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梁树中学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科研课题规范化管理,使课题研究达到预期目标,真正起到牵动、指导、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作用。特制定课题管理制度。
一.建立课题分层实施办法。全校性课题在课题研究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校课题组或学校科研科具体负责实施;学科性课题由学科教研组长或骨干教师牵头,形成课题组,学科教师具体参与落实;教师个人的研究课题,由申报者本人按课题方案执行。原则上人人有独立课题或参与课题研究。
二.课题过程管理
1.课题申报。学校教师要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惑出发,提出课题研究申请并提交课题研究方案,由科研科统一受理,交学校课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2.课题立项。学校和各科教师要按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原则,进行课题研究前的调研、筛选,并组织学校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评议、论证,做出立项批准并公示。
3.课题研究。课题申报者必须切实按照课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定期召开课题研讨会,定期向科研科汇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每学期应作好阶段性总结并提交相关研究性成果。
4.课题管理。科研科应加强课题研究的监测、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定期监测课题研究的进度、阶段性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及经费使用等情况。
5.课题结题。严格按照课题研究方案和计划实施、达到预定课题研究目标的课题应及时组织课题领导小组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做出结论,给予结题。
6.成果评估。校级课题由科研科组织人员进行评估鉴定。市、省课题由科研科根据立项部门意见办理有关评估事宜。
7.课题经费。市、省课题的经费由立项部门根据规定拨付,学校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上的支持。校级课题的研究经费,申报者可以提出申请。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厉行节约。
8.课题档案。课题申报者必须树立规范档案意识,妥善保存各类研究资料,及时向科研科提交有关材料,由科研科将申报表、方案表、课题监测、课题成果及鉴定书等装订成册,分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