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车站日常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
(一) 人员聘用管理
1、聘用申请流程
1.1各部门需聘用人员时须提出申请,列明条件、拟任职务(或拟上岗位)、拟定报酬等项目,呈总经理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聘用副站长及(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批程序将由总公司另行规定。
1.2由办公室公开进行招聘并协同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
2、聘用人员入职程序
2.1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报到时携带下列证件:
(一) 按公司要求填填表写员工登记表;
(二) 身份证复印件;
(三) 一寸相片3张(彩色);
(四) 体检表;
(五) 学历证件及复印件,职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2.2新进人员按顺序逐项办理下例手续:
(一)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证;
(二)领取考勤卡并熟悉其使用规定
(三)领取工作服(视工作需要);
(四)领取物柜钥匙,或办公桌钥匙、文具等(视工作需要);
(五)视情况引导参观各部门及安排职前训练。
2.3 办公室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填“人员覆历登记表”,
(二)登记办公室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三)如是管理人员,即发布“任职(任命)通报”;
(四)填制“薪资通知单”送财务部门办理核、发工薪;
(五)收齐新员工应缴资料, 建立个人档案
3、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
3.1原则上管理人员、职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佣;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试用时间
3.2使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以及由其他严重违反车站制度得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一个月者,工资视为培训费用不予发放。
4、工种
按工作性质可分为临时工、合同。
5、解聘
员工在工作时间违反车站管理制度或在工作上不能胜任,部门主管应报车站站长批准后予以解聘
(一)员工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a下列情况未经请假批准者予规定: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
早退: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者:
旷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
b.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c. 常白班员工每天刷卡四次,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d 因工作需要,所有员工的上班时间均提前10分钟。
e.员工要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f.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月首次迟到罚款10元,早退罚款50元;当月重犯按倍数递增处罚,全年每累计6次计旷工一天。
g.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至30分钟以内,每月首次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100元:当月重犯按倍数递增处罚,全年每累计3次计旷工一天。
h.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记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处300元罚款,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两天每天罚款500元。连续旷工超过三天作开除处理(公司不予结算所有工资、奖金)。
1.因非本人主观原因致使迟到者,经部门管理人员或办公室主任查明可准予补办请假,但需经站长批准。
2.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免打卡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车站站长
3.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亲自在规定时间、制定地点刷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相关双方各罚款300元,重犯者开除。公司对检举揭发此类违纪行为的员工奖励100元,同时为举报者保密。
4.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在30分钟以上。
5.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所有请假必须由员工本人申请(写请假条),交由部门主管办理审批手续。
一、事假
1、员工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14天,每 天扣100元。
2. 事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批;2天以上的,须报车站站长审批;5天以上的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婚假
本规定婚假享有者为员工本人。员工须在车站服务满一年后方可享受,须达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婚假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由车站站长审批后放可用假
1、 员工婚假为3天,超出按事假处理。
2、 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往返路费不予报销。
三、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员工直系亲属为:祖/外父母、员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员工其他其他亲属丧亡请假按事假论。
2. 丧假为3天,由车站站长审批,超出丧假天数按事假论。
3. 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四、产假
1. 员工产假须备案。
2. 女职工生育前后给产假共计30天(包括工休、节假日),生育上班后两个月内每天给予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3.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五、工伤假工资
1. 员工工作时发生的工伤,经部门主管审核,。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
所有员工请假,应将批准的假条送车站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员工请、销假时间核销考勤记录
一、请假
1、 法定假期
2、全年共计10天,分别为元旦1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
3、法定假期,各部门根据本部工作情况按排调休、轮休、并设置值班人员。
4、各部门分别于法定期间休假前、后两天内,将本部门休假安排报车站办公室备案。
二休假
1. 公司安排员工每月四天的休假。
2. 各部门编制的休假,排班表必须使用统一的格式,于每月28日将下月休假,排班表一并交至车站办公室。
3. 员工本人当月放弃休假,既不再安排休假,也不补发工资。
4. 新员工入职,当月享受2天的休假待遇。
5.员工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论。
6.员工凡有加班均按下列规定发给加班费工资。
