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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7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1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第1篇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 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 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 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 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 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 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 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 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 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 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 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 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 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 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 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 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 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 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二)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 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立方米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5) 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汲清扫。

(6)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7) 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入现场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沙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 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物拌合,应采用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 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 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2、防噪声污染措施

(1) 人为噪声的控制,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 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就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① 牵扯到产生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就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②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者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 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3、防水污染措施

(1) 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而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 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 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第2篇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二)防治大气污染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鲤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7.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8.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四)防治水污染基本要求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振捣棒等方法。

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二、环境卫生和防疫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内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应有高于地面30cm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m2,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

5.生活区内必须有盥洗设施和洗浴间。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

6.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7.严禁随地大小便。

8.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

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橱。

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作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cm的粮食存放台。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10.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蝇灭鼠灭蟑措施。

11,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13.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4.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16.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7.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18.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做职业健康检查。

19.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第3篇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工地生活卫生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并设立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

2、工地四周应设立连续、封闭的围墙,市中心区不低于2.5米,其他地段不低于2.2米,并保持稳固、整洁,同时未经批准不得在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等,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

3、工地现场无大面积积水,道路通畅,经常保持清洁,生活区、办公室周围放置一定数量的有盖垃圾通,并每天倾倒清洗,楼层必须安装水斗和下水道。

4、工地现场必须有良好的派水沟,经常保持沟底清,无垃圾,无泥浆、污水等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沟现象。

5、建筑垃圾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生活垃圾应有专用容器存放,并及时清运,要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滋生。

6、工地应设医务室或巡回医疗点,医务人员要明确职责,做好防病、治病和卫生工作。

第4篇 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为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纳入本单位(本项目部)管理作目标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生产生活场地、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季节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化的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和工场平面布置图的五牌一图;在现场要害地点和专业作业场所、部位设立明显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标志。

6、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到整齐统-。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料场、生产加工间、通讯、用电、用水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按标准设立现场施工道路,必要时设置运输码头。加强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养护,保证安全畅通。生活区和其它设施的通道布局应满足防火需要。

8、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可靠,有专人操作和防护保养措施;材料、构件能按品种整齐集中堆放,无随处散落现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格按规程布置电气设施和用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用电器具和电气回路的安全保护装置。

10、全面规划场区供排水设施,满足防汛和生产、生活消防需求。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污水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贯彻工业卫生标准。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加强尘毒、烟雾、噪声的测检和控制。城区施工不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对确需夜间施工且超过噪声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设立急救、医疗保健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厨房炊事人员应先体检后上岗,无体检记录的不得上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3、坚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场场容管理、生活区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三宝一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洞口临边防护。

15、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决制和奖罚制度。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硬软件建设工作。

16、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性能强的各项环境与文明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5篇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立方米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5)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汲清扫。

(6)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7)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入现场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沙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物拌合,应采用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2、防噪声污染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就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①牵扯到产生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就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②尽量选用低噪声或者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3、防水污染措施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而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第6篇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 项目部:

3.1.1 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 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 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4.1.3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指定地。

4.2 噪声控制

4.2.1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4.2.2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4.2.3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降低噪声的影响。

4.2.4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4.2.5进入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4.2.6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2.7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4.3大气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3.2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4.3.3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

4.3.4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锅炉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锅炉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4.3.4.2 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4.3.5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4.3.5.1车辆限速行驶。

4.3.5.2 路面洒水。

4.3.5.3 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4.3.5.4 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4.3.7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4.3.8砼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4.3.9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由责任单位统一处理。

第7篇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现场环境卫生管理

1.1施工区卫生管理

为创建舒适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到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等都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经常化、制度化。

1.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2.1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平坦畅通,无堆放物,无散落物,无黑臭,无垃圾,有排水措施。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要分别定位堆放,严禁混放,并应及时清运。

