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间 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
2、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工装,并保持齐全有效,工装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3、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且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连续使用的消毒剂,要定期检查其浓度。清洗剂、消毒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除卫生和工艺需要,均不得在车间使用和存放,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在专门库房或橱柜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4、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5、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6、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不同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7、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装物。包装物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包装物,以免污染。
8、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避免对食品造成污染。
9、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0、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1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工装,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12、定期对车间的门窗、纱窗、防鼠板、灭蚊蝇灯,照明设备等工装进行检查、清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3、记录
《日常生产抽检记录》
第2篇 机电车间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机电车间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使本车间员工的技术水平得到逐步的提高走上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专业化的轨道,本车间特制定以下《车间培训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结构
总负责人:车间主任
专职负责人员:技术员
成员:安全主任 机电主任
2.职责分工
2.1.总负责人负责车间的培训计划的安排,以及对培训的全部过程起监督指导。
2.2.专职负责人员负责培训计划的安排和培训教案以及组织相关的考试。
2.3.其他人人员负责对职工的培训工作。
3.考核制度
3.1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为2小时,因工作情况有变动时要做适当的调整。
3.2教育培训主要围绕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能手指口述以及工序管理等方面,并结合我公司、选煤厂等上级有关的通知和文件精神进行。
3.3本车间根据培训计划表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改动必须把变更的内容汇报培训中心。
3.4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发现一次扣20分,不参加者扣50分(在公司已办理请假的除外)。
3.5每位参加培训的职工必须认真做好笔记,发现一次没有记笔记的扣款30分。
3.6每月对所学的知识要进行考试,并于当月工分挂钩,按照考试分数的30%加到当月的工分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考试。对考试试卷由培训负责人统一保管。
第3篇 电气车间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自觉性,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厂教育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进入本厂人员等)均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小于24学时。
2、车间级教育由分管安全的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及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才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由班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才可到岗位学习。
二、日常教育
1、车间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利用每天的早会经常性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思和法制观念。
2、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前,车间要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检修。
4、员工上岗前必须指定导师对其进行岗位相关技能和知识传授。
5、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凡考试不合格者,进行上岗培训。
三、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才可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期限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证外,还必须取得本单位的安全作业证。
4、发生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4篇 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加工车间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间广大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主任为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员全面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 车间安全员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 车间所有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车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 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在车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九条 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 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车间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车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协办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车间防火责任制: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 确定车间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 针对车间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 对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五) 相关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机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员会;
(六) 支持、配合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七)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 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 建立车间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 进行防火检查巡检;
(四) 监督、检查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 灭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值班调度电话8812638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十五条 车间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 车间安全员对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十九条 车间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由车间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车间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
(一) 及时组织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二)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三) 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按《加工车间安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处理,严重者按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处理:
(一) 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 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 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 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 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车间广大员工要切实认识到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的火灾事故,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 原有其它相关文件如与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塑料公司车间管理制度
塑料制品公司车间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打造和谐舒适的现场气氛,特制订以下条例:
1.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规定的各项管理条例。
2.考勤: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等,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3.安全: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携带好自己的私人物品,及时关闭工作设备和照明电源,关锁好附近的门窗户扇。
4.财产:不得损坏公司财产,违者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5.纪律:严禁在车间内吵架、谩骂、打架斗殴,违者一律严惩,情节严重的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6.5s:保持工作区域、生产物料、工作设备、生产治夹具等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无阻,保持各周边工作区域清洁整齐,当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养成良好的整理整顿和清扫习惯,创造一个舒适干净的工作环境。
7.服从: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不顶撞、不要协、不越级汇报,特殊情况可以通过管理人员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协商解决,如果部门内部得不到圆满解决,可用书面形式向生产经理或通过行政部向高层反映并妥善处理。
8.品质:严格遵守“不接受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的“三不原则”,出现批量性的品质问题,相关人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9.产量:按时按量完成生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清理尾数。
10. 退料:按要求及时清退生产余料和暂不生产的物料,及时处理报废物料,保证现场干净整洁。
11. 消防:随时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12. 奖励:凡对生产工艺、生产品质、生产管理等提出有益的建议和举措,部门内部将依实际情况向行政部申请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6篇 电气车间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1.运行人员必须做到“三熟三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熟:熟悉设备及系统情况;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规章制度。
三能: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障碍;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2.
