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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施工队管理制度
一、施工队人员管理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二、对外承包的方式、范围的要求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三、分矿对施工队的管理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体系。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不可进入作业。人力资源部教培处负责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及文字记录。
3、各分矿要建立入井准许制度,凭准许证入井作业,严禁无入井准许证入井。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及工作地点。
4、各分矿设安全组,安全组由分矿和外委施工队伍派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安全确认、车间级安全教育、协调分矿与外委施工队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项等。
四、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
各分矿要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制度标准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定置管理标准化、生活设施布局标准化。各分矿的新开拓中段,基建工程,必须按安全标准化施工,已形成的中段通过整改要达到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化,要从工程设计、验收抓起,设计不符合的不能批准,无设计不能施工;重新制定工程验收办法。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提取与使用
原则上外委施工单位每年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标准为:工程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安全生产抵押金不低于6%的工程额提取;超过500万元的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前项基础上按不低于超过部分的4%累加。
第2篇 外来施工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管理,保障焦化厂生产正常运行,避免外来施工队作业人员事故后纠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入焦化厂厂区施工的工程队
3施工管理
3.1工程队在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带一寸免冠照片到厂安环科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工程队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原件、复印件到厂安环科备案。
3.3工程队要在厂安环科缴纳安全抵押金,安全抵押金缴纳标准为:以作业单位人数计,每人100元,另外根据施工工程量大小和建筑安装的危险程度,在此基础上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0000元。
3.4工程队所用的工具应符合国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工器具,不准带入生产现场。
3.5工程队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到作业区所在部门报到,作业区所在部门工艺系统不正常,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生产安全时,应指定专人通知工程队作业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3.6工程队施工过程中所用作业票证按照焦化厂作业票管理制度办理。
4检查与考核
4.1工程队应接受工程所在界区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4.2工程队作业人员应遵守焦化厂厂规厂纪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3工程队作业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卡片、安全作业票证等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4工程队使用水、电、气(汽)应遵守焦化厂的有关规定。
4.5施工工程项目结束后,施工单位凭委托单位的完工证明及安全抵押金收据到厂安环科办理抵押金返还手续。
附: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五龙镁业公司焦化厂
乙方(施工单位):
工程内容:
乙方施工人员总数: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人: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和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一、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到甲方安环科进行安全审查。
二、乙方在开工前按规定缴纳安全抵押金,出示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并留复印件备案,安全审查结束后,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乙方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自备,并符合安全标准。
四、乙方施工作业单位的工器具自备,并符合安全标准。
五、乙方作业前,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到甲方工程作业所在界区的部门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未经甲方工程作业所在界区部门同意,乙方擅自开工作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乙方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装置区内的任何设备、管线和阀门等。
七、乙方在作业中发生事故,应向甲方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救援和帮助,但事故责任和损失赔偿及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违反规定的,依照甲方规定进行处理。
九、由于乙方的责任及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部赔偿。
十、甲方生产异常,需要疏散现场人员时,要及时通知乙方撤离现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装饰公司施工队管理制度
众力装饰公司施工队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为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增强施工工人综合素质,树立xx装饰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条例以示监督。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每一位项目经理每天6:00――21:00必须开通手机,在此期间内不得拒绝客户和公司管理人员的来电。
第二部分:施工队人员行为规范准则
一、施工队任何人员在与公司合作期间严禁与公司所属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情况下发生吃、请、娱乐消费、赠送有价礼品、赠送金钱等涉贿行为。
二、施工队每一名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随时无条件服从当值质检员及工程部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所下达的工作指令(包括现场处罚决定)。
三、在施工现场任何人员不得压、坐、倚靠工程制品(包括半制品、购买成品),或在上放置,吊挂、粘贴物品。
四、严禁使用客户的洁、卫具、炉灶和其他客户用品。
五、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客人放置或携带的私人物品。
六、任何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冷漠的态度躲避客户(包括外来参观人员)。
七、当与客户面对面谈话时必须以标准姿态站立,手中不得持物。不得主动与客人握手。面对女性客户时如现场条件允许,应与客户保持两米以上距离。不得直接称呼客人姓名。严禁与客户争执。
八、室内地面、墙壁在清扫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扬尘,客户在场情况下尤其注意。
九、工作现场内任何地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包括衣物、食品、日用品等)。做好成品保护,同时下道工序时应保护上道工序的成品及半成品。
十、当工程完成验收后,施工人员最后撤离现场前必须将室内、门外清理、打扫、擦抹干净。不得留下明显遗弃物和明显污迹。
十一、施工队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程部办公区域,不得私自翻阅、携取办公文件。
十二、施工队任何人员(包括施工队长)要求约见工程部经理时,需通过办公文员递交书面申请报告或口头申报,经理允许后方可面见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主动约见的人员除外)。未经工程部经理允许,不准擅自进入经理办公室和其他特定区域。
十三、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每一名施工队长每天6:00点------12:00点必须开通手机。在此期间内不得拒绝客户和公司管理人员的来电。
十四、所有施工队人员均有义务向公司进柬合理化建议、举报不良行为。并有权直接书面呈报至工程部经理或工程部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部分:施工队奖罚条例
为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力度,增强施工人员素质,树立xx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条例以示督促:
罚则:
1、施工队进场交底,分阶段验收要提前1-2天通知质检员,违者罚款100元;
2、不按公司合同规定,工艺标准作法,设计要求施工的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
3、成品保护不利,成品柜内堆放杂物的,罚款200元,当场清理;
4、现场未摆放公司展板或没按要求张贴工作站的,罚款100元,限期整改;
5、现场卫生脏乱、材料码放无序的,罚款200元,当场清理;
6、现场做饭的,罚款200元,没收其用具;
7、现场不按规定配备合格灭火器的,每次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未整洁穿着公司统一服装的,每人每次罚款
50元;
9、施工人员未按物业要求造成罚款,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最低300元).
