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弱电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强、弱电间的门及房间内电柜、电箱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第二条 强、弱电间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第三条 强、弱电间每天检查一次内部设备,并做记录,发现异常立刻上报维修。
第四条 工程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强电间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
第五条 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第六条 需临时用电时,用电方应向工程部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方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第七条 工程部批准后,给用电方找合适的用电位置,用电方负责接线,双方确认后送电,并注意用电安全。
第八条 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人员批准。
第九条 合断闸时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