7.平时加班给以基本工资的150%加班费。
8.公休加班给以基本工资的200%加班费。
9.国家规定节假日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而无法补休的,给以基本工资的300%加班费。
行政管理
(一)、宿舍管理
一、住宿条例
1. 非本单位员工,不准在宿舍留舍留住。
2. 属本单位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入住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有粗暴行为者
3. 员工住宿、退宿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住宿者罚款30元。
二.住宿人员管理条例
1.服从站办室管理,不得擅自换床位及内部设备,或占用他人物品。
2.爱护宿舍公物,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赔偿费酌情由薪资中一次或分期扣除。
3.室内严禁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电器(如电熨斗、电炉等),扣除。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单位提出申请。
4.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危害违禁物品。
5.使用音响设备不要太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传播色情信息。
7.住宿人员要节约用水,用毕应立即将龙头关闭。
8.员工于上班时间严禁私访,特殊情况需部门同意方可,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9.来访人员在宿舍内注意交谈,切勿影响他人休息。
10.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自行负责:不得在墙壁上剪贴字画及乱订衣架等。
11.住宿人应注意礼貌相待,和睦相处。
12.住宿人员不得到异性宿舍走访,逗留。违者罚款10元。严禁员工及非住宿人员在异性宿舍住宿,一经查出,相关人员处以3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3.宿舍内卫生有住宿人员轮流值班,清理整理。
14.个人物品须于起床叠放整齐,不得随意放置;。洗晒衣物须按指定位置晾晒。
15.污秽,废物等垃圾,须集中于指定所倾倒,严禁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违反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6.住宿人员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
一、退宿条例
住宿员工如由下例行为之一者,取消住宿资格:
(一)不服从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殴斗及酗酒屡教不该者。
(三)蓄意损坏公用设施或公物者。
(四)未经允许可擅自按装电灯及插头或其他电器者。
(五)散布谣言,*结社,妨害治安者。
(六)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七)有偷取行为者。
凡辞职,辞退或勒令退宿的人员,须于接通知之日起二十四小时之内欠迁出宿舍,所有携带之物品应经保安检查后,方可搬出。
(二)、就餐管理
用餐时间:
中餐中午11:30―12:30,晚餐下午5:30―6:00
1. 员工中餐、晚餐的伙食标准为4元/餐,员工个人承担1元/餐。早餐、夜宵费用由公司承担(按1元/人标准)
2. 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均有登记、有账目,员工就餐时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 任何物品(公家或私人),不得随意搬动和拿作他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其照价赔偿。
3. 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按先后顺序排队打菜。
4. 员工就餐要根据自己的饭量合理取用,以免造成粮食的浪费。
5. 员工由权利对食堂就餐,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可提议,以协助食堂完善管理。
6. 未经许可,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准进入厨房,违者罚款50元。
(三)、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种类:
1、客运部人员工作服
2、保安部人员工作服
二、使用年限
1、 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两年为期,自领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所有员工离职/辞退时,须归还工作服,不归还工作服的,服装费用从其结算工资中扣除。
三、员工着装规定
1、穿工作服即代表本车站形象,必须保持整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2、未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穿出单位外。
3、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穿着时要整套着装。
4、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5、员工不得动工作服的样式和穿法。
1、本手册中未明确规定但与员工有关的其他事项,具体请参照总公司的车站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本手册是本车站各项运作的基本准则。
*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
一、目的:规范入驻我车站全体司乘人员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我站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在社会上和广大旅客中树立*镇客运车站的良好想象和信誉。
二、范围:车站办公室负责客运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
(1)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客运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我车站的站场管理制度。
(2)司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车站对旅客的服务承诺,坚持“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做到文明经营,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要尽量满足旅客要求,遇事要耐心,多作解释说明,不得与旅客发生争吵,不得以恶劣的服务态度对待乘客,更不得谩骂和殴打旅客。如乘客投诉经调查属实,每次予以对线路车主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合同,禁止入站。
(3)凡属我车站内的工作人员均要求做好仪容整洁得体,违反车站着装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
(4)监督:凡进行我车站配客营运的车辆都要在车门上印有公司标志、单位名称及投诉电话。
(5)对待老、弱、病、残和有需要帮助的人,要主动及时提供帮助,发扬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精神,凡受到乘客表扬者,经调查属实,我站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6)提倡文明优质服务,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若拾获乘客或他人财物,须立即交还失主或报车站办公室并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拾获遗物不上交者我站内工作人员,经查实,除退回财物之外,并按财物价值的2-5倍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乘客的权益。维护车站声誉,在我站卖票配客经营的车辆,如发生中途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凡被乘客投诉或被公安和运管部门查处的司机,公司将视其情节严重,责成当事人停班整改,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另处以500-3000元罚款,同时要求线路车主作出书面保证,经我站同意后才能恢复营运。对不能限期改正的我站可以另行引进线路经营。