10、材料进场未提前通知质检员,客户未验收私自开工的罚款200元;
11、违章用电的,罚款500元;没收其用具;(电源直插)
12、现场有吸烟现象的,罚款100元;烟头每个50
13、施工现场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打架斗殴的,罚款500元,停工整顿;
14、与客户发生口角罚款50元、不服从质检员管理、或打骂质检员的,罚款1000元,停工整顿;
15、转包工程的罚款1000元,停工整顿;做私单者罚款5000元并给予开除处分;祥见“关于打击私单的管理规定”;
16、未签定“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私自改动结构或改动原有管道施工的,罚款500元并承担后果;
17、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罚款500元,停工整顿;未经工程部允许不得私做任何项目,一经发现罚款500元;18、公司组织施工队开会缺席的,罚款200元,未请假迟到的罚款100元,不参与技术交底的罚款20元;
19、施工队对公司工作人员有行贿现象的,罚款500元,停单整顿;有客户投诉的,根据每次具体情况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
21、季度考核评比最差工地扣罚300,计入奖励基金;
22、季度评比无样板间者,每队扣罚100元,计入奖励基金;
23、在巡查抽检中评出“最差工地”通报批评罚款50,计入奖励基金;
24、每个施工队连续有三次被评为“最差工地”即成为“最差施工队”予以淘汰。
25、罚款单由工程部质检人员签发,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罚单经工程部经理核实,签字后生效。
26、无正当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项目经理承担所有延期赔偿责任。
27、工长(代理人)应及时准确填写、传达公司文书。
28、工长(代理人)应及时向工程部反映客户意见。
29、工长(代理人)有直接向公司最高领导反映情况、意见的权力。
30、施工中必须遵守施工进度,耽误工期每天罚工程总价1%,因工程增项变更延误工期应填好误工表,经房主签字备案,否则按误工处罚。
31、工作中不文明言行者罚款100元。
32、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张贴在明显位置,否则罚款100元。
33、施工人员必须以公司身份员工出现,不能谈及关于公司、工程等原则性问题,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开除。
34、客户提出维修要求时,工长必须在1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与客户商订好方案,违者罚款100元;如果客户投诉,公司派出施工队维修,费用加倍。
3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工艺流程、工艺标准、设计要求施工,违者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如造成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36、工长应及时填写各项验收单(如材料验收单、工程受理单、阶段验收单、变更单等)进场时,应向客户递交进度表一份,违者将不审批首期进场费;若有漏填,按每张50元处
罚。
37、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公司工程部检验放行的材料,罚款3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38、因施工管理造成的维修,费用全部由该施工队承担。
39、严重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罚款5000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0、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由于施工队原因造成退单者,公司应得利润全部由施工队承担。
41、损坏客户室内的物品,不但照价赔偿,而且罚款100元。
奖则:
施工队所做工程在一年内无维修奖励现金1000元;
施工队一年内无投诉奖励现金500元;
每个工程每增加1个回单公司管理费下降7%;施工队每为公司提供一个可供参观的样板间,奖励现金100元;季度考核评比最佳工队奖励300元;每半年评出“最佳施工管理奖”1名奖励500元,锦旗一面,荣誉证书一份;每季度评出“优秀施工班组”1名,奖金500元,荣誉证书一份;举报一个私单奖励举报人现金10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回单奖励办法祥见“回单管理规定”。
第四部分工地形象具体实施办法
一、成品保护(保护膜)
1防盗门:正反都贴(包括门把手)楼道部分墙面加大到50cm(左右上),
2窗户:内部满贴字体朝外向上要求平整方正3煤气表地暖分水器,水表下水口洁具大理石过门石暖气配电箱二地保:原地面满涂三瓷砖1操作地台下地毯2其它用彩条布保护(待定)
3阳角用三合板包角1.8米高
4梯子腿用地毯包5喷涂时对特殊部位用报纸保护四混油1门套与地砖下部打密封胶处理2门子上下密封涂处理3五金保护五工程标识1门贴贴在入户门保护膜正方位2窗贴贴在窗户正中明显位置3工作站标准照片到位4衣帽柜干净位置合理(铁皮箱有公司标识)
5《施工许可证》贴在入户门门后
6《施工进度表》《工地巡检表》按规定填写并贴到位六灭火器小便斗:每个工地两个4kg灭火器超过150
第4篇 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工程队负责人应对本队伍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2班组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队长报告。
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第5篇 外来施工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公司消防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我公司检查,服从管理。
(二)凡进入厂区施工的劳务队,施工前必须与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三)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厂内搭建的临时工棚,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包括电炉、电油汀、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灾,会正确报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第6篇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气分公司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供气分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外包燃气工程。
第二章 施工单位选择
第三条 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关施工资质。
第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通过公司评比确定才能对供气分公司工程进行施工。
第三章 施工单位基本要求
第五条 所有外来施工队在进行供气分公司范围内的燃气施工时,必须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分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供气分公司针对单项工程制定的计划及管理办法进行施工。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况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
未经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 从事电气、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特种作业员工的名单和培训记录复印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符合法规的上岗资格。