对新人必须经过现场基本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独立担任装备或箱体工作。
3.
对新进厂的学徒进行劳动纪律安全知识的三级教育,认真学习电器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及有关规程制度,通过短期学习《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后方能到各车间进行现场培训。
4.
学徒进入车间后,在现场见习阶段,学徒在师傅指导下作简单工作,如:清扫设备、巡视设备、打扫卫生,不允许操作设备和联系进行业务。见习完毕后,按照《电气车间学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拟定)》进行培训绩效考核后,准允在师傅或有经验的车间主管的领导和监护下跟班实习,逐步参加实际操作。
5.
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工作:
5.1
组织技术学习、技术讲座,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有关的规程制度,学习事故通报和障碍异常运行资料及反事故措施,学习现有设备的新投入运行的设备构造和性能,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
5.2
进行反事故演习,每月一次,在演习记录簿内填写结果,作为学员考核的依据之一,检查新学员的操作能力,了解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新学员是否能迅速地运用现场规程,正确处理,帮助值班人员更好地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的构造和运行特点。
5.3
现场知识考问,每周一次,采取班与班主管交叉考问或生产助理向新学员提问。考问后,必须登在学员培训考核表上(附下文),还可更具生产需要,开展以站为单位的“百问不倒”活动,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水平。迅速地运用现场规程,正确处理,帮助值班人员更好地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的构造和运行特点。
6.建立技术培训档案,工作人员的各种考试成绩包括技术考问、反事故演习等均归档备查。
7.值班人员如果离开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回到原工作岗位时,必须经过考试或跟班实习,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值班工作。
第7篇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也有一定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第8篇 车间隐患管理制度
1、车间工人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报告给代班组长,带班组长立即汇报车间主任或安环部,以便及时排除隐患。
2、凡是碰到安全隐患由车间主任或安环部有关人员根据隐患的部位由专人立即消除,做到“三不”不超时、不过夜、不转入下道工序。
3、如本部门对隐患不能消除,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部门,请求协助处置。
4、当隐患治理后,要找出原因,进行分析或更换器械,或更新工艺,做到隐患彻底处理。
5、凡是有大小隐患的,要及时计入台账,做好隐患治理记录,以便为以后的隐患治理提供资料查考。
6、隐患治理责任到人,谁当班谁负责,不准推三阻四,找客观理由。
7、如出现隐患不能及时治理,视情节可停产治理,可限期治理。
8、在隐患治理中要做到“五到位”:即整改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时限到位、预案到位,坚决杜绝隐患泛滥。
第9篇 电气车间清洁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建一流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各项管理水平,并
使文明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该制度。
2.车间主管为电气车间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每个职工应在日常工作中形成遵章守纪、一丝不苟、文明礼貌、讲
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4.各岗位主管为本车间卫生管理包区的责任人。
5.文明生产标准
5.1职工个人
5.1.1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5.1.2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师爱徒、团结友爱、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5.1.3讲究文明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杂物、垃圾;
5.1.4爱护公物,爱护花木、草坪;
5.1.5自觉佩戴工作卡。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端正。
5.2包区环境
5.2.1包区内道路、场地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不规则临建、不随意堆放物资器材;
5.2.2包区内禁止流动吸烟,吸烟到指定的吸烟点,不乱丢烟蒂;
5.2.3包区内主要道路平整畅通,路标齐全,沟道、孔洞盖板齐全、完整,下水道无阻塞,电缆沟、管沟内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5.2.4包区内路灯照明齐全、良好,各种标志牌完好,符合有关规定;
5.2.5包区内已绿化区域无杂草、无垃圾、无杂物,养护良好,有专人管理;
5.2.6包区内不准随意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应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区域内;
5.2.7包区内围墙、栏杆整齐完好;
5.2.8包区内各类建筑物外观整洁,内外装饰保持完好。室内壁白地清,门窗玻璃齐全、洁净、明亮。
5.2.9值班办公场所地面、墙壁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沟道盖板整齐完好,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积灰、无积油、无污迹;
5.2.10安全防护装置设置齐全,平台、楼梯、扶手、护板完整、可靠,消防器材、检修工具及其它工具应定位摆放整齐、完好清洁;
5.2.11专用清洁工具存放整洁有序;
5.2.12检修和作业现场应严格安全文明施工,做到三无(无污迹、无水、无灰)和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每天收工前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3设备
5.3.1设备见本色,表面无积灰、积油、积垢,铭牌、标记、编号齐全规范;
5.3.2各类精密设备保持清洁、明亮、无尘灰,室内干燥、通风、温度、湿度符合要求,严格管理,严禁闲人入内;
5.3.3电缆铺设整齐,电缆桥架、竖沟盖板封闭完好,无垃圾,无明显积灰,电缆孔洞封堵严密,防火隔离可靠,电源箱、仪表柜、端子箱密封性良好,编号清晰。
5.4办公室
5.4.1桌、椅、箱、柜摆放有序,整洁,无积灰、无蛛迹、无积水、无烟蒂痰迹、无垃圾杂物、无异味。工作台桌面整齐、清洁;
5.4.2室内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规定;
5.4.3水、电、暖通、消防、通讯等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移动;
车间不定期检查各岗位包区卫生管理状况,不符合要求者,限期改正。
第10篇 破碎车间管理制度
一、破碎工职责
1、服从车间主任领导,听从班长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和无故旷工。
2、负责碎矿的工艺指标控制,遵从“多碎少磨”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各破碎机排矿口的宽度,在保证原矿处理量的前提下,尽量缩小矿石的破碎粒度,降低磨矿负荷,增加磨机的处理量。
3、负责破碎、筛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交接班前应认真打扫岗位流水作业面的清洁卫生,做到无杂物、地面净、机腔净、皮带净、料仓满。
5、认真参加各项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努力学习碎矿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个人技术操作水平。
6、作业前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7、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破碎不及时,安全操作不力,设备运行检查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安全、设备事故、设备损失、影响生产及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开停车内容
