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中学业余党校管理制度
一、业余党校组织制度
1.学校每学年招收一期业余党校学员,对学生团员中的先进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知识教育。
2.业余党校在校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总支书记任学生业余党校校长,负责业余党校全面工作;校团委具体负责业余党校的日常工作,做好学员资格审查、党校教师聘任、教学安排、活动开展、推优入党、档案管理等工作;校学生会负责业余党校秘书处工作,帮助校团委开展好业余党校各次活动。
3.业余党校实行党校管理与班级管理相结合模式。党校学员以各自所在班级为集体参加活动。学员考勤、考核、活动开展等工作由学员各自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具体负责。
4.学员在业余党校中的表现同时也纳入班级的常规管理与考核中,邀请年级组、班主任、班团支部参与对学员的管理。即把业余党校学员的管理与日常的班级学生管理结合起来,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5.业余党校学员的招收采取个人申请,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班主任同意,校团委审查,党总支批准的方法进行。
二、业余党校学员守则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领会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理论和正确的思想武装大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明确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目的,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4.刻苦学习,自觉性强,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5.关心集体,有集体荣誉感,坚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6.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明辩是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关心国家大事。
8.热心助人,全面发展,努力做同学的表率,做先进青年的代表。
三、业余党校学员考勤制度
1.业余党校学生班长负责对学员每次参加学习或活动的考勤工作,作好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校团委汇报。
2.业余党校的学习及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学员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学习或活动的,需向团支部书记递交书面请假单,说明事由,经班主任、校团委同意后方能请假。
3.学员学习或活动请假达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的,取消结业资格。学习或活动迟到两次作请假一次计。
四、业余党校学习制度
(一)、时间安排
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学年,自上一年秋季开始至第二年夏季结束。
(二)、课程内容:
1.党的基本知识。围绕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学生业余党校教程》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为基础,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常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性质、纲领、奋斗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员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等。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题讲座。围绕《***理论学习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材》等读本,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专题辅导。
3.时事专题讲座。结合时事形势,聘请优秀党员和党史研究员以及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或邀请学者、专家围绕时事热点、社会焦点等问题进行专题辅导。
4.推荐自学精典篇目。如指导学员自学《共产党宣言》、《*选集》、《***文选》等马列经典着作或读物。
(三)、学习要求
根据业余党校授课特点及学生实际情况,党课学习采取自学与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学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课程安排,按时上课、认真听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对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按时上课、认真听课且不履行请假制度,旷课者,以自动退学论处,取消学习资格;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四)、考核要求:
1.业余党校以学年为单位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员档案。
2.考核内容包括考勤情况、课堂笔记、心得体会、结业考试成绩等。
其中:
(1) 请假达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的,不予毕业。
(2) 无笔记或笔记不全者、无心得体会文章或心得体会文章敷衍了事、质量不高者,分别在结业考试成绩中扣除5-10分。
(3) 结业考试试卷满分100分,在课堂笔记和心得体会检查结束后,成绩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考核成绩为优秀;成绩在70分-89分之间者,考核成绩为良好;成绩在60分-69分者,考核成绩为及格;成绩在60分以下者,考核成绩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无特殊情况缺席结业考试者,不予结业。
3.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处理。
(1)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在学习期间受校纪或团纪处分者。
(2)考试中有舞弊现象,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旷课者。
(4)意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
(五)、结业方式:
党校学员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且表现良好者,由业余党校颁发统一的党课学习结业证书,予以结业。
五、业余党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党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做好对学员教育的衔接工作而制订本制度。
1.业余党校归档范围包括学员登记表、校务会成员名单、党校学习和活动计划、学员思想总结材料、考核奖惩材料,学习和活动记录,学生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活动登记表,上级党组织有关学生党建工作的文件及学习材料等。
2.党校档案材料的组档工作由团委负责。
3.党校的档案材料以学年为单位,在每年七月底移交给校档案室,永久保存。
温州市湾龙中学党总支、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