第十一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和控制,建立有效的高危作业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紧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十二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配备规定数量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范围。
第十三条 工程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制定和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大型动火作业以及高处施工、交叉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向所有施工人员(包括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
第十四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程序,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强制停工整顿。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订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如实向工程组织实施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工程组织实施部门和政府安监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置。
第十六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适用的、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保管、检查、使用和维护标准。
第十七条 按照法规规定定期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并建立检查、 维修和保养登记簿,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合格的施工机具。
已经报废的施工机具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安全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供气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参加公司所管辖单位新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外来施工单位(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子公司除外)进入公司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经公司hse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确认和查核,才能进入公司作业。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业绩。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有工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hse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hse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五条 公司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hse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承担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承担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单位要根据公司的有关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
5、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hse管理部门审查。
6、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7、施工单位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审查认可。
3、施工单位要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第七条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hse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厂证,凭证进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国家、公司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公司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八条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为确保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要责成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组织hse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沟通、交底。
第十条 公司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有安全否决权。
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入厂作业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有关主管部门、hse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凡在生产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第十二条 生产装置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迅速鸣笛警报、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三条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集团公司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双方责任,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各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华胜公司施工均需参加华胜公司hse施工评比活动,并缴纳3万元抵押金,每季度由hse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季度评分,并在年终进行评分汇总,采取相对应的奖罚措施,以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hse管理力度。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外,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安全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公司hse管理部在监督检查中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作业时,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不严不力等因素造成集团公司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含火灾、爆炸),及年内受到多次警告切情节严重的将罚出华胜公司。不得继续在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建设和检维修工程。