1、 开机前:
对设备所有固件、运转件及联接件应作全面、仔细检查,验明全系统已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发出警报,按操作程序进行开机。
2、开停车顺序:
开车:依次由后往前开启,首先开启pe1200×250颚式破碎机→2#皮带→振动筛→1#皮带→pe500×750颚式破碎机→槽式给矿机。停车反之。
三、生产操作
1、检查给矿机润滑部位油量。
2、检查衬板螺丝,不能发生松动的现象。
3、每周对破碎机的主要工作零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检查。
4、老虎口运行正常后,才能开始给矿。
5、破碎机运转时,工作人员不能站在惯性力作用线的范围内,电气开关的安装也要避开这个位置。。
6、设备运转过程中,应密切注视卸料口有无异物,特别是超标准大块石料、金属件(如斗齿、钻头、钻杆、链条、履带板)等卸落,如发现立即停止喂料,及时处理。在机器运转时,严禁机器过负荷工作,严禁向机内投入不能破碎的物料,以免损坏机器。
7、在设备运转中,要经常检查设备运转状况,如有异声、异常振动、异味应停车检查。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果断停机,查明原因,并上报车间领导,在排除故障之前不得盲目开机,以免酿成重大事故。
8、经常留意矿石的破碎粒度,适时调节破碎机的排矿口宽度。
9、操作碎矿设备前,必须对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性能进行全面的了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不出现人身、设备事故。
10、进入破碎机内检查或处理问题时,必须待破碎机完全停止后, 停电后挂好“有人检修严禁合闸”安全警示牌;确认己完全切断电源后,检修人在现场将设备的紧停开关断开,然后才可进人破碎机内,同时必须有专人在破碎机口外作安全监护,严禁在破碎机运转的时候,进行检修、清洁工作。
11、皮带运转时,禁止触摸皮带及其它转动部件,禁止从皮带上面跨过。
12、破碎机内严禁进行爆破。
13、对设备的各紧固螺栓应经常检查。设备转动部位(如飞轮、联轴节、皮带轮等)的防护罩不得随便拆除;若检修需拆除的,检修完毕一定要恢复原状。
14、设备运行中按时按要求认真检查,填好运转记录。停车后,认真打扫卫生。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
15、破碎车间,无特殊情况时必须两人同时上班,不能轮流值班,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6、违反此制度的行为,按选厂相关制度处理。
云南昊龙实业集团火德红铅锌采选有限公司(选厂)
2023年2月20日
第11篇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车间能安全进行生产,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安全防火,特制度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
3 定义
无
4职责
4.1本制度由生产车间负责实施,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班长负责整个车间用电及设备的运转状态的检查,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检查及管理;对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2电工负责车间安全用电及电器设施的检查、检修,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负责整改;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3维修工负责车间设备的传动、运转状态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负责整改;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4主机手负责机台的电、机的检查,负责监督操作工的安全生产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指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5包装管理负责整个车间的车间防护、包装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监督;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6生产部经理负责整个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对车间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5流程
无
6内容
6.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部经理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班长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责任人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2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组织学习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新招员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
6.3要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每月由生产部会同各车间、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做出处理。
6.4人身安全:
6.4.1生产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6.4.2不准穿西服、打领带和无衣扣上班。
6.4.3操作工不准穿拖鞋上班。
6.4.4新工人不准单独操作机台,必须在其师傅的指导下操作。
6.4.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6.4.6维修或调整设备时,必须停机进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操作。
6.4.7在准备操作机台时,必须检查机台前后是否有人在维修或调速设备。
6.4.8有急停装置的,维修时必须将包停关掉。
6.4.9开机前应事先口头通知,并得到回答后才能开机。
6.4.10维修完后,应立即将相应的防护门、罩关好。
6.4.11生产部、各班组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讲解。
6.4.12电气维修电工负责,维修时应将相应电源关掉,小心触电。
6.4.13在维修清洗胶机部分时,应注意先将气压关掉,防止被烫伤。
6.4.14经常组织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的宣贯,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员工上下班往返平安。
6.5设备安全:
6.5.1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5.2应使用正确的维修方法,保证设备的完好性。
6.5.3维修使用后的工具不能放在设备上,以免震动掉下一将设备卡坏。
6.5.4要注意设备的声音、气味或温开是否异常,发现问题就及时停机,进行检修。
6.5.5应经常检查传动件的润滑状况。
6.5.6经常给差动箱、调速箱、直角箱加油。
6.5.7严禁在设备上放其它杂物。
6.5.8维修或设备的大型调整与搬迁,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人员被设备受伤或设备补摔坏。
6.5.9定期对操作工作进行操作技术培训。
6.6安全防火:
6.6.1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或带入火种。
6.6.2保持车间的环境卫生,减少易燃烧物。
6.6.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的接线状况,以免电机单相或短路。在车间使用电焊或氧焊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6.4设备在预热间,必须有人负责,以免出现开温异常,导致将周围的材料引燃。导致火灾。
6.6.5离开车间前必须关掉车间的所有电源。
6.6.6小包压口人员在离开机台时,必须关掉小包机电源,以免将台板上的产品引燃。
6.6.7定期对各机台的电路进行检查。
6.6.8定期对操作工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6.6.9生产车间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平面图》、《灭火器台帐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冲装、更换,以保证其完好、有效;
6.7防暑降温:
6.7.1车间必须在每年夏季的高温到来之前作好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证生产人员安全度过高温。
6.7.2提前准备好防暑降温的药品;
6.7.3每天安排凉水、糖醋水的配制;
6.7.4加强车间降热设备的检查,确保车间通风降温;
