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值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使设备在出现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快速处理,特制定值班及交接班管理办法。
1 值班要求:
1.1值班人员必须能够独立作业,方可参加值班;
1.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自离岗。
1.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在值长台处签到,并留专业带班人联系电话。
1.4值班人员有责任保证签到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有责任检查值班电话是否可靠,2次电话无人接听视为违反劳动纪律。
1.5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否则将给以50-100元考核。
1.6值班人员应备有常用备品备件和工器具,以备现场使用。
1.7值班人员签到后,应对本班所辖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1.8值班人员接到缺陷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白天15分钟、夜间20分钟)到位。当班缺陷当班处理,遇有本班无法处理的缺陷,及时向本单位带班人员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1.9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积极作好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工作。
1.10在值班期间,现场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时,应积极参加抢险工作,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1.1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1.12夜间值班时间为晚19:00-早7:40,此期间严禁脱岗,必须坚守岗位,与下一班负责人未交接班不得离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1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爱护值班室室内设施,保持好值班室卫生。
2 检查考核:
2.1项目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凡违反以上要求者每次考核20-100元,因违反规定影响工作加倍进行考核。
2.2故意损坏值班设施者,每发现一次按设施的2倍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