第8篇 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队伍持有作业区开出的有效的开工许可证,方可进站施工。
2、施工队伍人员进站后,严格遵守站内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自觉接受岗位人员的监督。
3、施工队伍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靠近或触摸电器设备、运转设备;严禁靠近和穿越旋转设备;严禁启动或关闭油气区电器设备、运转设备的启动按钮和开关;严禁更改站内流程;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区;靠近运转设备、电器、配电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施工。
4、施工队伍在站内进行动土、动火、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到作业区办理相应的票据后方可作业,作业前,双方负责人、监护人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督。
5、施工人员在站内施工时发现油气刺漏、设备故障、火险等应立即通知岗位人员,严禁在油气泄漏区域内停留,严防中毒或其他意外。
第9篇 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外埠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外埠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贯彻iso9000标准,规范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外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 .外管工作管理体系
外埠施工力量已成为施工企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施工任务的重要依托力量,加强对外埠施工力量的管理,是项目经理部的重要工作内容,为使管理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外管体系,相应配备管理人员:
( l )外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是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实施全方位管理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生产、经营、行政副经理、有关业务人员和外埠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用工管理、思想政治、施工管理、生活管理、治安消防、经营管理六个组:
l )用工管理组
由分管外管工作的项目副经理或生产副经理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行政、治安消防、外管工作人员、外埠施工队长或注册负责人为成员。
2 )思想政治工作组
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工会、外管、外施队支部书记或政工员为成员。
3 )施工管理组
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任组长、工程部部长任副组长、质量员、安全员、外施队生产副队长为成员。
4 )生活管理组
项目经理部行政副经理任组长、行政管理员任副组长、生活、医务、食堂管理员、外施队行政副队长、食堂管理员为成员。
5 )治安消防管理组
项目经理部行政副经理任组长、行政管理员任副组长、治安、消防、外施队行政副队长、治安消防负责人为成员。
6 )经营管理组
项目经理部经营副经理任组长、经营部部长任副组长、财务、预算、计划统计、物资、外管、外施队经营副队长及财务人员为成员。
( 2 )外管工作定员标准
l )外管工作领导
根据外埠施工力量数量,项目经理部应有一名领导分管外管工作或由生产副经理兼管外管工作。
2 )外管员
项日经理部使用外埠施工力量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配专职外管员一人,使用l000人以上的配两名专职外管员,使用200人以下的设兼职外管员。
3 )领工员
在施工程按专业分工使用外埠施工力量60~100人的,配一名专职领工员,两班作业的,同一专业配两名专职领工员,依此类推。
4 )外埠施工队管理人员
a .劳务输出单位一次提供两支队伍,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应选派一名公司级领导常驻施工现场,协调施工队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关系;b .施工队管理人员配置,按建制队全员人数的6%配置,其中,队长、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保卫、财务、行政必须配置专职人员。
3 .用工管理
( l )注册登记工作
1 )人员审查
a .施工队伍进场三日内,将全部职工按注册规定花名册格式进行造册,相应提供身份证和证明信件,送项目经理部外管负责人进行审核,无误打印正式职工花名册一式六份;
1 ) .外埠施工队伍负责人要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管理人员配置表',如实填写并提供'职称证'、'上岗证'或上级任命证件。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无误,证件退还,'配置表'存入'外埠施工队管理档案';
c .外埠施工队负责人应负责提供本队全部特殊工种人员证件,由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到安全部门换领邯郸市证件,需要进行补充培训时,由外管员编制补充培训计划。
2 )注册资料准备
a .外埠施工队负责人在队伍进场5日内,提供全部职工本人一寸正身免冠相片,每人七张(工作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证、胸卡、床头卡、临时户口簿);
b .外埠施工队负责人应提供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驻邯郸市建管处开具的施工介绍信;
c .外埠施工队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部外管负责人共同对《邯郸市建筑劳务合作合同》正文及补充条款进行研究协商一致后,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一式五份。所签订合同法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与企业名称与委托书上的姓名相一致。
3 )注册登记
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将《注册人员花名册》、《邯郸市建筑劳务合作合同》、《企业施工介绍信》,在队伍进场15日内送上级外管工作主管部门进行注册。
4 )注册许可证保管备查
市建委核准颁发的《外地施工队伍施工许可证》,第一联由乙方施工队保存备查,第二联由甲方项目经理部保存备查,第三联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在15日之内送工程所在区(县)建委备案。
( 2 )核办《 就业证》
l )编造《 外来人员花名册》
编造《外来人员花名册》要按照《外来施工企业职工花名册》顺序排列,两种名册的姓名、性别、年龄均与本人居民身份证相一致。
2 )填写《 就业证》
由施工队负责人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或由乙方向省劳动行政部门办事处统一购买,贴卡和贴照片后进行填写。
a .有效期应与所签《邯郸市建筑劳务合作合同》期限相一致;
b .就业单位应填写甲方单位全称;
c .职业应与《外来施工企业职工花名册》工种(职务)相一致。
3 )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在外施队进场20日内,将《外来人员花名册》和全部《就业证》送上级主管部门具体核办。
a .《就业证》核办后,原证一律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保存备查,《就业证》存放保管顺序与《外来施工企业职工花名册》顺序一致。
( 3 )转移
