。
二、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肃静、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和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扫除1次。本文来自
六、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点。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第4篇 医院病房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加设病床。为划分防火防烟分区设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如平时需要保持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则必须自动关闭。
二、按相关规定设置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防火门必须保持常关状态。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疏散门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上应按规定设置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广播并保持完整好用。
三、无论是使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还是采用氧气瓶供氧,都应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给病人输氧时应由医护人员操作。采用氧气瓶供氧,氧气瓶要竖立固定,远离热源,使用时应轻搬轻放,避免碰撞。氧气瓶的开关、仪表、管道均不得漏气,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眼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同时应提醒病人及其陪护、探视人员不得用有油污和抹布触摸氧气瓶和制氧设备。
四、医务人员要随时检查病房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病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擅自改动,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与吸烟,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应在病房区以外的专门场所设置加热食品的炉灶并由专人管理。
第5篇 精神病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的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改进病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第6篇 八一医院隔离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隔离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工作区的要求
1.严格“三区”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设有效的隔离屏障。严格执行从清洁到污染的流程,人流物流不得逆流。
2.病区和医护办公室应通风良好,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3.空气消毒:①通风。②紫外线灯照射:每天3-4次,每次不少于1h。要注意皮肤、眼的防护。③化学(气溶胶)喷雾消毒:每日2次。3%过氧化氢,20-40ml/m3,封闭60分钟(可有人);或1500mg/l含氯消毒剂,20-30ml/m3,封闭60分钟(无人);或0.5%过氧乙酸,20-30ml/m3,封闭60分钟(无人、终末消毒)。④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机。
4.三区之间、病房门口及病区出入口,放置浸有0.5%过氧乙酸或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的脚垫,并不定时补充喷洒消毒液,以保持脚垫湿润。病区每日2次用用0.2-0.5%过氧乙酸或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擦拭桌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门把手、病床扶手等。
5.疑似或确诊sars病人要单间隔离,病人留观期间要求戴口罩,并不得随便离开留观室。禁止陪护探视。
二、工作人员要求
1.医务人员按要求进行隔离着装。在每次接触病人后、离开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都要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浸泡或擦拭1-3分钟;或用75%酒精5-10ml擦拭手部。病区设非手触式洗手装置,采用流动水六步洗手法,用肥皂揉搓双手15s,流动水冲净,反复2-3遍。
2.离开污染区,要将隔离衣、外层帽子、口罩、目镜、手套等放入指定的装有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加盖容器中浸泡,或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不得将这些衣物带入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半废染区的防护服、帽子、口罩、手套、隔离鞋要放在指定容器内或指定地点,不得带入清洁区。
3.医护人员脱下的布帽子、口罩、隔离衣,用0.2-0.5%过氧乙酸或用15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洗,经高压灭菌备用。目镜可用0.3%过氧乙酸或1000-1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
4.离开发热门诊或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区,工作人员应消毒鼻腔、外耳道、手、漱口、洗澡更衣后离开。
三、疑似或确诊sars病人用后物品消毒
1.各种插管、导管尽可能采用一次性管道,用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封闭包扎后焚烧。重复使用的各种管道在使用后立即用0.5%过氧乙酸或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灭菌。
2.病人所用体温计、尿便盆、脸盆、餐具要固定使用,每日消毒。体温计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为终末消毒,试表前需用清水冲洗,擦干。听诊器、血压计、手电筒、扣诊锤等物品,每次使用后立即用75%酒精或0.2%过氧乙酸纱布擦拭消毒,每日放熏箱消毒一次。各物品需有备用。
3.病人用过的病员服、床单、被套、枕套等放入0.5-1%过氧乙酸液中浸泡30分钟,密闭车辆送至洗衣房清洗、消毒灭菌。病人用过被褥、床垫、毛毯、枕芯等可用15%过氧乙酸加热熏蒸消毒。
4.病人分泌物消毒:每床旁需设加盖容器,装足量有效氯1500-2500mg/l含氯消毒液,用作分泌物随时消毒,消毒后的可倒入病人卫生间。每天消毒清洁容器一次,用同样浓度消毒液浸泡1小时。痰液最好吐入固定痰盒,焚烧处理。
5.病人排泄物、呕吐物消毒:成型粪便加2倍量20%漂白粉乳剂或有效氯为20000-50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稀薄的排泄物和呕吐物加入1/5量漂白粉干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小时后弃入厕所,经污水处理站再次消毒。
6.病人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都视为传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双层封扎后经污染通道运往指定地点及时焚烧。
7.床旁*光机、心电图及监护仪要病区专用。用后及时用1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表面消毒。探头可用75%酒精擦拭消毒。
8.空的氧气瓶运出病区之前,必须用1500mg/l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进行表面擦拭。
9.运载病人救护车要及时消毒,病人离开后立即对车内空间及担架、推车等物品进行喷洒消毒,0.5%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或15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60分钟。
第7篇 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不着工作服离院外出。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操作前后要洗手或卫生手消毒,建议使用洗手液,如使用肥皂应悬挂保持干燥,防止再污染。
五、病室应定时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周固定卫生日。
