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mulu--]
第1篇 南三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
9.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9.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9.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9.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蓝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9.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9.5如遇必要时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生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瓿。
10.高危药品的存放有规范,在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志,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11.对夜间、节假日的临时紧急用药应能及时从药学部门获得。
第2篇 附二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某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
9.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9.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9.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9.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蓝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9.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9.5如遇必要时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生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瓿。
10.高危药品的存放有规范,在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志,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11.对夜间、节假日的临时紧急用药应能及时从药学部门获得。
第3篇 x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和报损,应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和浪费,防止霉烂及蛀虫。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5.外借物品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及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注射、口服、外用、高危药品分开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用后及时补充,定期清查。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并签名,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药品管理情况,保证用药安全。
(三)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做到“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如药品浑浊、沉淀、变色、过期、药瓶和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则严禁使用。
(四)病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妥善保存,不用者及时退回药房。
(五)毒、麻、剧、限药管理要求
1.设专用柜双加锁存放,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建立交接班本,严格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用前反复核对无误,用后保管好空安瓿,凭处方、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及空安瓿取药。
3.建立毒、麻、剧、限药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日期时间、剩余量处理方式等,护士双签名应正规。
(六)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七)抢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抢救车内,做到固定基数,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由办公护士专人管理,每周大查一次,护士长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并有记录,用后及时清理补充,上封条并签名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有签名。
(八)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磷化钾、超过0、9%的氯化钠、氨茶碱等)、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识,并固定基数,有使用剂量限制和交接记录。
(九)不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药品安全管理及使用知识培训,科室使用新特药前要组织学习相关药理学知识。
(十)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三、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仪器、器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周检查和维护,保持性能良好。
2.熟悉仪器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用毕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3.精密仪器要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若有损坏,及时送修。
4.新仪器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讲解仪器的使用、保管及注意事项,并示范操作。
5.各类仪器、器材应建立账目,帐物相符,其清领、维修、借出、报废等要详细记录。
6.负责人更换时,须清点所有医疗仪器及设备,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和接收人应签名。
7.急救器材定点放置(急救车、氧气筒、吸痰器、监护仪、除颤器等), 随时保持性能完好,保证应急使用。
第4篇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和报损,应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和浪费,防止霉烂及蛀虫。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5.外借物品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及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注射、口服、外用、高危药品分开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用后及时补充,定期清查。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并签名,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药品管理情况,保证用药安全。
(三)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做到“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如药品浑浊、沉淀、变色、过期、药瓶和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则严禁使用。
(四)病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妥善保存,不用者及时退回药房。
(五)毒、麻、剧、限药管理要求
1.设专用柜双加锁存放,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建立交接班本,严格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用前反复核对无误,用后保管好空安瓿,凭处方、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及空安瓿取药。
3.建立毒、麻、剧、限药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日期时间、剩余量处理方式等,护士双签名应正规。
(六)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七)抢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抢救车内,做到固定基数,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由办公护士专人管理,每周大查一次,护士长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并有记录,用后及时清理补充,上封条并签名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有签名。
(八)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磷化钾、超过0、9%的氯化钠、氨茶碱等)、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识,并固定基数,有使用剂量限制和交接记录。
(九)不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药品安全管理及使用知识培训,科室使用新特药前要组织学习相关药理学知识。
(十)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三、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仪器、器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周检查和维护,保持性能良好。
2.熟悉仪器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用毕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3.精密仪器要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若有损坏,及时送修。
4.新仪器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讲解仪器的使用、保管及注意事项,并示范操作。
5.各类仪器、器材应建立账目,帐物相符,其清领、维修、借出、报废等要详细记录。
6.负责人更换时,须清点所有医疗仪器及设备,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和接收人应签名。
7.急救器材定点放置(急救车、氧气筒、吸痰器、监护仪、除颤器等), 随时保持性能完好,保证应急使用。
第5篇 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病房药品的管理,以确保需要时患者得到抢救和治疗用药,保证用药安全,特制定病房抢救药、备用基数药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抢救药品、基数药品主要供病房临时周转使用,其品种和数量由各病房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并列出药品目录清单进行基数管理,经科主任和病房护士长签字后,交住院药房备案,由值班护士采取交接班管理制度。病房规定的药品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1年)进行调整。
2、病房应设专人管理药品,日常工作中由护理人员负责病房药品的请领补充,并对药品的数量、有效期和质量进行检查。定期(每月)检查病房贮存药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2个月前可返回住院药房调换新批号,因管理不善造成药品过期失效由病房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3、病房药柜内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凡抢救药品,必须在抢救车内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高危药品如氯化钾、咪唑安定、安定、安痛定、抗菌素等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的标志。
4、药剂科与护理部定期对病房贮存药品定期(每3个月)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与药品清单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并建立检查记录。
5、在开据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或向药房咨询。
6、加强输液安全管理,严格三查七对,严把药物配伍禁忌关,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输液反应。
7、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处置并填报报表并按流程上报。
8、加强病房药品的贮存管理,防止药品的丢失和损坏。药品应贮存在所要求的贮存环境中。
第6篇 社区卫生中心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小药柜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二、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由药剂科会同病房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配备。
三、小药柜不配备贵重药品,可按医院规定基数配备少量麻醉药品,必须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
四、小药柜的药品,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并经常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使用。
六、药剂科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第7篇 病房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根据《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修订本制度。
一、规范进货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二、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票、账、物相符,认真核对批号、有效期,建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并按要求保存。对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验收时,检查商业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拒收。
三、药品严格按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储存专用配套设施设备完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符合要求,具有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火设施。
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照规定专库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五、建立高危药品和相似药品管理制度,并有清晰的标志。
六、建立我院所使用药品的质量档案,搜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调查、处理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并及时报告。
七、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药学部设置专人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按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