外埠施工队职工人数的增加、减少变化,属下列情况的,按外埠施工队职工转移规定办理:
l )原《许可证》增人,所增人员可按市建委外管处'原证增人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进场10日内办理增人注册;
2 )所增人员属总公司、分公司内部异地调入的,由项目经理部外管员负责填写《在用外埠施工队人员流动转移单》,并于5日内将转移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所增人员属公司以外单位,该单位同意转移时,参照上项办理,该单位不同意转移时,所增人员按注册登记有关规定办理;
4 )人员属临时减少,其去向属总公司或分公司内部移动的,项目经理部应协助调人单位外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 4 )施工队人员管理
l )县级施工企业(含县级以下企业)进城施工的,人员组合应以本县为主体,跨县人员必须是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确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
2 )施工队作业人员技壮工比例,一般应保持在6:4,在60%的技术工人中,中级以上的不少于30%。
3 )施工队负责人对所属成员熟悉了解,所有成员必须符合《 劳务合同》 规定的劳动年龄和甲方要求不能使用的'五种人'。
4 )在合作期内人员变动应保证施工生产任务完成为前提,人员增加、减少必须提前3d 通报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并向外管员说明增加来源和减少去向,以便办理手续。
5 )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因故外{人,必须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在外出期间指定临时代理负责人。
( 5 )特殊季节(如夏收、秋收、冬施、元旦、春节),施工人员的离岗比例,由施工队与项目经理部具体协商,并将预留,离岗人员名单分别书面报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并依据商定的工作目标签订'包保协议'。
( 6 )检查
l )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应坚持月度用工检查,检查时间一般规定在每月20日~24日,用工检查要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做记录。
2 )检查内容包括:注册、办证、人员构成变化、出工情况、有无违章用工、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3 )用工检查记录为专用记录,应按检查时间及顺序,逐一登记,检查记录作为上级外管工作主管部门了解检查基层外管工作的主要依据。
( 7 )评价、表彰
l )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其具体安排与要求,按公司外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2 )表彰工作应结合项目经理部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由项目经理部对外埠施工队伍进行年度表彰,年度表彰工作一般在本年度11 月份完成。
( 8 )资料管理
1 )劳动力计划
根据工程部门所提供的年、季、月和冬施生产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年、季、月和冬季施工劳动力计划,劳动力计划一律使用总公司统一印发的表格。
a .年度劳动力计划:
① 在本年度12 月
10 日以前编制完下一年度的劳动力计划并上报公司外管部。
② 劳动力计划表(一)的编制方法:单位栏填写到具体栋号;开复工面积、计划完成产值、劳动生产率要与生产计划相一致;计划全员平均人数是计划总产值除以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商;现有人数中的自有职工人数与劳资部门本年n 月所统计的人数相一致;外埠施工队人数不填;增加与减少人数是计划全员平均人数减现有人数合计的差数(分正负数)。
③ 单位工程劳动力计划表(二)的编制方法:基层用工单位栏,要填写在施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作业内容,具体指标由生产部门或有关人员负责提供。计划人数,按相应作业内容乘以单方定额标准求出总需工日,再除以计划工期天数求得;安排落实人数总量与计划人数应相符,其中外埠施工队应注明基地或非基地人数;外埠施工企业名称要填全称,施工队长姓名要与注册许可证上的姓名相一致;进场时间与劳务意向签约时间相一致。
④ 劳动力计划表(三)的编制方法:依据劳动力计划表(二)编制劳动力计划表(三)。年平均人数,是按逐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12 个月求得,年平均人数应与劳动力计划表(二)安排落实人数相一致。
b .季度劳动力计划:
① 季度劳动力计划用表与编报方法,与年度劳动力计划用表和编报方法基本相同。
② 一季度劳动力计划表(一)、(二)、(三)编制上报,与年度劳动力计划表(一)、(二)、(三)编制上报同步;二、三、四季度劳动力计划表(一)、(二)、(三)编报,均按前一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上报时间。
③ 季度劳动力计划现有人数,除一季度现有人数不含外埠施工队伍人数外,其余三个季度均含外埠施工队人数,人数统计时点时间分别为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并以统计月报人数为准。
④ 季度计划表(二),除一季度填写进场时间外,其余二、三、四季度劳动力计划表均不填写进场时间。
c .月度劳动力计划:
① 一月份劳动力计划编报的时间与一季度计划编报时间相一致;其他月份编报时间是本月27 日编报下一个月的计划。月度劳动力计划只编报表(一)、(二)。
② 一月份劳动力计划表(一)编报方法与一季度相一致;其他月份现有人数中自有职工人数分别以劳资部门统计的本月末人数为准,外埠施工队现有人数以本月统计上报人数为准,用以编报下个月的劳动力计划。
③ 劳动力计划表(二)中的进场时间,除3 月份以前的报表填写外,其他月份均不填写进场时间。
d .冬季施工项目劳动力配置计划:
① 根据工程部门编制的冬季施工计划,进行编制本单位冬季施工项目劳动力配置计划,并于11月5日以前报公司外管部。
② 冬施劳动力配置计划表使用集团公司原外管部统一印发的表格。
③ 冬施单位工程名称、面积、工作内容与生产计划相一致。
④ 劳动力的配置,根据不同单位工程施工面积和不同作业内容的用工标准、计划施工工期天数计算出计划需用总人数,减去自有职工人数来确定外施队人数。
⑤ 冬季施工理论周期为本年度n 月巧日一次年3 月巧日,计划编制的周期栏中,应填写实际作业周期。
年、季、月及冬施计划编制完后,要根据生产和人员安排等情况,写出详细的编制说明。
各种计划报表上报以前,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各种计划报表均编制一式两份,上报一份,存档一份。
2 )统计
根据月度使用外施队伍情况,按月编报外埠施工队伍统计报表:
a .月报表使用总公司统一印发的统计报表格式;
b .报表时间:每月26 日以前编报本月使用外埠施工队伍统计报表,截止时间为25 日,以实际注册考勤人数为准;
c .报表格式:纵向分基地、非基地两部分,以省、企业、施工队分别按'一'和'1'的排列顺序填写;
d .外企名称填写全称;队长姓名与合同及注册队长姓名相一致;累计人数以先后注册人数相加之和为准;
办证人数累计相加;在施工程名称、作业内容与实际相符合;月初人数以上月报表人数为准;月末人数以本月25日实际考勤人数为准;月平均人数应以本月每天实有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月历天数求得,如本月人数变动不大时,也可以月初人数加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本月变动人数是月初人数减月末人数的差数(正负)。
e .报表纵向要逐栏进行合计,即各栏有小计,基地、非基地有合计,最后为总合计;
f .报表要写详细的编报和使用队伍情况说明,上报前要有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存一份。
3 )台账
a .外埠施工队伍工程分包台账(一),注册前先将队伍的自然情况准确填写,待注册后将栏目逐一填写,费用支付要逐次填写,如实填写分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b .使用外埠施工队伍注册登记台账(二),注册后3 日内按照许可证、劳务合作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填写,一队注册若干次的要逐次填写,不得合并累计填写。办证情况按实际办证数填写;