6.7.5加强对员工的防暑知识的教育;
6.7.6加强对现场的观察,发现员工不舒服应及时处理。
6.8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并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吸取教训,以利整改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觉悟。
7相关文件
7.1《消防设施分布平面图》
7.2《灭火器台帐表》
8表单
8.1车间生产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二、熟悉并掌握车间内可能存在或会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及灭火方法。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四、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五、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六、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七、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八、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九、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其他要求。
第三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和私自倒班行为,有事按照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提前一天请假,按相程序审批。严禁电话请假捎假和班前请假。
2、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女工严禁穿高跟鞋上班,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中。以上有违规者罚款50-100元并通告批评。
3、 上班时间严禁打手机,收、发短信息,以及用手机上网聊天。违者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对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视情节,加重处罚。
4、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扎堆聊天,以及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事宜。班中任何情况下的瞌睡均视为睡岗。违者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5、 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杜绝一切不服从管理现象发生,违者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吸烟、酗酒和班前饮酒,以及上班期间聚众嬉闹、任何打架斗殴现象。违者每次给予100元罚款。对明知上班班前饮酒的,经核实予以劝休,劝休时间以旷工论处。严禁任何形式的嬉、任何打架斗殴行为均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7、 员工操作在岗设备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野蛮操作行为,特殊情况必须有人监护。
8、 电工操作电器设备和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用电程序挂、摘“警示牌(推荐访问范文网www.haoword.com)”,杜绝用电安全事故发生。以上规定电工违规者处100-200元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的予以开除。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不经培训上岗现象。
10、 逐步建立晚上员工上岗残三级培训制度,体检制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传染
病的的传入。并建立三级培训档案,签订有关合同。
11、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连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管理者的工作主动性,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人为伤害、交通事故)视情节、连带岗位、班组主管及相关领导。
12、 员工上、下班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穿戴必
须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13、 员工应认真做好在岗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对当时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对已发生的事故,以班组为单位,由车间主管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验收。分清责任,落实到人。
14、 员工在岗期间,服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
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互相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5、 每月25号车间组织召开一次本月安全生产总结会(例会),各班组以书面形式向车间
汇报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的问题要分清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安排好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16、 车间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或利用生产淡季安排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演
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定期组织学习、演练。
17、 对个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的,连续一季度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车间
报请公司批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18、 对车间的安全设备及必须配备的安全用具,由车间主任下发并告知其用途。事故应急
预案车间主任及班长必须配备齐全。突发事故立即报告安全部,并写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资料。
第四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和私自倒班行为,有事按照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提前一天请假,按相程序审批。严禁电话请假捎假和班前请假。
2、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女工严禁穿高跟鞋上班,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中。
3、 上班时间严禁打手机,收、发短信息,以及用手机上网聊天。员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扎堆聊天,以及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事宜。班中任何情况下的瞌睡均视为睡岗。
4、 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杜绝一切不服从管理现象发生,违者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吸烟、酗酒和班前饮酒,以及上班期间聚众嬉闹、任何打架斗殴现象。对明知上班班前饮酒的,经核实予以劝休,劝休时间以旷工论处。严禁任何形式的嬉、任何打架斗殴行为均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员工操作在岗设备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野蛮操作行为,特殊情况必须有人监护。
7、 电工操作电器设备和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用电程序挂、摘“警示牌”,杜绝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8、 行车作业应严格按照行车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斜拉、歪吊灯违规行为。严禁在行车操作室内瞌睡、玩手机、干私活及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不经培训上岗现象。
