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供气站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除上级主管领导、安全防火部门人员外,非值班人员严禁进入,如有参观者,须经领导批准,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 进入站区大门,严禁吸烟,并交出一切火种。
3. 穿有铁钉鞋者,不准进入站区。
4. 值班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定人员、定班次,不得无故缺勤,不准擅离工作岗位,随时关锁好站区大门。
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各种记录。
6. 经常检查供气室和厨房灶具上的压力表,开关阀门和管道接口处有否损坏或漏气,及时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
7. 站区内必需安装防爆灯具、防爆排气风扇、自然通风口及防爆防火安全门,电气开关必须装在值班室内。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报修。
8. 站区内各部位必须配备消防灭火设备,并时刻保持完好状态。
9.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保安部报告。
10.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