c .外埠施工队伍人数情况登记台账(三),按队填写,月份实际使用人数、平均人数应与月报表相一致;
d .外埠施工队劳务费结算登记台账(四),首先以劳务合作合同为依据填写外施队伍自然情况、进场时间、作业人数、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确定,应付劳务费分项登记之和与合计数相符,劳务费支付情况要及时填写,数据与结算审批表相一致,并计算出累计支付、待支付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劳务费结算与支付情况记要。要求台账应附有历次结算劳务费审批表复印件;
e .外埠施工队伍人员调配情况台账(五),按实际发生的调配情况进行填写,劳动力调配属跨区(县)调配时,必须经总公司批准办理转移手续后转移队伍,并及时登记台账。
4 )劳务费结算支付半年报表
a .报表格式,一律使用总公司统一印制的外管报表;
b .上报时间,上半年为本年7月10日,报送本年度元月1日~6月25日的劳务费支付额,下半年报送时间为第二年元月10日前,报送全年(即元月1日~12月25日)的支付劳务费额度;
c .编报支付情况说明,随劳务费支付情况报表一并上报,编报依据,包括上年结转、本年应支付、已支付、待支付等情况。
5 )死亡事故报告表
a .此表用于外施队伍在合同期内发生死亡后,应先用电话向上级外管部门汇报简要情况,并在24h 内将此表上报公司外管部,并附肴注册花名册复印件和死者暂住证、工作证和就业证;
b .此表要如实填报,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填报单位存档一份,上报总公司二份。
6 )五个一样管理记录
为了检验'五个一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分别按思想政治工作、施工管理工作、生活管理工作、劳务结算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以及用工管理工作建立工作记录,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依据。
4 .思想政治工作管理
( l )组织建设
l )外埠施工队伍有党、团员3人以上的,进场后20d内应分别成立临时党、团小组,暂隶属项目经理部党支部领导。党团组织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活动时间lh~2h;
2 )凡超过50人的,要设置一名政工员,并要设置廉政监督员。
( 2 )规章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健全加强外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或与之相适应的思想分析会、动员会、经验交流会等,经常了解掌握外施队伍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且做到思想政治工作资料完善、台账齐全、登记及时、准确详实。
( 3 )学习教育
项目经理部党、团支部要认真抓好外施队伍精神文明教育,每月要有选择地组织一次外施队伍党、团员及其他人员的共同理想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教育、集体主义和主人翁意识教育等,增强'五爱'(爱祖国、爱家乡、爱企业、爱集体、爱岗位)自觉性,同时要落实好上级布置的大的或阶段性的宣传教育任务,宣传教育面不低于95 %。
( 4 )开展活动
组织开展劳动竞赛、青年突击队等项活动。在落实好'三工'教育的同时,要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情况,积极组织好阶段性形势任务动员、搞好思想发动,并注重做好总结或表彰工作等,努力激发和调动外施人员的施工生产积极性,促进施工任务的完成。
( 5 )抓典型,树立先进
按月、季、半年、全年分阶段检查时事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完成生产任务活动竞赛等活动开展情况,大力表彰先进、宣扬好人好事。项目经理部至少要有1~2个集体典型和3~5名在群众中站得住脚、有影响的个人典型。
5 .施工管理
( l )工程任务管理
l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负
责人在每月25 日前对外埠施工队下达下月工程计划,具体安排所要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要达到的形象进度,并提出完成计划的措施和要求。
2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负责人要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与外埠施工队主管生产的副队长共同研究劳动力的配置和作业班次,并将研究结果通知领工员与外埠施工队共同组织实施。
3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负责人要针对不同作业内容,提出文明施工和具体要求,并组织外埠施工队伍编好按旬分日作业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的落实。
4 )每月20日~24日,项目经理部工程负责人要组织各外埠施工队生产副队长和技术人员,对各队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
( 2 )施工安全管理
1 )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要在外埠施工队上岗前2d~4d内,组织对外埠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受教育面为100% ,并组织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 )根据工程和外埠施工队伍实际情况,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开办施工队长、生产副队长、安全员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16课时。
3 )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后一周内,与外埠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协议书》,并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到总公司施工管理部办理核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安全施工许可证》。
4 )施工前,根据外埠施工队承担的作业内容,参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给作业人员配发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5 )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施工前要组织外埠施工队开展安全'三工'活动,每月25日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抽查。
6 )外埠施工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持原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配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报到公司安全部门,经总公司施工管理部审核后,换领《邯郸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可在本单位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有效期为1年。需新培养的特种作业人员,上报公司安全、教育部门,经组织培训后到总公司施工管理部办理《邯郸市特种作业学习证》并在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 3 )工程质量管理
1 )项目经理部与外埠施工队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书中,应有质量内容。工程负责人在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要求。
