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团支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思想,新时期尤其要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好*理论,组织团员、青年学生上好思想教育课、形势任务课,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活,使团员、青年学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觉性,引导团员、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2、认真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帮助班委会抓好班级的各项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3、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4、定期做好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团的工作秩序,做好团员的奖惩、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费的收缴和团内的各种报表工作。教育团员、青年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大力开展“学雷锋、创先优”,“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不断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
6、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配合法学专业)、娱乐活动(如读书、演讲、歌咏、舞蹈、跑步、打球、联欢晚会、音乐欣赏、电影、电视、书法、美术等等),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进步的社团(如摄影、文学、无线电、书画、外语、文艺、科技等等),丰富团员、青年学生的课外活动,陶冶情操,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7、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团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信息反馈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三簿一册(团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学理论活动记录簿、团内奖惩记录簿、团员名册)制度;逐级请示汇报、定期思想动态分析、团员汇报制度等。
第二部分:工作制度
一、团干部的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并对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1.向支部团员大会并向校团委负责。及时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精神,代表团支部经常向校团委请示汇报工作、反应情况,主动取得各方面的联系。
2.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包括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组织团员学习,从实际出发研究和计划团支部的工作,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安排处理团部的各项经常化工作等,并且落实措施,督促检查,使团支部的决议落到实处。
3.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支委做好分管工作。将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抓制度建设有效的结合。
4.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提出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计划,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支部团员和青年的思想保持先进性,
5.同有关的组织和其他团支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6.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7.在班主任指导和班委配合下,带领团员青年参加政治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帮助他们解决在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
8.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校团委的要求,联系支部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组织内容,检查团组织生活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9.教育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守纪律,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校团委和班主任的指导下负责团支部对团员青年的表扬,奖励和组织处分的审核工作。
10.同支部各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督促他们做好分管的工作。
11.主动协助班长、副班长搞好班级管理工作。
(二)团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1.团支部书记不在时,代理团支部书记职务。
2.协助团支书工作,组织好团员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
3.在班主任指导下协助团支书搞好支部选举、团员鉴定,处分的酝酿讨论工作。
4.协助副班长,负责班级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团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在团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组织建设工作,定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定期向支委会汇报工作。
2.执照“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方针,注意培养和考察青年积极分子,负责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3.负责本支部的团员管理,做好团员的登记、注册和新团员的编制工作
4.了解本支部团员遵守团规团纪状况,及时向支部和校团委汇报本支部的情况,组织团员接受纪律教育,建议支委会进行表扬、批评、处分,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5.负责对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督促和指导团员过好组织生活。6.负责收缴团费、统计团员数,协助团支部书记记录好《团支部工作手册》,负责检查《团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情况和真实性。
7.经常了解青年的思想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联系实际,组织好团课教育,协助书记开好团支部大会。
(四)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在团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班级和支部的宣传工作,按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工作。
2.贯彻校团委、学生科在宣传工作方面的决议和措施,负责提出搞好本班级支部宣传工作的意见。
3.根据实际条件,采取适合于青年特点的形式,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协助班委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团员、青年政治思想和专业水平。
4.积极筹稿办好黑板报,协助团委办好学校和班级黑板报和宣传栏,为班级争得宣传先进集体出力。
5.管理好班级的报刊杂志,负责做好本班团员青年的报刊订购及分发工作,建立好人好事记录。
6.加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抓好团员的思想教育,在团委指导帮助下,上好团课。积极开展学校内外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先锋。
7.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五)青志协委员
1.配合院校青志协,开展青志协活动
2.在班上积极进行志愿人员的招募
3.发挥人文关怀,促进班级凝聚力的增强
4.配合支部其他各项工作
二、团支部会议制度
团员大会制度
1、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
2、团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解决团内一切重大问题。
3、团员大会由支委会组织召开。
4、团员大会会场要悬挂团旗,与会团员要佩戴团徽。
5、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要经过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6、支委会领导、优秀团员、团干部等要经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7、上级组织的精神、指示;团费收支等要通过团员大会向全体团员传达、公布。
8、团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要向支委会领导请假。支委会领导负责向请假团员传达会议精神。
9、团员无故不参加大会2次至4次给以警告处分。4次至6次给以留团察看处分。
10、书记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会议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解决团内日常事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组织委员组织。
3、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等由支部会议拟定。
4、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先进对象、候选人先由支部会议提名。
5、委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书记请假。书记负责向请假人传达会议精神。
6、组织委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三、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一)、民主选举的原则:以民主、公开、机会均等和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
(二)、民主选举的范围:团干部、团员代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各级各类团内先进个人及组织由民主选举产生。
(三)、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规则:
(1)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各级各类团内先进个人及组织由民主选举产生。
(2) 凡具有团籍的青年(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都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团员无论性别、职业、身份、民族的异同,都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每个选举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任何人在选举中没有特权。
