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检修班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部电检班物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备品备件管理工作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备品配件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 管理标准(第一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为保证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当设备发生事故时,能在极短的时间更换配件,使设备能恢复正常运行,设备所需的配件即是我们要储存的备品备件。以保证发供电生产。
4 管理职责
4.1 班组要搞好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设备检修及缩短事故抢修时间,提高机组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4.2 班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制。把备品配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3 班组要设有备品配件专责人。
4.4 负责备品备件、图纸的相关管理工作。
4.5 协助物资部门做好备品备件的加工订货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物资定额管理:
5.1.1 班组技术员要依照电力部《电力生产设备事故备品配件管理办法》结合本专业所管辖的设备运行状况及检修经验,编制班组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定额中包括事故备品配件定额及常用易损件定额)。班组要建立事故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及台帐。
5.1.2 根据备品配件定额的标准进行备品配件的储备工作。同时建立本班组备品配件台帐。将本班组物资库储备的备品配件分门别类的一一登记入帐。
5.1.3 备品配件的储备要经班组技术员进行质量验收。主要备品配件的储备要经专业主管验收后进行储备。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返厂,备品配件要根据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做好交接试验,同时做好记录。
5.1.4 已储备的备品配件要有卡片。卡片包括:设备标志、技术规范、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做到随时好用。
5.1.5 备品配件的保管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原则来进行储备。大型备品配件集中存放在物资公司库或分场仓库。小型备品配件放在班组仓库。
5.1.6 班组应设有备品配件台帐、消耗统计台帐,要标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储备定额、入库时间、数量、存放地点、验收人、出库时间、消耗部位、数量及备品配件出厂合格证。
5.2 配件加工管理
5.2.1 每月20日前班组技术员根据设备运行及检修状况,提出配件加工计划,并经专业主管专工审核后报物资部。
5.3 电机的修理管理
5.3.1 电机修理,由于技术、设备条件等原因,分场内部不能承担时,送外单位修理,要在分场进行登记。送电机厂修理也要在分场登记。电机修理后取回要有电机修理报告。包括检修及试验报告。同时分场要登记验收。
5.3.2 电机部件外单位修理完毕,验收合格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2天内必须组装、试转完毕,达到备用条件。
5.3.3 建立健全备用电机台帐,及时进行检查试验,备用时间、试验时间、试验人、检查时间、检查人、出库时间,对备用电机应进行编号管理。
5.4 物资使用管理
5.4.1 根据储备定额的标准,班组技术员要适时的提出备品配件计划,逐级上报,保证有充足的备品备件储备。
5.4.2 由班组技术员负责备品、配件的统计和登记工作,以便及时提出计划购买或加工。对已储备的备品配件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防止锈蚀、损坏、丢失。
5.4.3 由班组材料保管员负责材料消耗统计台帐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对消耗的材料要及时通知班组技术员或班长提出计划购买。
5.4.4 检修、安装、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负责、材料保管员配合,将工作所需用的备品、配件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是否好用。
5.4.5 备品、配件应按定置管理图摆放,做到整齐、美观。
5.4.6 对备品、配件应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好用。
5.4.7 备品、配件专责人应熟悉有关备品、备件的用处和保管常识(如:备品、配件的存放环境、防震、放置方法,防止阳光直射、干燥、通风良好等)。
6 检查与考核
6.1 对备品备件管理因人员过失,没有达到备用条件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考核当事人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厂部考核标准严格考核。
6.2 专业每季度对各班组备品配件管理工作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考核技术员20-100元。
6.3 对由于缺少备品配件而影响设备正常检修进度考核班组技术员20-100元,班长20-100元。
6.4 对由于备品配件提报不及时,设备缺陷得不到及时处理或消除,考核班组技术员10-50元,班长10-50元。
6.5 对于班组没有备品配件台帐、消耗统计台帐,备品配件存储不当,造成损坏的班组考核保管员10-100元。
6.6 对于加工件不按规定时间提报计划,而影响机组大、小修正常开工或检修进度,考核班组技术员或班长20-100元。
6.7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经营计划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附件:低压电动机损坏修理协议书
设备名称 | ||||||||||
安装位置 | ||||||||||
电动机技术参数 | ||||||||||
额定电压 | 出厂编号 | 额定转速 | ||||||||
额定功率 | 制造厂家 | 绝缘等级 | ||||||||
额定电流 | 制造日期 | 频 率 | ||||||||
电动机损坏修复情况 | ||||||||||
定子 | ||||||||||
转 子 | ||||||||||
电动机修理协议 | ||||||||||
1.定子绕组1分钟耐压(2500伏兆欧表)通过,数值大于0.5mω. | ||||||||||
2.定子绕组绝缘电阻用1000伏兆欧表测量,数值不小于0.5mω. | ||||||||||
3.定子绕组三相直流电阻最大与最小差值不应超过最小值的2% | ||||||||||
4.电动机滚动轴承、连轴器拆装修理达到满足电机运行要求。 | ||||||||||
5.电动机修复后必须进行试运,空载电流、振动、发热应在许可范围。 | ||||||||||
6.更换定子线圈的电动机,应保证1年内运行中电动机线圈无故障(外 界 因素除外)。 | ||||||||||
注:以上电动机修理协议双方认可后在委托方和修理方栏内签字升效。 | ||||||||||
委托方签字 | 修理方签字 | |||||||||
申请单位 | 取修日期 | |||||||||
单位主管 | 需用日期 | |||||||||
生技处意见 | 取回日期 | |||||||||
计划处意见 | 领取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