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中图书馆管理制度
借书须知
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无借书证概不借阅。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得超过两本,累计借阅图书达10本者不得再借书。
3、读者不得污损图书,若有污损,管理人员视其污损程度作出批评、赔偿、罚款、取消借书资格等处理。
4、所借图书不得遗失,若有遗失,管理人员可责令借书者按原书价的3至5倍赔偿。
5、所借图书必需在该学年内如数完整归还图书馆。不按规定归还者,下一学年不予借阅。
学生阅览室规则
1、凭学生证进入本室,非本校学生概不准入内。
2、入室后学生必须在管理人员处登记。
3、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室外,看完后自觉放回原处。爱护书刊,如有污损,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赔偿等处理。
4、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乱丢杂物。
教师资料室规则
1、非本校工作人员概不准入内。
2、教职工一律凭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3、有关资料、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室外。
电子阅览室规则
1、在自修时间,进入本室必须凭借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进入,如用他人证件进入,将予以没收并告诉班主任。
2、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在本室上网玩游戏,一经发现,将立即没收本人证件,取消今后到阅览室的资格并告知班主任。
3、未经老师允许,不得使用软盘或“U盘”私自拷贝文件在机子上。
4、在本室自修,不得带零食或饮料进入,不得高声喧哗或吵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