(8)发生恶性服务违章事故,手段恶劣影响极坏,对我站形象、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以及一年内被运管及其稽查执法部门发现违规达4次的车辆,由我站向线路车主发出违规处罚通知书,并可对该线路进行停班整顿。经教育并整改后方可恢复营运。如一年内违规5次的车辆,公司即收回该线路入站资格,直接取消其与车站的合同并可不予退还进站押金。
(9) 车站办公室或调度室接到投诉时,要按规定程序了解事实,做好记录,及时向站领导反映,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增强车站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险火患,确保生命与财产安全。
2、责任
安全委员会为车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① 车站站长为车站的直接消防责任人,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的消防责任人。
② 责任人职责:贯彻上级有关工作的方针;组织在站内及部门开展消防工作;监督消防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指挥消防救灾工作。
③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同时必须配合防火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掌握消防知识,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④ 车站以保安队为主体加上电工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应急方案,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4、 在车站候车室,站长,发车位等经营场所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 经营场所必须按防火、灭火要求摆放消防器材,定期维护、检查。公众场所必须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行包托运的货物堆放间隔要符合消防规定。
6、各责任人定期组织对经营场所内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更新消防器材上的检查合格标志。如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7、当日晚班值班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类电闸是否关好,消除隐患。
8、做好防火宣传及安检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站坐车;对发现的情况要及时跟进处理,并通知驻站公安执勤人员,严格禁止在车站经营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9、车站候车室内,除指定的吸烟区外,其他地方严禁吸烟;吸烟区内,严禁乱扔烟头,以防引起火灾。
10、基建项目报建要经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11、车站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措施:
① 发现火灾时,果断运用最近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② 如在站场或站内客车上发生火灾时,在场员工必须立即引导车站乘客疏散。
③ 同时拉响报警器并立即就近拨打火警电话“119”,申报自己的身份和火灾地点、火灾类型。
④ 立即报告上级,组织灭火。
⑤ 截断电力、可燃气和液体的输送途径。
12、车站场所周边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警,酌情组织力量提供求援。
13、车站员工要严格遵守以上制度,违反或不尽职者,将酌情处理。导致火灾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灭火有功者,给予奖励。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 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广东省消防实施办法》;
② 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③ 组织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操作规程。
④ 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⑤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⑥ 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⑦ 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⑧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 车站专职安全员为车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车站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 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广东省消防实施办法》;
② 制定车站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③ 组织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操作规程;
④ 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⑤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⑥ 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⑦ 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⑧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消防紧急救援援预案
1、目标
为做好车站内的消防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能及组织队伍进行灭火,特制定本紧急求援预案。
2、适用范围
*汽车总站站场
3、紧急求援机构设置
设立公司消防紧急求援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车站站长
副总指挥:车站分管安全的副站长
指挥部日常工作由车站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办公室主任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
4、现场紧急处理小组
组长:车站站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安全委员全体工作人员、车站全体员工,驻站人员
5、发生火情时各消防责任人、队员的职责和救火程序:
① 发生火灾时,发现火灾的员工或值班门卫等第一时间向车站领导及总公司领导汇报,其余人员第一时间提灭火器冲向火灾现场。
② 公司保安队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并马上拉响警报,并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报警。
③ 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后,立即疏散在场车辆、人员到空阔地方,再控制火情。
④ 各义务消防队员听到火警后,立即提起本单位部门灭火器赶赴现场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