10、 逐步建立晚上员工上岗残三级培训制度,体检制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的传入。并建立三级培训档案,签订有关合同。
11、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连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管理者的工作主动性,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人为伤害、交通事故)视情节、连带岗位、班组主管及相关领导。
12、 员工上、下班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13、 员工应认真做好在岗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
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对当时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对已发生的事故,以班组为单位,由车间主管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验收。分清责任,落实到人。
14、 员工在岗期间,服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不互相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车间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或利用生产淡季安排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定期组织学习、演练。
15、 对个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的,连续一季度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车间报请公司批准给予一定的奖励,
并作为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和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16、 对车间的安全设备及必须配备的安全用具,由车间主任下发并告知其用途。事故应急预案车间主任及班长必须配备
齐全。突发事故立即报告安全部,并写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资料。
姜堰市东兴化厂安全质部2023年7月
第五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车间的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确保劳动者及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车间在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由本车间管理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生产车间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时,应边检查边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八条:为减少和有效地控制作业环境中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辐射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危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并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调查与评价、重大危害因素识别及运行控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在生产现场进行砼搅拌和运输材料时,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排入城市排污设施、河流或遗撒在城市道路上。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和降低噪音、振动对其它环境的影响,宜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第十二条:本车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公司有关部门专门(业)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严禁酒后作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作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有缺损应及时通知机修车间。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通知机修车间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前后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妥善使用和保管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时,必须按照寒冷季节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脂(油),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第二十四条:发生机械设备重大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车间主任要根据生产任务、作业条件,向指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每道工序做一次性交待。遇有特殊情况,应先发出停机信号,等机械、车辆停稳后,再做交待。
第二十六条:车间管理人员要懂得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与机械设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区内严禁站人。具体规定如下:
龙门式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起吊物下、吊臂回转半径以内站人,严禁斜拉歪吊,保持垂直起吊;配备的超高、变幅、行走、旋转限位器灵敏可靠;遇20米/秒的风速或暴雨、大雾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二十八条:在生间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劳动纪律:
(一)进入生产车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正确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戴好压发工作帽;
(三)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
(四)高空作业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
(五)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擅自闯入危险区;
(六)不准带小孩进入到生产现场,不准在生产现场打闹;
(七)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质材料;
(八)非操机人员不得操作他人的机械设备,本岗位机械设备不准交给他人操作。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凡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制度,旨在实现安全目标责任到人,安全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一车间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元月五日
第12篇 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 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第13篇 机修车间防火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工地的安全防火管理,进一步地保证施工能够开展,机修车间特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机修车间必须配备一组符合要求的灭火器,并把防火责任人上墙。
3. 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乙炔与氧气,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两瓶之间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必须有回火装置。