1.2.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责任人姓名和管理范围。

1.2.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1.2.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堆放不得超过3天,如违反本规定要处罚责任区负责人。

1.2.5办公室内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1.2.6职工宿舍做到铺上铺下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1.2.期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1.2.8楼内清理出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运到定点垃圾堆,严禁随地抛撒。

1.2.9施工现场的厕所,有顶,门窗齐全并有效,坚持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须加盖。

1.2.10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冬期)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茶水桶必须有盖并加锁。

1.2.11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期限改正。

2生活区卫生管理

2.1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2.1.1职工宿舍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舍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通风良好。

2.1.2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2.1.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2.1.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及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2.1.5夏季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1.6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器具。

2.2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2.2.1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2.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2.2.3冬期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2.2.4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

3食堂卫生管理

为加强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疾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项目部要加强对食堂的治理整顿。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应保持30m以上的距离。食堂内外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3.1采购运输

3.1.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必要时可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检。

3.1.2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1.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2贮存,保管

3.2.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工程使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品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2.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食堂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2.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2.4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3.3制作过程的卫生

3.3.1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做到不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物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3.3.2制作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3.3.3工地食堂一般情况下禁止供应生吃凉拌菜,以防止肠道传染疾病。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3.3.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3.3.5盛放丢弃食物的桶(缸)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3.4炊管人员卫生

3.4.1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3.4.2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疹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作工作。

3.4.3民工炊饮人员无健康证的不许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4.4炊饮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4.5炊饮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5集体食堂发放卫生许可证验收标准

3.5.1新建集体食堂,在选址和设计时应符合卫生要求,远离有毒有害场所,30m内不得有露天坑式厕所,暴露垃圾堆(站)和粪堆蓄圈等污染源。

3.5.2需有与进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厅,制作间和原料库等辅助用房。餐厅和制作房(含库房)建筑面积比例一般为1:1.5。其地面和墙裙的建筑材料,要用具有防鼠,防潮,和便于洗刷的水泥等。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灶炉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3.5.3制作间应分为主食间,副食间,烧火间,有条件的可开设摘菜间、炒菜间。做到生与熟、原料与成品、半成品、食物与杂物、毒物(亚硝酸盐、农药、化肥等)严格分开。

3.5.4主、副食品应分开存放,易腐食品应有冷藏设备(冷藏库或冰箱)。

3.5.5食品加工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用具,容器和食用毡布(棉被)要有生、熟及正反面标记,防止食物污染。

3.5.6采购运输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及专用车。

3.5.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和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3.5.8餐厅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3.5.9公用餐厅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3.5.10食堂炊管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

3.5.11项目部领导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奖条件中。

3.5.12集体食堂的经常性食品卫生检查工作,项目部要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本地颁发的《饮食行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和要求》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tg146——2004),进行管理检查。

3.6职工饮水卫生规定

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夏季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凉开水或清凉饮料供应,暑伏天可增加绿豆汤,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4厕所卫生管理

4.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厕所的设计要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必须铺设瓷砖。

4.2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4.3厕所定期清扫制度:厕所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厕所要有冲水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

4.4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实施文明施工,不仅要着重做好现场的现容管理工作,而且还要做好现场材料、机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一个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是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体现。

5.1文明施工基本条件

5.1.1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1.2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度。

5.1.3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

5.1.4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

5.1.5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

5.1.6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

5.1.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5.2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5.2.1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5.2.2施工现场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5.2.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通道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5.2.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长明灯。

5.2.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厂、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5.2.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地面上的沙浆混凝土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筛过后使用。

5.2.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沙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5.2.8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5.2.9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5.2.10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5.2.11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围护措施,并保持外观清洁。

5.2.12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5.2.13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5.2.14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布置规划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5.2.15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5.2.16在用的搅拌机、沙浆机旁必须有沉淀池,不得将浆水直接排放下水道及河流等处。

5.2.1工现场应建立不扰民措施,针对施工特点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夜间施工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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