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的警示牌;
2、系统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并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3、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4、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
5、政府职能部门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工程部主管或管理处领导;
6、保持机房的有序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7、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8、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9、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就应清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