六、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衣物。
七、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治疗室、换药室地面、物体表面等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及时消毒。如采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应记录使用时间,累计时间应小于1000小时。
九、抽血、输液实行一人一针一带,操作前后应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手部无明显污染时)。
十、无菌镊子罐每周高压灭菌2次,戊二醛浸泡液面要求达到镊子的1/2―2/3,一罐一把,并做好使用情况的登记。如使用干罐,应每4小时更换。
十一、所有的灭菌物品均标明“科室、物品名称、包装者姓名、消毒日期、失效期”,失效期一般季节7天,霉季5天。
十二、体温表、湿化瓶、雾化器等医疗用品按要求更换、消毒。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十三、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共用座式便器每日进行消毒。
十四、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五、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六、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医疗垃圾置黄色垃圾袋,感染性垃圾置黄色垃圾袋中并做好明显标识,锐器应及时置于锐器盒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七、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保持新风机房清洁,严禁堆放物品。
第8篇 医院观察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观察室、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病人入院时应做好卫生处置(理发、洗澡、换衣、剪指甲),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五.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六.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八.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应每天清洁,每周消毒1~2次。卫生材料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九.餐具应每餐清洗消毒,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传染性引流液、体液、排泄物等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十二.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
第9篇 精神病医院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一、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三、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四、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五、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2.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3.按规定每周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4.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品,以保证供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二)被服管理制度
1.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2.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3.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查。
2.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3.贵重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四)病房病人财务管理
1.安全检验收回的病人钱物要标记病人姓名,写交班放到指定地点保管,会客时交家属带回。
2.为病人代购日用品,由当班者验收签字后交给病人。
3.因治疗需要外出时,所需衣物统一由病房管理。
4.开放病房病人财务一律由病人自己保管。啊啊
第10篇 南五医院普通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普通病房管理制度
一、保持病房整洁、安全、温馨、安静。
二、床单位位置固定、保持整洁。地面、窗台不得堆放杂物。
三、病人床单、被褥应保持清洁、平整、干燥,至少每周更换一次。卧床病人应穿病人服,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四、病室定时开窗通风(或装通风设备),冷暖适宜,室内陈设、地面、走廊、墙壁、门窗清洁,无异味。
五、工作人员说话轻、放物轻、走路轻、开关门窗轻,上班应穿工作鞋。门轴、平车、治疗车等噪声小,定期清洁及擦油。
六、使用氧气做到四防(防热、防火、防油、防震),室内禁止吸烟。
七、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及查对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儿童、昏迷、老年、残疾病人的安全护理,病床应加设护栏,防止坠床、摔跤,重危病人转科或检查应有人护送。
九、治疗、操作时间合理。药、饭菜、水等送到床前。
十、病房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器材由专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建立账目,做到定人、定量、定位、定时。若有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适当处理。
十一、应向入院病人做好入院介绍,并由病人或家属签字。
十二、每月召开一次征求病人意见座谈会、护理工作讨论会,落实整改措施。
第11篇 医院管理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病房药房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使用,门诊处方未经科主任同意,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对处方内容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士)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四)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规格,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六)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士)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和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
(十一)对医学专用药、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十二)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十四)调剂室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第12篇 x大学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某大学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全体病房工作人员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5、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操作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8、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医师查房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有关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的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人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要以恰当的方式告知病人、家属、患者单位,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做出合理的解释;
