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每季度向所在区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产生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流向;
2.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分别单独收集;
3.餐厨垃圾用60升、120升、240升标准容器收集,废弃食用油脂用15升、30升、60升标准容器收集;收集容器应保持完好、密闭、整洁,并贴标签标记,分别注明“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字样;
4.保证当天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当天得到清运。
5.禁止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排入下水道或以其它方式随意倾倒;
6.禁止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提供给主管部门确定的清运、处理单位以外的单位、个人清运、处理;
7.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8.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