(4)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由直接选举产生。
(5)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
(四)、团内民主选举办法:
(1)选举的组织方式。团支部委员会、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2)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3)选举形式。实行差额选举。
(4)候选人产生。候选人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决定。团支委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30%。
(5)划票符号。表示同意划“0”,不同意划“�”,弃权的划“δ”。选举人如另选他人,将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相应否决原候选人。
(6)确定有效票原则。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验票。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所缺票数为弃权票数);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8)被选人当选原则。选举结果,被选人得票超过参加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被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则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委员名额,可由实际当选人组成委员会,也可进行补选,补选的候选人经大多数团员同意后,从原落选的候选人中产生,在进行选举。
(9)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监票人2名,由大会提名表决产生。以提名的候选人不得为监票人。记票、唱票人员有的会推荐产生,其工作受监票人的监督。
(五)、支部团员大会的选举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应到会团员人数、实到会团员人数。如到会人数不足于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团员数的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经团员酝酿讨论)。
(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记票、唱票工作。候选人不得为监票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7)宣布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的。
(8)宣布投票次序。先由建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所缺票数为弃权票数);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有效票,废票去除。得票超过参加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
四、发展新团员制度
(一)、发展新团员方针:积极的有计划的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大门。
(二)、发展新团员计划:支部所在班级全体成员为团员或党员。
(三)、申请入团基本条件: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
(四)、发展团员标准:
(1)符合入团基本条件。
(2)经过团校学习、成绩合格。
(3)政治上要求进步,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集体,不谋私利,乐于助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6)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大多数人一道前进。
(五)、发展新团员工作程序:
(1)壮大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队伍,确立重点发展对象。
(2)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培养考察。
(3)根据表现,及时吸收优秀青年入团。
(六)、发展团员的手续:
(1)要求入团青年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
(2)凡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所在支部两名团员做入团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组织指定。介绍人要负责的向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以及培养考察情况,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填写《发展团员谈话纪录表》。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起见不得做入团介绍人。
(3)当支委会对申请入团的青年经过研究后,已具备团员条件的发给《入团志愿书》,申请人用蓝黑钢笔如实填写,介绍人填写自己意见。
(4) 经支部审查合格后,召开支部团员发展大会。发展大会程序是:
a、起立唱《代团歌》;
b、宣布被发展人名单;
c、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
d、介绍人介绍情况;
e、团员就被发展人情况进行讨论;
f、团员表决;
g、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h、新团员代表发言;
i、到会领导发言;
j、起立唱《国际歌》,宣布散会。
(5) 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团委批准。被批准入团的同学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获得团籍,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日开始缴纳团费。
(6)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五、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一)、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团员教育评议以教育为基础,突出民主评议,注重工作实效,讲求严肃认真。目的是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则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团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以纯洁团的组织,优化团的队伍。
(三)、团员教育评议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学年12-1月。
(四)、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由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团员两部分组成。
(五)、团员评议以各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参加对象为:所有团员、团干部包括是党员的团干部。
(六)、团员教育评议分为思想教育、总结评议、注册及组织处理、评比表彰四个阶段。
(1)思想教育阶段。以增强团员意识为重点,通过学习文件和开展实践活动对广大团员进行爱国主义、艰苦奋斗、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发挥团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总结评议阶段。团员写出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或团小组会议,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认真评议,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个人总结、团内评议、群众意见和团员实际情况,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支部大会通过后,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报上级团委审批并存入团员档案。
对团员评议分四种:
a.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为优秀团员;
b.基本达到团组织要求的,为合格团员;
c.与团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
d.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共青团员条件的,为不合格团员。
(3)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
a.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团组织申请注册并且在过去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团纪,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团员评议为合格团员以上的,团组织予以注册。
b.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受团籍处分、团组织认定不合格的团员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期注册期满,有明显改进的,予以注册,无明显改进的,经团组织评定仍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劝其退团,不予以注册。
c.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予以注册;其中经教育仍无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视为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其团员证失效。
(4)评比表彰阶段。团员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团员授予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纪录在案。各支部优秀团员比例为5%。
六、团籍注册制度
(一)、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二)、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我校注册时间为每学年一月。
(三)、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团组织申请注册并且在过去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团纪,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团组织予以注册。
(四)、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
(五)、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受团籍处分、团组织认定不合格的团员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期注册期满,有明显改进的,予以注册,无明显改进的,经团组织评定仍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劝其退团,不予以注册。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予以注册;其中经教育仍无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视为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其团员证失效。
(七)、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团组织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