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装修管理制度
1、装修前,业户必须提前将装修位置、面积、内容、开工日期及平面图以书面形式报市场审批备案,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入场施工。
2、如雇用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与市场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3、如施工中动用明火或使用无齿锯等易引发火情的工具,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动火、用电审批制度。
4、不得使用非阻燃材料。
5、不得遮挡或改动消防设施和公共设施。
6、不得在场内吸烟。
7、不得在场内从事易造成大量粉尘的施工作业,以免损坏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8、施工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外随意走动。
9、要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施工结束后负责将其放回原处。
10、夜间施工必须凭施工证入场,并且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1:30分。
11、用电装修必须提供装修电路图(可以是草图)。所雇电工必须持电工证,并到物业部门接受安全教育。所用电工器材和接电布线必须经物业部门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2、装修垃圾要随时清理干净,送到市场后门附近,由物业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堵占消防通道或防排烟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