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制度
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使用文明语言、带团时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公司旗帜、行程安排书、确认书、意见表。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况、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而可能的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全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合理安排时间停车休息。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与游客的利益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全陪联合鼓动、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擅自增加或减少景点与购物点。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一天内交清账目。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就餐时了解游客就餐状况和餐饮的质量,住宿时要检查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全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全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住、行、游、购、娱的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十七、公司导游人员没有带团情况下,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制
度,不许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和经理请假
十八、导游在公司期间,则为公司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到公司的经营中,积极主动的为公司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导游人员必须时刻了解外部竞争对手的情况,有义务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公司相关人员,表现突出将得到相应奖励。
十九、导游人员带团中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执行,出现实际问题向公司汇报,得到指示后方可操作,绝对不允许擅自做主。
二十、专职导游不得在外带团,尤其严禁为公司竞争对手服务专职导游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尤其带团期间不得出现欠费、关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