4、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人的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或到治疗室处理;
5、进行创伤性检查与治疗前应征得病人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6、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人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息;
7、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理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8、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清扫。
9、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外院购药服用;
4、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医嘱,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5、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护人员批准在病志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6、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记录;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窜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供医院参考,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给予劝阻教育,或通知出院,必要时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13篇 西区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护士长负责,二级护士协助护士长履行科室病房管理职责。
二、病房的病床、床头柜、靠椅放置应固定、规范、整齐,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三、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加强对探视、陪护人员的管理。
四、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及时倾倒,病房应放置生活垃圾袋并及时处理,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二次,擦床、柜一次,厕所保持清洁无味,拖把使用有标记,分开放置,洗漱间清洁。
五、护理人员上班应坚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不跑班、按时巡视病房、不在办公室聊天。
六、呼叫系统完备,铃声呼叫一分钟到场。
七、上班着装整洁,穿工作服、鞋、戴工作帽,无菌操作戴口罩。
八、病房内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避免噪音(噪音<45分贝)做到'四轻':关门轻、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
九、保持床单清洁、干燥,每周更换一次,污染随时更换。
十、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病房内不能吸烟。
十一、病人出院后,及时更换被服,做好终末消毒。
十二、病人外出必须向值班医护人员请假,未经允许不得离开病房,危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
十三、定期召开病人工作座谈会,讲解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对病人进行卫生知识和疾病的健康教育,定期进行入院、出院病人的问卷调查,听取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四、保持'四室一库'(治疗室、急救室、办公室、休息室、仓库)物品陈设整洁、定位、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外借。
十五、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设备、物资,建立科室设备帐目的登记,定期清点、维修、报损。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
十六、科室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做好交接手续。
第14篇 西区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安全,定期做空气消毒(每日一次),定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行空气细菌监测(每月一次)。
二、危重病人入科时,要立即对病人进行相应的安排处理,使病人得到快速、准确的抢救、治疗及监护。
三、加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的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医误性损害。
四、对神志不清,躁动不安,年老衰弱或偏瘫病人应及时加用床栏并适当约束以防跌伤、自伤。
五、病情危重或出现精神症状,有自杀念头的患者及时通知家属和医生,并向院方汇报。
六、特级护理要按级别护理要求完成,各种治疗要遵医嘱及时准确无误执行。
七、各种护理文件书写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工整,字迹清晰,无涂改。
八、病房内毒麻、精神药品,易燃易爆物品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九、病员不得随身携带危险及贵重物品,若携带者请当班护士清点好交家属保管。
十、病房内物品及床单摆放整齐,急救物品、器材,定人管理,做到'五定一及时'(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期消毒灭菌,及时维修补充)。
十一、工作人员需衣帽整洁,入室更衣、换鞋。
十二、病人家属未经允许不得探视,特殊情况须入室者,应换鞋、穿戴隔离衣帽及口罩。
十三、护士长负责全面管理工作,病室内一切用物及药品应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十四、对转出(死亡)病人的床单以及用物,进行消毒处理。
十五、避免温度性损伤,加强管理,使用热水袋、冰袋、冰毯、烤灯的应注意安全,以防烫伤、冻伤。
十六、实行人性化服务,随时与家属交流、沟通,听取病人及家属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十七、参观学习者要经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入室应更衣换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15篇 医院管理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药房和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二)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剂科(病房药房)会同病房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按照病房医师(士)处方到病房药房领取,每星期补充一次(抢救例外)。
(三)小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自费药及医学专用药品,如确需要配备少量医学专用药品时,必须经院长批准,并按医学专用药品、毒药、限剧药管理制度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病情以备考查。
(四)小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并应经常检查毒、麻、限剧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应用。
(六)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第16篇 y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安全制度
(1) 病人安全教育
1) 评估病人安全危险因素,向病人、家属、陪伴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 儿童、老年病人、意识障碍和需要卧床休息的病人,应设提示牌,加护栏等,落实床边安全护理措施,并向病人做好解释,防坠床、跌倒等意外事件发生。向病人解释呼叫器的使用,保持呼叫器的完好,护士随叫随到。