2 )工程质量主管部门或人员要统管外埠施工队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管理,并按其职责对外埠施工队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
3 )工程负责人或领工员要组织外埠施工队每日进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工作,转序时进行交接检。
4 )各级工程质量检查部门及人员都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做到签字手续齐全。认真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作为工程交验的原始凭证。
6 .生活管理
( l )项目经理部生活管理人员,要根据年度劳动力配置计划,提前10d~20安排好外埠施工队人员宿舍及宿舍内的床具、用具等。
( 2 )生活管理人员在外埠施工队进场后,成立有关人员参加的生活管理委员会,并制订食堂宿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分工负责。
( 3 )生活管理委员会,按月组织对外埠施工队食堂、宿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季度评比,并进行奖罚。
( 4 )生活管理人员在外埠施工队伍进场5日内,组织外施队伍炊事人员进行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和《食堂卫生许可证》。
( 5 )生活管理人员要帮助外埠施工队有关人员做好暑期防暑降温、严寒季节防冻工作,进入烤火期采用煤炉取暖的宿舍、食堂做好防止煤气中毒工作,烤火期除宿舍留有看火专职人员外,同时要加强每日检查工作。
( 6 )项目经理部专、兼职医护人员负责对外埠施工队防病、治病工作,并尽可能提供医疗服务、在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治疗条件的情况下,应帮助联系转院治疗。负责对外埠施工队女职工和来队女家属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贯彻落实邯郸市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7 .治安消防管理
( l )项目经理部保卫负责人在外埠施工队进场20d内,持外施队成员个人'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办证率为100%。
( 2 )在对外埠施工队成员进行教育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部与外埠施工队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一式四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项目经理部外管部门或人员一份,公司保卫部门一份。项目经理部要监督、检查协议书执行情况。
( 3 )保卫负责人要帮助外埠施工队成立治保组织,外施队全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成立'治保会'、50人以下的成立'治保小组'。外施队的治保会或治保小组主要成员应参加项目经理部的治保会。
( 4 )治保组织在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 5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成员由外埠施工队担任,按施工人员巧%的比例组成。
( 6 )项目经理部要聘请专业消防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讲解消防常识,消防器材的使用,必要时要进行实地演练。
( 7 )外埠施工队留宿外来人员,要事先向项目经理部主管或保卫负责人进行申报,同意后方可留宿,并进行登记。
( 8 )对防火重点工种要进行专业教育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上岗作业。凡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需要有正式操作证。
( 9 )外埠施工队宿舍、办公室内,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使用电炉、电褥取暖、做饭,不准乱拉电源线,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 10 )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到不偷、不拿、不抢、不打架斗殴、不行凶滋事、不破坏设备和成品。认真执行** 市治安管理条例和交通法规。
8 .经营管理
( l )费用确定
l )项目经理部经营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在外埠施工队进场30d 内,与外埠施工队负责人协商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其协议书应包括:工程部位、数量、定额单价、总包价。
2 )单价确定。采用定额工日工资单价的,定额工日一律按市建委颁发的现场施工预算定额;采用建筑物平方米包干单价的,一律按现行概算定额工资单价为计算基础。
3 )零工单价,按合作双方协商单价为依据,并坚持'谁用工谁签证',做到周签发月结算。
( 2 )费用结算
l )劳务费用结算时间,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邯郸市建筑劳务合作合同》 规定的时间结算。
2 )劳务费用结算方法,应由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牵头,生产统计部门核实工程量,外管部门审核用工,工程质量部门进行质量评估,物资部门核算耗料,在各个专业部门审核后,由经营部门确定应结算劳务费用,并由经营副经理核准。
( 3 )劳务费不能按期结算时,由项目经理部经营负责人与外施队长另行协商签订结算协议,并作为劳务合作合同的附件。
( 4 )费用支付
l )项目经理部经营负责人在确定劳务费用结算额度后,通知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开具公司内部银行支票。
2 )公司经营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通知外埠施工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并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付款。
3 )项目经理部财会人员应帮助外埠施工队在进场一个月内建立财务管理账目,做到总账、明细账、现金账三账齐全,账目登记日清月结,劳务费收人、支出、二次分配透明合理。同时要向外埠施工队财会人员宣传国家现行财会规定,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9 .附则
( l )本制度由施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施工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日”活动
班组长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内容一般为:
1、学习党和国家、上级与企业下达的安全施工规定、文件、通报、快报和简报,并组织讨论。
2、按企业当年的安全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总结和回顾上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要求。
4、分析班组成员的安全思想动态,结合现场上的施工生产进度分析现场上的安全施工生产形势,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都要给予肯定和提出。
5、由班组成员进行自评和互评,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吸取教训。
二、班前会
班组每天开始作业之前,应坚持班前列队安全讲话(站班会)。由班组长对全班组成员进行“三交”、“三查”等工作。其主要内容有:
1、三查:①通过察言观色,检查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②检查班组成员的衣着,是否按作业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③检查班组成员安全帽佩戴的是否符合标准,准备到高处作业的人员是否带上安全带。
