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货理货管理制度
备货理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配送中心货物供应的连续性、合理控制库存量,不断提高理货、备货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配送中心备货理货过程的一系列。
第三条职责划分
1、配送中心主管
配送中心主管负责根据公司备货理货作业规定,监督指导下属人员开展工作,并对备货理货作业过程中的相关单据进行审核。
2、理货员
理货员主要负责货物整理、拣选、配货、包装、置唛和货物交接、验收、整理、堆码等工作。
3、仓库管理员
(1)按规定做好货物的进出库验收、记账和发放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2)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资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库存周转效率。
4、拣货员
(1)按客户订单要求,从储存货物中将用户所需的货物进行分拣,并存放到货物指定位置。
(2)定期检查拣货设备,对设备不良情况及时向配送中心设备保养人员汇报,做到安全生产。
5、其他人员
配送中心其他相关人员应配合备货理货工作的开展,确保货物供应及时、准确。
第二章备货管理规定
第四条采购计划制定与实施
1、采购计划制定
采购计划制定要考虑货物需求情况、货物现有库存、供应商供货周期及物资占有情况等因素。
2、采购计划实施
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并遵循公司规定的询价、比价等程序进行价格、服务控制,确保货物采购价格合理、质量达标。
第五条收获准备
为确保备货工作的流畅性,理货员、仓储员应做好有关储位、设备器材准备等工作,具体如下表所示
收货准备工作说明表
第六条到货验收
1、查单
(1)当供应商送货至仓库时、仓储管理人员应要求其出示“送货单”,依据“送货单”查阅“订购单”,核对其送货数量、规格和型号,如此批货物超过安全存量或其他规定,须立即告知采购负责人并确认同意收货,方可收货。
(2)如供应商通过货运方式送货,仓储管理人员应该核实其是否有送货单,并根据送货单进行验收。如无送货单,仓储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与采购人员联系,待供应商将送货单传真过来之后,在根据送货单进行验收。
2、验货、签收
(1)仓储管理员核对“订购单”与“送货单”后,待供应商将其货物放于来料待检区指定位置,核对数量、型号和规格是否同“送货单”上一致。核查来料的数量应以生产商在该包装上的标识为准,可通过抽查证实标识与实物是否相符,并注意包装的完整性。
(2)收料时仓储管理员应注意物料是否按公司要求包装及摆放,否则将不予办理收料工作。
(3)仓储管理员在收料点数时应轻拿轻放,并尽量不直接用手触摸易刮花的物料,如必须直接接触,则必须戴专用手套。
(4)核查无误后仓储管理员在来料包装箱上贴上“来料检验标识卡”,然后在对方送货单上签名盖章,以示签收。
(5)仓储管理员保留一份送货单做凭据。
(6)如发现实物或数量与送货单不符或包装不完整时,仓储管理员须现场核查其包装内数量的正确性,该项内容及数量应在送货人签名下的备注栏内改正或取消,同时确保所有的送货副本都已改正。
3、填写“收料单”
(1)依据“送货单”和“订购单”,仓储管理员开具“收料单”,同时在“收料单”右上角注明对方送货单号码,将“送货单”贴在“收料单”财务联上。
(2)仓储管理员开具“收料单”后,应及时交仓储负责人审核签名确认,并将当天的来料输入电脑进行存账。
第七条货物入库保管
1、货物入库
仓库管理员依据“来料检验标识卡”登记“库存台账”,并经仓储负责人审核确认。
2、货物保管
(1)存放时,有存储期限的货物应按不同进仓日期区分清楚,储存日期自进仓日期计起;同时每个外包装箱须有明确的标识,标识向外,且整齐平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