3) 落实病人请假外出制度,并做好解释。
4) 告知病人不要使用热水袋,如确定必须使用,使用时应告知护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交代注意事项。对使用热水袋的病人要经常观察、加强巡视,防止烫伤,做好书面记录及床边交班。
(2) 环境安全制度
1) 病区物品固定放置,不影响病人行走,保证病人的行动安全;病房走廊要求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拖地时要放防滑标志,防止病人滑倒,跌伤。
2) 病人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病人拿取。
3) 提供足够的照明措施。
4) 洗手间、浴室要有防烫防滑标志,热水器要有操作指引。
(3) 防火安全制度
1) 病房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2) 防火通道保持通畅,有明显的标志,不堆、堵杂物。
3)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全(如灭火筒等)。
4) 有火灾应急预案。
5) 医护人员能熟练应用消防设施和熟知走火通道。
(4) 停电安全制度
1) 有停电的应急措施,病房应备应急灯或其他照明设施。
2) 有停电的应急预案。
(5) 氧气安全制度
1) 中心氧房防燃设备完好。
2) 防火标志明确。
3) 氧房要上锁,做好交接工作。
4) 有氧、无氧牌标志清楚。
5) 对用氧病人宣教应进行注意事项宣教。
(6) 防盗安全制度
1) 做好陪人的管理。
2) 晚上9点以后应及时清理病房探视人员,并劝导其按时离开病区。
3) 病人贵重物品劝其不要放在病房,做好个人物品上锁保管及防盗措施。
4) 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5) 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2.护理投诉处理制度
1) 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或技术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的病人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 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病人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
3) 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4) 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5) 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之有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 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7) 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订相应措施。
3.纠纷、事故处理程序
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第351号)规定。
1)发生纠纷或事故后,护理人员应(在)积极参与抢救与护理。同时,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争取在科内协调解决,无效情况下应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
2) 医疗纠纷或事故处理途径:
① 院内调解。
② 无效时,医患双方均有权申请上级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③ 司法诉讼。
3) 紧急封存病历程序:
① 病人家属提出申请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向医务处、院级相关部门汇报。若发生在节假日或夜间,直接通知医院医疗、护理值班。
② 在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由医院专职管理人员(病案室人员)、医疗值班员、病人家属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可封存复印件)。
③ 特殊情况时需要由医务人员将原始病历送至病案室,护理人员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与病人或家属。
4) 封存病历前护士应完善的工作:
①完善护理记录,要求护理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护理记录内容全面,与医疗记录一致,如病人死亡时间、病情变化时间、疾病诊断,以及病人治疗护理中的一切原始资料。
② 检查体温单、医嘱单记录是否完整,包括医生的口头医嘱是否及时记录。
③ 病历封存后,由医务处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5) 可复印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报告、出院记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
4.病房抢救室工作制度
1) 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2) 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3) 急救车内的急救物品、器材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签名,做到账物相符。
4)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
5)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紧急需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6)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7) 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和物品清理消毒外,并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 急救物品、药品的准备要适用于专科急救。
9) 所有急救器械专人保管,定期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账数相符。
2)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病人使用,必须保留空安瓿,用后及时补充,凭处方、领药单和空安瓿到中心药房领药。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护理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检查,如出现过期、变质应及时更换。
6)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部,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用法、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和核对者签名,并记录药物用后余量及处理情况。
7) 护士长必须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每周检查并记录。
6.新护理用具申报制度
1) 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统一购置。
2) 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报告医疗器械科,方批准申请购置。
3) 对长期使用的护理用品需定期进行招标。
4) 护理用品三证的把关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临床使用质量的控制由护理部负责。
7.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 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 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 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 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 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 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 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 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 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 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第17篇 八一医院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空气消毒