2、“三交”:①当天作业的内容、作业方法、作业顺序、作业分工;交代每个作业小组,每个人的任务是什么。②当天作业的内容和部位有什么易发生事故的不利因素,危险点是什么,如何防范,怎样执行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等都要详细的交代。③施工作业中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要同时交代清楚,使每个作业人员心中有数。
3、总结、评比:
①对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且简明扼要地小结,做得好的表扬,做得差的批评。
②如果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比较好,要提醒班组成员力戒骄傲,千万不要松懈对安全作业的重视。
三、班后会
(一)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班长或副班长兼任。主要是受工地主任、安全员的指导,作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2、认真做好每天三件事,即: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罚。
6、检查班组人员施工时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督促检查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8、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者,维护好现场,认真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如实的向领导报告。
(二)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告阴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施工中时时、处处、事事注意做好安全施工。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危险因素,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对自己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或工地领导。
4、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认真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加强设备维护,爱护安全设施,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有权向上级反映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领导提出改善安全施工的建议。
(三)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
1、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
2、班组的施工任务、设施、工器具的性能及使用等安全要求。
3、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过程安全知识与要求。
4、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5、紧急抢救知识及应用。
6、同类岗位事故介绍、吸取教训。
7、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保管、试验要求。
8、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检验。
9、文明施工知识。
10、一些必知的法规及安全管理、理论常识。
第11篇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管理,保障焦化厂生产正常运行,避免外来施工队作业人员事故后纠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入焦化厂厂区施工的工程队
3施工管理
3.1工程队在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带一寸免冠照片到厂安环科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工程队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原件、复印件到厂安环科备案。
3.3工程队要在厂安环科缴纳安全抵押金,安全抵押金缴纳标准为:以作业单位人数计,每人100元,另外根据施工工程量大小和建筑安装的危险程度,在此基础上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0000元。
3.4工程队所用的工具应符合国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工器具,不准带入生产现场。
3.5工程队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到作业区所在部门报到,作业区所在部门工艺系统不正常,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生产安全时,应指定专人通知工程队作业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3.6工程队施工过程中所用作业票证按照焦化厂作业票管理制度办理。
4检查与考核
4.1工程队应接受工程所在界区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4.2工程队作业人员应遵守焦化厂厂规厂纪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3工程队作业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卡片、安全作业票证等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4工程队使用水、电、气(汽)应遵守焦化厂的有关规定。
4.5施工工程项目结束后,施工单位凭委托单位的完工证明及安全抵押金收据到厂安环科办理抵押金返还手续。
附: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五龙镁业公司焦化厂
乙方(施工单位):
工程内容:
乙方施工人员总数: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人: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和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一、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到甲方安环科进行安全审查。
二、乙方在开工前按规定缴纳安全抵押金,出示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并留复印件备案,安全审查结束后,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乙方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自备,并符合安全标准。
四、乙方施工作业单位的工器具自备,并符合安全标准。
五、乙方作业前,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到甲方工程作业所在界区的部门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未经甲方工程作业所在界区部门同意,乙方擅自开工作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乙方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装置区内的任何设备、管线和阀门等。
七、乙方在作业中发生事故,应向甲方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救援和帮助,但事故责任和损失赔偿及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违反规定的,依照甲方规定进行处理。
九、由于乙方的责任及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部赔偿。
十、甲方生产异常,需要疏散现场人员时,要及时通知乙方撤离现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