4. 油类物品不得放入机修车间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远离作业区,下班之后及时把垃圾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5. 操作人员在使用气割或电焊时,严禁吸烟,否则处罚。
6. 动火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且有人监护,操作人持证上岗。
7. 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机修车间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查出问题落实“三定”措施,及时整改,否则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4篇 铸造车间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铸造车间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第15篇 仪表联合一车间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员工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台设备都有人管,每台设 备状况都受控,以提高仪表设备的保障能力,达到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的目的,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并征求班组长意见,经车间班子讨论,特制定仪表联合 一车间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一、 双包机领导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2、 工作内容:
2.1、检查、督促“五定期”的执行,落实自己的职责。
2.2、组员执行每天上岗巡回检查。
2.3、双包机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全面检查1次。
2.4、根据周检结果,每月向事业部推荐3个控制室,5个装置,参加样板评比。
二、 双包机管理及职责分工:
1、员工包表
1.1、班组根据辖区仪表设备台账,分清仪表设备的重要等级,并根据班组人员状况,逐台设备承包到个人,由包表人完成所承包仪表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
1.2、dcs、plc、esd等电子控制设备以及大机组,班组要安排技术业务水平精湛的人员进行专人包机。
1.3、班组必须明确包机明细,执行组长(岗位技术员)包片,其他班员包到逐台设备。
1.4、每位员工都要设立双包机记录台账,并结合“五定期”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
1.5、包表人职责范围:
1.5.1、熟练掌握所包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5.2、处理一般仪表设备隐患和故障。
1.5.3、执行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组长(岗位技术员)职责范围:
1.6.1、熟练掌握所包片区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6.2、检查、协助包表人完成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3、安排并协调处理本装置内仪表设备故障。
1.6.4、做好本装置各类档案记录。
1.6.5、整理本装置技术资料。
1.7、班长职责范围:
1.7.1、精通仪表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1.7.2、班组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
1.7.3、安排、检查“五定期”的执行。
1.7.4、协调解决辖区内较大仪表设备故障。
1.7.5、提报班组的消耗材料。
1.7.6、班组员工的实际动手能力的培训工作。
2、干部(技术员)包区
2.1、技术员负责所承包片区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间阶段性工作安排,协调组织各项工作的完成。
2.2、技术员职责:
2.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
2.2.2、监督、抽检“五定期”的执行。
2.2.3、解决片区仪表设备出现的故障问题。
2.2.4、提报片区设备的备品备件。
2.2.5、提报片区设备隐患,并初步确定整改、更新方案。
2.2.6、提报片区设备技术月报(四率报表、月度总结等)。
2.2.7、员工的理论及实际知识的培训。
3、主任包装置
3.1、主任全面负责所承包装置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等管理工作,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3.2、主任职责:
3.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3.2.2、负责所承包装置的生产指挥及安全作业。
3.2.3、检查各项制度、工作的落实。
3.2.4、技术更新、隐患治理、设备改造、基本建设的落实。
3.2.5、协调解决装置内重大仪表故障。
3.2.6、辖区各项计划、报表、报告、方案、总结的审核。
3.2.7、车间全体员工的培训工作。
三、 双包机仪表设备维护保养细则(五定期):
1、定期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执行定人、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
1.1、定人:巡回检查执行要有专人负责。
1.2、定时:
1.2.1、上午9:00
1.2.2、下午3:00
1.2.3、夜间21:00
1.3、定点:巡回检查设置检查关键点,对关键点的检查要有检查痕迹(挂牌或记录等),对工艺车间设置的仪表巡回检查点,巡检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
1.4、定路线:各仪表专责根据装置生产特点,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巡检。
1.5、定内容:
1.5.1、仪表设备完好状况
1.5.2、仪表设备运行状况
1.5.3、仪表设备泄露状况
1.5.4、仪表设备供气、供电状况
1.5.5、仪表设备环境状况
1.5.6、仪表设备保温、保冷状况
2、定期清洁卫生:
2.1、仪表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执行每周一次(周二、周三)定期清洁。
2.2、由于工艺介质泄露以及环境变化对仪表设备造成的污染,应不分频次及时清洁。
3、定期排污校零:
3.1、设立排污对零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位号;工艺介质;排污对零日期;排污对零结果;活门状况;排污对零作业人等。
3.2、仪表设备执行
第16篇 车间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第17篇 机修车间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1.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2.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禁止氧气瓶和乙炔瓶同车运输
3. 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瓶身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4. 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击而引起损坏和爆炸。
5. 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时禁止卧倒,瓶身必须平稳可靠,不同气瓶不应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 氧气瓶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 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8. 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 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0. 乙炔瓶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11.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2.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实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 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4.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15. 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6. 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使用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7.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8.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第18篇 水汽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车间的健康、稳定发展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汽车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 职责
