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资料管理制度
继教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乡小继教资料管理和使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1、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6、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有介绍信,注明查阅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阅内容或范围。 7、查阅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检工作等有关案卷和绝密数字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档案员需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8、凡查阅档案者,一般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如需要借出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者必须按规定查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字材料不准随意翻阅、摘抄。 9、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案卷,不得将案卷拆毁、拆页、勾抹、圈点,严防污染档案;查阅时不得吸烟;也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10、查档抄录的材料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11、借出的案卷一般不能超过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补办延期手续。借出或还回的案卷,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12、资料管理工作作为考核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