1、经常打扫卫生,保持清洁,包括玻璃、墙壁、吊灯及输液架。
2、病房采用湿式清扫,如湿式拖布、湿毛巾、湿扫帚套,以保持空气清洁。
3、普通病房每日开窗通风,上、下午各一次,每次30分钟。
4、特殊感染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封闭病房,进行终末消毒,空气用臭氧消毒。
5、病房、治疗室、换药室用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机消毒。
(二)一般物品消毒
1、病房、治疗室、厕所拖布专用,并有明显标记,清洗后分开放置,悬挂晾干。如擦拭血迹、呕吐物、排泄物等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悬挂晾干。
2、抹布一桌一布,扫床一床一套,用消毒液浸泡,洗涤后备用。
3、患者出院后,行终末消毒,床、床头柜、凳子用消毒液擦拭。被褥用臭氧(或消毒机)消毒,特殊感染被服放置黄色塑料袋内,集中处理,或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或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4、脸盆、便器用后消毒,提倡一次性容器,固定使用。
5、餐具用后消毒。
6、病室暖瓶每周擦拭两次,以保持清洁光亮,瓶塞煮沸消毒。床边隔离患者暖瓶专用。
7、体温表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清洗擦干后备用。床边隔离患者体温表专用。
8、各种监护仪或血压计的袖带每周清洗一次,特殊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三)、非一次性管道的消毒
1、非一次性胃管、吸痰管、导尿管、肛管用后分别放在消毒液内浸泡,在刷洗、晾干,送供应室灭菌后备用。
2、雾化吸入器专人使用后,必须经消毒(螺旋管、面罩、雾化罐各关节拆开,用消毒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方能用于他人。
(四)、一次性物品的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针头、输液器、弯盘、吸氧管、胃管、导尿管、气管插管、引流管、内窥器等,用后医院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各种瓶类消毒
1、碘伏、酒精瓶每周灭菌2次。
2、氧气湿化瓶每日用消毒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晾干备用。正在应用的湿化瓶每日更换无菌水,吸氧管专用,24小时进行更换,一次性的用后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重复使用的用毕冲洗消毒。
3、药杯用消毒液浸泡,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备用。
4、电动吸引器、胃肠减压器、洗胃机容器里的内容物用后随时倾倒,做到每日刷洗。用毕先用消毒液浸泡,再清洗干净备用。
5、密闭引流瓶用后浸泡在消毒液内消毒,再刷洗干净、用双层包布包裹送供应室灭菌。
(六)器械敷料的消毒
1、换药盘(碗)、镊子、剪刀用后送供应室清洗、消毒、高压灭菌。
2、经灭菌的各种敷料桶(纱布、棉球)、无菌包,开封后的有效时间为24小时,并注明开封时间。
3、无菌持物钳干式保存,每4小时更换一次,并注明起始日期和时间。
(七)床边消毒隔离制度
1、床头要有隔离标记。
2、操作完毕,要用消毒液消毒双手。
3、餐具、药杯等用后放消毒液中浸泡后再刷洗晾干。
4、患者接触过的器械,用消毒液浸泡后,再送供应室处理。
5、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要单独使用,用后消毒处理。
6、手术患者需通知手术室,以采取隔离措施。
7、废弃污染物放黄色塑料袋内,医院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
(八)隔离病房制度(除床边隔离制度外)
1、病房门把手每日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擦拭。
2、进入隔离室,穿隔离衣、戴手套、口罩和一次性鞋套。
3、便器专用,排泄物按规定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混合浸泡,放置2小时后倒入下水道。
4、凡乙肝血液、分泌物污染的器械、拖布,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进行处理。
5、患者出院后,行终末密闭消毒。严重隔离患者用过的被服应焚烧处理。
6、废弃污物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医院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焚烧等)。
(九)环境卫生学检测
监护室、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换药室等每月空气培养。定期检测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
第18篇 南五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一、同普通病房各项管理要求。
二、病区大门及各室进出口应随时锁门,钥匙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病房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三、病人入病房,除携带日常用品外,其他危险及贵重物品禁止带入。病人衣物食品,零用钱等交护士保管,并双方签名。
四、病人按床号分桌用膳。密切观察病人饮食情况。
五、病人活动应按活动日程执行,除特殊治疗或有躯体疾病需要卧床外,应鼓励病人参加工疗活动。
六、按制度探视病人,应根据病情需要或特殊情况,经护士长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会客。家属不得在病室逗留。
第19篇 附二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为方便药房和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2.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剂科(病房药房)会同病房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
3.小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及麻醉药品,如确需配备少量麻醉药品时,必须经院长批准,并按麻醉药品、毒药、限剧药管理制度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病情以备考查。
4.小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并应经常检查毒、麻、限剧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应用。
6.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第20篇 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1.病房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技能的演练.2.各病房物品做到固定放置,便于清点和使用。
3.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内容:实际人数,新入院患者,有严重自杀、伤人、毁物、逃跑的病人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交班者。
4.患者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外出检查要有工作人员陪伴。并防止患者将限制品带入病室(限制品:绳索、刀、剪、碎玻璃、打火机、火柴、玻璃瓶等)。
5.病房的钥匙、刀剪、保护带等危险物品,应有固定数目,放置在固定地方,并详细交接。如有遗失要立即追查寻找并报告主任或护士长。
6.病房各种设施,如电器、门窗、桌椅、玻璃、门锁等要做到定期检查,随时维修。施工时各种工具不得随意放置,病人不得随意靠近,完工后要彻底清理现场。
7.病区各种设备,如门窗、床架、桌椅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坏,及时申请修理。
8.抢救用物做到物品完好、齐全,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使用。
9.确保住院患者安全,严格执行每周安全大检查。
10.每周四上午为安全检查时间,平时随机抽查,并作详细记录。
(1)检查范围:患者衣服口袋、褥垫、床头柜和患者活动场所。
(2)检查内容:患者是否内藏绳索、剪刀、风钩、破玻璃片、玻璃瓶、打火机等限制物品。
11.病房消防通道做到畅通无阻,病房消防设施完好无缺,周围无杂物。
12.工作人员在下班前离开岗位时,务必检查和切断与下一班工作无关的电源,以确保病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