3.1 车间主任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 综合办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3.3 各班组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内容
4.1 方针和原则
4.1.1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4.2 组织管理
4.2.1车间要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4.2.2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4.3 消防安全责任
4.3.1 车间主任作为水汽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2 综合办作为车间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车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e、组织防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g、督促各班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h、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4.3.4 各班组的组长,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车间各班组组长的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在其负责区域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备案;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
4.4 明火管理
4.4.1 车间各班组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4.2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4.4.3车间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立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第19篇 加工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3、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1、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 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1、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 作业场所管理
1、车间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2、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3、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1、车间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 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企业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20篇 机床钣金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质量管理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认真执行“四检”制度即:首检、自检、互检、巡检。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5、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6、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员工和工序变更人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对原材料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如果遇到原材料不符合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4、严格执行标准,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严禁私自修改。
5、合理使用设备、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定置管理
1、车间物料或产品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间。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2、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车间要勤检查、勤清理,对于产品要轻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4、加强车间不合格品的管理,应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四、设备管理
1、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五、生产车间管理
1、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操作技能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2、车间主任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一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
3、经常不定期开展车间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的自检自纠工作。
4、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5、车间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垃圾。
6、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7、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8、余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存放。
9、认真考核,须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则。
六、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生产中不得吸烟、聊天说笑、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
4、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5、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6、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10、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11、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1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13、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
14、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5、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6、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